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賣國密約的披露:高宗武 陶希聖的回歸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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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賣國密約的披露:高宗武 陶希聖的回歸

2016年05月22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241 次

  1940年1月4日,由上海開往香港的「胡佛總統號」響起了長長的汽笛,龐大的船體緩緩離開碼頭。船上有兩位非同尋常的乘客,他們是汪精衛叛國團伙中的「首義」人員高宗武、陶希聖。當客輪駛入公海後,他們的神色開始緩和了。隨即,他們通過船上的無線電台給在上海的汪精衛發去了電報:「……際此意去迥異之時,未得先生之許可,遽爾引離,但至此時止,我等對於一黨的秘密,決不向外宣洩……」汪精衛在上海愚園路官邸收到高、陶在公海發來的電報後,不禁大驚失色,沮喪十分。然而,1月22日《大公報》香港版全文披露了汪日密約,震驚中外。此「驚險」一幕,前後曲折。

  在中國抗日戰爭的最艱苦時期,1938年底日本近衛內閣兩次發表「近衛聲明」,公開對國民黨政府進行政治誘降。這時,國民黨統治集團內部發生了嚴重的分裂,身為國民黨副總裁的汪精衛公然表示響應「近衛聲明」,走上了可恥的賣國道路。而蔣介石對日的政策始終是遲疑不決的,一方面在全國人民強烈的反抗侵略的浪潮中,他不得不勉強地舉起抗日的大旗,又怕共產黨勢力強大威脅國民黨的統治地位;另一方面,他又積極響應德國駐中國大使陶德曼的對日調停,甚至時斷時續暗中與日談判媾和條件,意圖是在合適的條件下,能夠體面的結束戰爭,而面對日本苛刻的條件,他使用了慣用的政治手腕,即使不能與日媾和,也要擊敗國內的政治「對手」。

  1937年11月,在國民黨放棄上海前,蔣介石利用杜月笙的門徒與戴笠的特務聯手,組建了「別動總隊」,在上海潛伏下來,對日軍及其卵翼下的漢奸進行所謂的「挖心戰」。因此,蔣介石命令在軍事委員會的直轄下,成立了對外不公開的「江浙行動委員會」,以杜月笙為主任,戴笠為常委兼書記長,主持此項工作。不料,國民黨軍隊剛一撤走,這群人馬上一哄而散,「江浙行動委員會」也就隨之而瓦解了。上海成為孤島後,杜月笙便離滬赴港。1939年汪精衛來滬進行組府活動時,蔣介石又想起杜月笙,意欲利用他的門徒破壞日汪「合作」。於是,蔣介石下令成立了一個「地下市政府」,名稱為「上海統一委員會」,仍以杜月笙為主任,戴笠等為常委。儘管杜未能親自回滬主持工作,但他派徐采丞為私人駐滬代表,隨後又加派他的總賬房萬墨林前來協助,這就說明他仍是這個委員會的核心。這個委員會的活動,既是政治性的,又有經濟性的:所謂政治性是指他們除反汪任務而外,還在暗中勾結日本侵略者,搞「秘密交易」;所謂經濟性是指他們勾結日方搞內地與淪陷區之間的走私活動。

  《大公報》始終關注抗戰的進程,對一切降日活動都予以揭露。在1939年3月間,高宗武受托汪精衛在東京活動,並公開與日本新任首相平沼騏一郎簽訂了《汪平沼協定》。4月5日,《大公報》重慶版披露了這份駭人聽聞的「協定」,《大公報》渝館總編輯王芸生為此撰寫了題為《汪精衛的大陰謀》的社評,在對汪精衛的叛逆行徑進行譴責後,發表了兩點認識:「1汪精衛的通敵賣國,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當他在重慶時即已開始策動。2汪氏的陰謀,並不是簡單的個人活動,是有相當規模的組織的。」王芸生在此認識的基礎上,談了一點感想:「汪氏的陰謀,既策動如此之久,且有組織的行動,蛛絲馬跡,佈滿滬渝,中央當早有所聞。當汪氏未離重慶之先,疏於防範,已是憾事,『艷電』發表之後,中央只予除籍撤職的處分,並未發動國法,對於附和之人亦未查究,以致任令彼等逍遙法外,繼續進行其大陰謀,寬大優容。語云:『姑息養奸』,正汪事之謂。這是我們的感想。事至今日,中央再不容姑息,應速查明事實,發動國法,各治應待之罪。」這是指責蔣介石對汪精衛過於寬容,以致「姑息養奸」,並敦促國民黨對附逆漢奸繩之以法,治之以罪。此外,《大公報》重慶版還揭露汪精衛要求日本每月津貼3百萬元法幣,作為建立賣國政府的開辦費,另加2億元法幣貸款,擬建立一支漢奸軍隊。

