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國民政府同情猶太人 計畫收留逾十萬難民
翻開浩瀚史籍,人們不難發現:古往今來的中國人,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富有同情心最肯幫助他人的一個民族,歷朝歷代都有誠心誠意地支援幫助外來民族的感人記載。只是由於種種原因,這些一心一意支援幫助外來民族的歷史記載被時間淹沒了,成了鮮為人知的歷史記憶了。二戰初期,中國國民政府曾計畫收留10萬猶太難民就是一例。
1938年11月,一位猶太青年因其家庭受到德國法西斯迫害,持槍闖入德國駐法國大使館,企圖刺殺德國大使,結果誤將三等秘書殺死。希特勒以此為借口在歐洲發動了大規模的排猶運動,致使歐洲猶太人紛紛逃離。
正當猶太難民走投無路之際,中國的上海對猶太人敞開了大門,使得成百上千的猶太人蜂擁而至。然而,當時的中國正處在日軍大舉入侵的戰亂之中,國民政府對猶太人的處境既表示同情,又苦於無法容納。在這種情況下,當時的蔣介石和國民政府都希望能有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
據相關歷史檔案資料記載,1939年3月2日,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孫科提議,在中國的西南邊區劃定猶太人特區,容納無家可歸的猶太人。他還設想在中國西南接近國際通道的地方,劃定若干平方公里的區域,作為猶太人的居住區,由國民政府或地方政府負責籌劃該區的建設和管理,同時設置猶太失業技術人員登記機構,招收其中的專門人才,進入後方各部門工作,為中國的抗戰出力。孫科的提議立刻引起了政府內部的廣泛討論。
中國國民政府對猶太難民的關注,引起了歐洲猶太人的積極響應。一位名叫白爾格拉斯的德籍猶太實業家,在考察了中國的社會環境後,感到中華大地是猶太人相對理想的居住地,於是擬訂了《移植中歐猶太人來華之計畫》,提出將10萬猶太人移居到中國。他在計畫裡寫道:「擬准10萬猶太人移住中國內地,中國政府予以保護(移民之權利與義務應與中國公民同等),選擇氣候上與經濟上適宜之一地或數地,供給居住機會,並保障其居留及工作之權利。」為爭取中國政府對該計畫的支持,白爾格拉斯還表示,每名猶太人入境時將向中國政府交納50英鎊。
在中國國內,民間組織「中國國際聯盟同志會」也始終關注著猶太人問題。該會於1939年5月派人到上海進行調查,發現猶太人已達萬人以上,聚集於租界難民收容所,衣食缺乏問題日趨嚴重。出於人道關懷和抗戰前途考慮,該會積極商討解決辦法。他們在收到了白爾格拉斯的移民計畫,認為計畫中的多數條款可以接受,少數條款需要補充和修改,於是增加了「猶太人來中國後,須無條件入中國國籍」、「中國方面組織猶太人移民委員會」等內容,形成《猶太人移民中國意見書》,上報當時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與此同時,白爾格拉斯也致函國民黨秘書長朱家驊,商談解決10萬猶太人來華的問題。朱家驊接函後感到事情重大而複雜,需要周密考慮,於是用了半個多月的時間分析移民計畫的利弊。他認為,此計畫的有利方面在於可以引起美、英等國對中國抗戰的同情,能夠吸收國際資本和技術人才;不利方面在於猶太人善於經商,容易擾亂中國的商業秩序,也不適於農村開發。再說,國籍問題也難以解決,如讓他們全部加入中國國籍,勢必會與德國產生矛盾。他將自己的分析寫成報告直接上報給蔣介石。
正當中國官方和民間都為猶太人來華事宜進行積極籌劃時,雲南省政府主席龍雲提出了另一種主張,即利用猶太人從事土地開墾。他給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張群發了一封電報,談了自己的想法。他說,雲南省地廣人稀,土地肥沃,數十里沒有人煙的地方很多,如此多的良田棄之可惜。近來聽說猶太人雲集上海,他們知識豐富,財力雄厚,如果能將他們移到雲南開墾荒地,必定一舉而多得。但龍雲對自己的主張是否可行並沒有十分把握,他懇請張群上報國民政府,讓政府定奪,如有可行性,立即擬訂具體辦法。張群接到電報後,立刻向行政院作了報告。
