圖說中國最後一代的「纏足女人」
纏足,古代漢族女性陋習,是指把女子的腳用長布條緊緊纏住,使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在纏足時代,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關於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便眾說紛紜。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興起於北宋,在宋代開始流行並逐漸演變為殘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習。
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
維新運動創始人之一的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在女兒到了纏足的年齡後拒絕為其纏足,遭到了家鄉人的強烈反對,但他仍堅持不給女兒纏足,成為近代反纏足運動中的一段佳話。此後,康有為的女兒還曾陪他到西方遊歷考察。1902年,清廷首次發出上諭,勸戒纏足。
1912年3月13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發佈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展開。至此,「纏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但放足運動也受到不小的嘲弄。1929年國民政府又發佈放足佈告,派有專員督查落實。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後。距雲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里的通海縣,有六一村,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至今此地有二十二位纏足的小腳老太太。
不管千百年來纏足習俗怎樣殘忍與蠻橫,在今天的年輕一代看來,都已變得荒誕不經,甚至難以置信!曾經遍及天下的小腳,已然寥落無幾,一如雨後殘雲,只待時代清勁的風不久便把它們乾乾淨淨地收拾而去。
王溥氏和周溥元互相照應著,守望著這座老房子。1997年
79歲的王溥氏打拳舞劍樣樣精通 2002年
80歲的周映芬頭頂著剛剛刮過的鐵鍋 1997年
86歲的王桂珍、李超氏及孫女、孫子 1997年
82歲的張兆美纏足圖 1996年
陝西、山西、內蒙交界處 1993年
陝西·米脂 1992年
一雙被放過足的「解放腳」 1990年
山東·杜店 1996年
山西·寧武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