  汪精衛一步一步地加緊與日本人的聯繫,他指使高宗武、梅思平,代表他與日本代表影佐禎昭、今井武夫在上海進行密談,並草簽了賣國的《日華協議記錄》,聲稱汪要脫離國民政府,成立親日的「新政府」。汪精衛的行徑,首先觸怒了蔣介石。蔣不滿意汪單獨去和日方勾結,搞什麼「和平運動」,而且準備成立的傀儡政府,也掛青天白日旗,也稱國民政府。所以,當蔣聽說汪偽組織即將登場之際,想抽它幾根台柱,給汪拆台。因此,蔣介石一再給在香港的杜月笙帶話,要他通過在上海的老關係,在這方面來一個「突破」,甚至不惜用許願、重金等方法,收買汪的走卒。

  杜月笙在上海的幹將徐采丞,通過黃溯初得知高宗武、陶希聖有脫離汪逆之意,遂到香港向杜匯報。聽罷,杜矍然而起,雙手一拍,眉飛色舞的高聲說:「采丞兄,這件事情關於抗戰前途,國家大局,確實值得一試,你在香港住兩天,我乘最近一班飛機到重慶,我要去見蔣委員長,當面向他匯報。」1939年11月5日,杜自港飛赴重慶,在張群的聯絡下,他見到蔣介石。蔣面授機宜後,要求他從速返港,一切秘密進行。當時,杜感到十分振奮,搭中國航空公司的飛機,興沖沖地離開重慶回到香港。他又找到徐采丞,囑咐急辦兩件事:第一,請黃溯初火速到香港,跟他面談;第二,轉告在上海的萬墨林,只要高宗武說聲走,便不惜一切代價,務必把他和他的家眷,平安無事的送到香港來。黃溯初果真到了香港,把高宗武的意思向杜月笙和盤托出。杜又到重慶,再次向蔣介石當面匯報,臨走時蔣還寫了給高的親筆信,托杜帶去。杜月笙回到香港後,把蔣的親筆信交給徐采丞,要他立即回上海面交高宗武。徐按照杜的指令,把事情辦妥,高宗武答應把「密約」交給蔣介石。

  那麼,高、陶為什麼要脫離汪精衛呢?據朱子家回憶:「高、陶之出走,絕非簡單的所謂『深明大義,幡然變計』。以高、陶的對於『和運』,均以勞苦功高之開國元勳自命,對權位志不在小,那時對日的談判雖方在開始,但政權成立後之重要人事,已擬有一個大概的輪廓。汪所內定的,是政權成立以後,陶除『宣傳部』外,兼任政府方面的『宣傳部長』,而陶則不願任空洞的『宣傳部』,志在取得『實業部』,但實業部汪曾面許由梅思平擔任,已無可變更。至高宗武汪認為其資歷不夠,只能任『外交部次長』,高則以為近衛三原則由其一手取來,且以後汪政權之外交,也不過著重在日本,外長一席,自非其莫屬。但兩人心中雖不滿意,而又不敢與汪面爭。『壯志』未酬,渝方特工人員仍得乘其觖望之際,一經誘勸,自然很容易取得成功。……周佛海一到上海,立即籌備擬於汪政權成立之日,在南京創辦一張日報,當時系由羅君強與葉如音進行(即後來之《中報》),陶希聖為『宣傳部長』後,一再與君強商酌,欲改為《中央日報》,置於『中宣部』管轄之下,君強堅拒,至起齟齬。在高、陶臨走前數日,君強且抵書陶希聖痛罵之。」

  1940年1月4日,高宗武、陶希聖帶著《要綱》秘密潛入香港。高、陶雖參與了日汪談判,但他們是如何把極為機密的文件拿走的?據當時負責談判收發文件的陳春圃回憶說:「我是負責分發和收回文件的,每次如此。記得有一天高宗武對我說他要帶一份回家參考,一二天就送回來,我請示過汪精衛點頭答應後才給他。過了兩天後高沒有送回,汪就命我往取。取回後誰也沒有懷疑過他已加以摘錄和攝影,後來在香港發表的自然就是這一份,現在細談其內容不獨沒有必要,手上沒有原本也無可能,反正這是見之報載人所共見之事。」另據參與談判的日本人犬養健說:「當時密約會議,因恐高宗武洩露,所以警戒非常嚴密,日方由矢荻,華方由梅思平負責收藏文件,任何小紙片,都須留下,不得攜出會場之外。據他們推測,高宗武等將每日結果,牢牢記住,一條一條寫下,故與原約無異。」這說明高陶事先是有準備的。