隨著多種建議和計畫的提出,容留猶太人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引起了國民政府高層及蔣介石的高度關注。國民政府認為,即使抗戰戰事再緊張,條件再困難,也要將這一問題圓滿解決。蔣介石在接到孫科的提議後,當即批復:「原則同意,交行政院籌議。」行政院按照蔣介石的指示,專門召開會議,就猶太人國籍、領事裁判權、內地居住、入境手續等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不少修改意見。
1939年4月,國防最高委員會召開會議,在行政院決議的基礎上作出決定:將猶太人分為有國籍和無國籍兩部分,幫助的主要對象是無國籍猶太人,他們在中國駐外領事館將得到特別通行證,准許進入中國國境;入境後暫時寄居於通商口岸,不往內地安排;在就業方面,各級政府予以特別照顧。這一決定作出後不久,形勢發生了新的變化,猶太移民計畫涉及的方面越來越多,國民政府感到有必要作進一步討論和研究。
1939年7月21日,行政院就收留猶太移民計畫再次召開審查會,內政部、外交部和經濟部也派了代表參加,提出3項基本原則,對白爾格拉斯的計畫提出6點辦法。其核心內容是:猶太人可進入中國境內,無國籍者享受特殊待遇,有國籍者與其他外國人同等待遇,均只能分散居住於通商口岸;成立移民委員會;成立專門運送猶太人來華的運輸公司一事與中國現行法律不符,不予批准;每一猶太人入境,須攜帶200英鎊;其餘問題處理方法不變。至於龍雲的建議,等上述條款具體實施時再行磋商。這些原則和辦法是國民政府的最終決定,得到了蔣介石的批准。至此,容留猶太人的計畫塵埃落定。
然而,隨著抗戰戰局的急轉直下,中國沿海城市幾乎全為日軍佔領,不可能容留大量猶太人;另一方面,中國的抗戰越來越艱苦,國民政府難以為如此眾多的猶太人提供有效的幫助。中國大規模收留猶太人的計畫雖然最終沒有全面實施,但當時中國人這種熱情無私的救助和崇高的國際主義精神,卻被許多猶太人牢記在心裡。
國民政府曾想建猶太人特區接收十萬難民
提起猶太人在二戰中被迫害的悲慘歷史,許多人都會想到,當年的上海曾敞開懷抱,使幾萬猶太人得到庇護,免遭被殺戮的命運。其實,中國對猶太人所做的事情遠不止這些,國民政府曾制訂過一個大規模容留猶太人的計畫,但由於抗戰形勢的惡化未能全部實現。
借助猶太移民進行抗戰
1938年11月,一位猶太青年因其家庭受到德國法西斯的迫害,持槍闖入德國駐法國大使館,企圖刺殺大使,結果誤將三等秘書殺死。希特勒以此為借口在歐洲發動了大規模的排猶運動,致使歐洲猶太人紛紛逃離。中國的上海對猶太人敞開了大門,成百上千的猶太人蜂擁而至。然而,當時的中國也處於戰亂之中,國民政府對猶太人的處境既表示同情,又苦於無法容納。在這種情況下,蔣介石希望能有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 圖:二戰期間,滯留上海的猶太人在領取救濟食物
1939年3月2日,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孫科提議,在中國的西南邊區劃定猶太人特區,容納無家可歸的猶太人。孫科闡述了建立猶太人特區的3點理由:奉行孫中山先生援助弱小民族的遺訓;爭取美、英等國對中國抗戰的同情和援助;利用猶太人的人力和財力,加強抗戰力量。孫科還提出了具體實施辦法,他設想在中國的西南邊區,接近國際通道的地方,劃定若干平方公里的區域,作為猶太人的居住區,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負責籌劃該區的建設和管理,同時設置猶太失業技術人員登記機構,招收其中的專門人才,進入後方各部門工作,為抗戰出力。孫科的提議立刻引起了政府內部的廣泛討論。
圖:龍雲曾建議吸納猶太移民開墾雲南的荒地
猶太實業家想向中國移民10萬
就在中國政府討論如何收留猶太人的同時,一位名叫白爾格拉斯的德籍猶太實業家也在千方百計地為歐洲猶太人謀生路。 圖:龍雲曾建議吸納猶太移民開墾雲南的荒地