  此時正在香港的《大公報》總經理胡政之、總編輯張季鸞通過朋友的「串聯」,1940年1月21日得到了秘本《要綱》和有關資料,還收到了高宗武、陶希聖給《大公報》的親筆信。高、陶在信中,極力解釋參與密談的賣國行徑,其中有這樣的話,1939年11月5日「影佐禎昭在六三園親交周佛海、梅思平及聖等以『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之件,當由汪提交其最高幹部會議,武亦與焉。益知其中條件之苛酷,不但甚於民國四年之二十一條者,不止倍蓰。即與所謂近衛聲明,亦復大不相同。直欲夷我國於附庸,制我國之死命,殊足令人痛心疾首,掩耳而卻走。力爭不得,遂密為攝影存儲,以觀其後。其間敵方武人,頤指氣使,迫令承受,或花言巧語,涕淚縱橫。汪迷途已深,竟亦遷就允諾,即於12月30日簽字。武、聖認為,國家安亡生死之所關,未可再與含糊,乃攜各件,乘間赴港。離滬時,曾囑人通告日方,告以此種和平方案,為中華民國國民任何人所不能接受。抵港後,即函汪及其他諸人,請其懸崖勒馬,勿再受日閥之欺騙與利用,以冀公私兩全。除將攝存及抄錄各件,送呈國民政府外,茲送上『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暨附件之原文攝影(譯文另附),又汪方提出『新政府成立前所急望於日本者』之去文,及同件日方覆文各一份,敬請貴報即予披露!俾世人皆得周知,勿使真相長此湮沒,以至於不可挽救。」

  在得到這些極為機密的賣國文件後,胡政之、張季鸞馬上把該報港館經理金誠夫、編輯主任徐鑄成叫到他們的住處,要金、徐立即把《要綱》內容抄下來,把原件拍照,並給重慶版總編輯王芸生拍電報,通報此事,安排報道事項。徐鑄成作為當事人,他對當時的情景有這樣的回憶:「大約在1940年1月過春節的時候,一天下午,他們兩位(指胡政之和張季鸞)把我和港館經理金誠夫接到胡的家裡,張簡單地說:『我剛才得到一個極為機密的消息,陶希聖和高宗武已秘密到了香港,還帶了一份日汪已經商訂的密約。我從杜月笙手裡討來這份密約,答應晚飯前一定送還給他。他今晚要派專人送往重慶。鑄成,你趕快先細細看一遍,就在這裡寫一篇揭斥敵汪陰謀的社評,你看完這密件後,即由誠夫抄錄一份,以便和社評在明晨一起見報。』我們兩人,埋頭工作了兩個小時,總算趕出來了。胡政之又核對了金的抄件,張則細看我寫的社評稿,都點了頭。張立即揣上密件原稿,坐上汽車,趕去送還給杜月笙。」

  22日,《大公報》香港版在《高宗武陶希聖攜港發表,汪兆銘賣國條件全文》、《集日閥多年夢想之大成!極中外歷史賣國之罪惡!從現在賣到將來,從物質賣到思想》的通欄正副標題下,獨家刊登了《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原件),另在第九、十兩版整版刊登了日文原件照片,還發表題為《揭露亡國的「和平條件」》的社評。日汪簽訂的《日華新關係調整要綱》中有這樣的賣國文字:「日華兩國政府須根據『附錄一』關於日華新關係調整的基本原則調整國交;在新國交恢復以前,既成政府經辦事項,目前加以繼承,如情況許可時,再根據第一項原則加以調整;在事變繼續進行中,須諒解由此而發生的特殊情況的存在。」在「附錄一」中,汪精衛的賣國嘴臉和日本侵略者步步緊逼的行徑更加暴露無遺:「日、滿、華三國,在建設東亞新秩序的理想下,以互為善鄰、團結一致成為東洋和平的軸心為共同目標。因此,規定基本事項如下:1須確定以互惠為基礎的日、滿、華一般提攜,特別是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的原則。2須確定華北和蒙疆是國防上經濟上日華之間緊密的合作地帶。3在長江下遊地域,經濟上須實現日華之間的緊密合作。4在華南沿岸特定島嶼,須實現軍事上的緊密合作。」

  這條獨家新聞在香港和內地引起轟動,22日的《大公報》香港版不得不加印,還是銷售一空。1月23日,《大公報》香港版還發表了陶希聖關於「日本對所謂新政權的條件」的談話,27日還刊登了陶希聖在日汪密談時的筆錄,對密約的出籠做了解釋。在短短幾天內,《大公報》香港版抓住日汪密約不放,連續發表社評,猛烈抨擊:23日發表題為《附汪者應速悔悟》的社評,24日發表題為《暴露了汪日亡國條件》的社評,30日發表了題為《粉碎汪派「組府」陰謀》的社評。高宗武、陶希聖由汪精衛投向蔣介石,並揭露汪精衛的賣國行為,經《大公報》香港版的及時披露,轟動中外,被稱為「高陶事件」。

  《大公報》香港版率先披露賣國文字後,汪精衛、周佛海等很是惱火,汪在24日接受路透社記者採訪時,極力抵賴,竟說:「高、陶兩人所發表者,完全出於向壁虛造,事實必有可證明之耳。」周在22日的日記中寫道:「午飯後,接上海無線電,高、陶兩敗類,在港將條件全部發表,憤慨之至。……晚與思平談高、陶之事,憤極之餘,徹夜未睡。擬回滬發表長篇聲明,說明內容及吾輩態度,以正國人視聽,高、陶兩動物,今後誓當殺之也。」周在23日的日記中寫道:「下午接香港拍來高、陶二敗類致《大公報》緘,不禁發指,因赴海光亭,晤清水、犬養等,談及此事,餘憤極之餘,不禁泣下。」周在27日的日記中寫道:「余又謂此次高、陶發表文件,於吾輩大有不利,補救之法,在以事實證明其文件之不確。」日人今井武夫在回憶錄中寫道,「在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報》上,突然把作為日華兩國條約的基礎而進行談判的密約揭露了出來,發生了攻擊汪兆銘一派的和平運動為賣國行為的事件。……對於高、陶的暴露密約,汪兆銘、周佛海、梅思平立即分別加以反駁,聲明說:他們兩人在報紙上所發表的東西,不過是在談判過程中的一個草案。但他們內心受到的衝擊是難以掩蓋的無可爭辯,這對和平運動的前途投下了陰影。我和板垣總參謀長從1月22日起到27日逗留在青島東洋旅館中,知道了這個報道,立即同汪、周、梅等會見。最傷心的是周佛海,他認為高、陶的逃走毫不值得追究,但憤慨地說暴露密約完全是背叛行為,他淚下如雨,也不擦掉雙頰的淚水,惟有長歎而已。」日人影佐禎昭在回憶中寫道:高、陶「兩人逃出上海,在香港把興亞院指示的談判草案原封不動地在報紙上發表,引起了社會上的注意」。

  就在《大公報》香港版披露汪精衛的賣國文字前夕,國民政府中央通訊社社長肖同滋正在香港,他於1月21日也拿到這份文件,立即讓中央通訊社向全國發佈日汪密約的消息,22日重慶國民黨《中央日報》刊登了這一消息,還做了三欄的標題:《汪逆賣國密約》、《經高宗武陶希聖揭破》、《條件苛刻甚於二十一條》,但並無密約的具體內容。23日,《中央日報》才刊登了這份臭名昭著的密約的全部內容。23日,《大公報》重慶版在《敵汪陰謀全盤暴露》的大標題下,也刊登了《要綱》,因《大公報》重慶版總編輯王芸生事先得到消息,所以他還撰寫了題為《汪陰謀的大暴露》的社評,揭露汪逆賣國實質。在23日的重慶國民黨《中央日報》上,發表了蔣介石的《為日汪密約告全國軍民書》,稱日汪密約「把近衛聲明『東亞新秩序』的一字一句都具體化了」,「骨子裡暗藏著機械利刃」,「比之二十一條兇惡十倍,比之亡韓手段更加毒辣」;號召中華民國「光復山河,蕩滌漢奸腥膻,報復先烈仇恨」。同日,中共重慶《新華日報》發表題為《全國同胞起來,反對汪派賣國密約》的社論,指出:「擺在中國人民面前只有兩條道路:一條就是堅持抗戰的道路,中華民族所走的道路,中華民族的生路;一條就是對日投降的道路,漢奸汪精衛及其他投降分子所走的道路,中華民族的死路。中間的道路是沒有的,而且也不可能有的。」

  這次汪精衛的賣國文字被揭露,《大公報》搶了「獨家新聞」,而提供新聞材料的高宗武和陶希聖的命運卻是耐人尋味的。高宗武此後在香港得到蔣介石獎勵的5萬元美金,並由蔣親自批示給了「高其昌」的化名「官員護照」,得以出洋遊歷。他帶著年輕的妻子赴美作了「寓公」。那時,5萬元美金是一筆可觀的數字。從此,他在美國隱姓埋名,不談抗戰以及蔣汪之事。這是他接受蔣介石5萬元美金的交換條件。之後,蔣還不斷給他美元,陳佈雷曾於1942年5月28日致電中國駐美國大使胡適:「由賀主任耀祖名義匯上美金四千元,系委座發高宗武旅學費,即請轉交高君,並復為荷。」而陶希聖呢?他事後到了重慶,蔣介石給以高官厚祿,參加由陳佈雷主持的第二侍從室的工作,參與蔣的機密;陶還替蔣撰寫了《中國之命運》的小冊子,經陳佈雷潤色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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