白爾格拉斯制訂了一個龐大的猶太人移民計畫,打算向各國移民30萬至50萬人。他考察了中國的社會環境後,感到中華大地是猶太人相對理想的居住地,於是擬訂了《移植中歐猶太人來華之計畫》,提出將10萬猶太人移居到中國。他在計畫裡寫道:「擬准10萬猶太人移住中國內地,中國政府予以保護(移民之權利與義務應與中國公民同等),選擇氣候上與經濟上適宜之一地或數地,供給居住機會,並保障其居留及工作之權利。」為爭取中國政府對該計畫的支持,白爾格拉斯還表示,每名猶太人入境時將向中國政府交納50英鎊。
民間組織建議猶太人入中國籍
在中國國內,民間組織「中國國際聯盟同志會」也始終關注著猶太人問題。該會於1939年5月派人到上海進行調查,發現猶太人已達萬人以上,聚集於租界難民收容所,衣食缺乏問題日趨嚴重。出於人道關懷和抗戰前途考慮,該會積極商討解決辦法。恰在此時,他們收到了白爾格拉斯的移民計畫,認為計畫中的多數條款可以接受,少數條款需要補充和修改,於是增加了「猶太人來中國後,須無條件入中國國籍」、「中國方面組織猶太人移民委員會」等內容,形成《猶太人移民中國意見》,上報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與此同時,白爾格拉斯也致函國民黨秘書長朱家驊,商談解決10萬猶太人來華的問題。朱家驊接函後感到事情重大而複雜,需要周密考慮,於是用了半個多月的時間分析移民計畫的利弊。他認為,此計畫的有利方面在於可以引起美、英等國對中國抗戰的同情,能夠吸收國際資本和技術人才;不利方面在於猶太人善於經商,容易擾亂中國的商業秩序,也不適於農村開發。再說,國籍問題也難以解決,如讓他們全部加入中國國籍,勢必會與德國產生矛盾。他將自己的分析寫成報告直接上報給蔣介石。
正當官方和民間都為猶太人來華事宜進行籌劃時,雲南省政府主席龍雲提出了另一種主張,即利用猶太人從事土地開墾。他給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張群發了一封電報,談了自己的想法。他說,雲南省地廣人稀,土地肥沃,數十里沒有人煙的地方很多,如此多的良田棄之可惜。近來聽說猶太人雲集上海,他們知識豐富,財力雄厚,如果能將他們移到雲南開墾荒地,必定一舉而多得。但龍雲對自己的主張是否可行並沒有十分把握,他懇請張群上報國民政府,讓政府定奪,如有可行性,立即擬訂具體辦法。張群接到電報後,立刻向行政院作了報告。
蔣介石下令研究猶太移民計畫
隨著多種建議和計畫的提出,容留猶太人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引起蔣介石的高度關注。他意識到,即使戰事再緊張,條件再困難,也要將這一問題圓滿解決。他接到孫科的提議後,當即批復:「原則同意,交行政院籌議。」行政院遵照蔣介石的指示,專門召開會議,就猶太人國籍、領事裁判權、內地居住、入境手續等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不少修改意見。
1939年4月,國防最高委員會召開會議,在行政院決議的基礎上作出決定:將猶太人分為有國籍和無國籍兩部分,幫助的主要對象是無國籍猶太人,他們在中國駐外領事館將得到特別通行證,准許進入中國國境;入境後暫時寄居於通商口岸,不往內地安排;在就業方面,各級政府予以特別照顧。這一決定作出後不久,形勢發生了新的變化,猶太移民計畫涉及的方面越來越多,國民政府感到有必要作進一步討論和研究。
1939年7月21日,行政院就收留猶太移民計畫再次召開審查會,內政部、外交部和經濟部也派了代表參加,提出3項基本原則,對白爾格拉斯的計畫提出6 點辦法。其核心內容是:猶太人可進入中國境內,無國籍者享受特殊待遇,有國籍者與其他外國人同等待遇,均只能分散居住於通商口岸;成立移民委員會;成立專門運送猶太人來華的運輸公司一事與中國現行法律不符,不予批准;每一猶太人入境,須攜帶200英鎊;其餘問題處理方法不變。至於龍雲的建議,等上述條款具體實施時再行磋商。這些原則和辦法是國民政府的最終決定,得到了蔣介石的批准。至此,容留猶太人的計畫塵埃落定。
然而,隨著戰局的發展,中國沿海城市幾乎全為日軍佔領,不可能容留大量猶太人;另一方面,中國的抗戰越來越艱苦,國民政府難以為如此眾多的猶太人提供有效的幫助。最終,中國大規模收留猶太人的計畫沒有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