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如何對待退役後留京的宦官:強行遣送原籍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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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如何對待退役後留京的宦官:強行遣送原籍

2016年12月27日 宮廷野史 暫無評論 閱讀 111 次

  古代的宦官大多出身貧賤,是為生活所迫而走上斷絕子嗣之路的。他們在年輕力壯時執役於宮廷,溫飽當然不成問題,然而一到年老力衰,失掉服役能力之後,就要被驅逐出宮。這些人除了服侍人之外,並不具備其他的謀生能力,他們也沒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所。因為宦官在社會上是低賤的,家族中出了一個不男不女的「公公」,是整個家族的恥辱,宦官死後甚至沒有資格入祖墳。有的宦官則是從小被人拐賣出來的,連自己家在何處也無從知曉。有鑒於此,有些宦官們大多在年輕時便積蓄錢財,購房置地,或捐錢給寺觀,以備晚年勉強有個棲身之所。

  與此同時,寺觀也是希望年老的宦官將其作為退養之所的。一方面是因為宮裡宦官基本上都有積蓄,另一方面則因宦官與皇親國戚、高官顯貴都有關係,寺觀裡收容幾個過去稍有權勢的宦官對於寺觀自身而言有百益而無一害。而且有權勢的宦官出宮後,還可以用僧道的身份與顯要人物接近。如此一來,寺觀的發財之道就會更多了。當然,這也與多數宦官原本就信佛有關。歷史上也有一些王朝為了避免洩露後宮隱私,明確規定年老的宦官不許回家,而是將其一概遷至寺廟,每天燒香度日,由宮中供給其衣物柴米,終其殘生。明代的北安門裡還設有安樂堂,專門安置有病的宦官,並為病歿的宦官料理後事。在此入殮後出北安門,到西直門關外的淨樂堂焚化。一些沒有親屬的宦官、宮女,在淨樂堂焚化以後,就將骨灰存放在塔下。

  清代除了極少數立有特殊功勳的宦官可以在宮中榮養外,按規定年老或生病者必須離開皇宮。對於退役後滯留在京城的宦官,清代統治者大多採取強行遣送原籍的辦法。「為民太監不回原籍而潛留京師者,由步軍統領出示曉諭,速令回籍。」一些上層宦官通過貪污受賄、敲詐勒索以及賞賜等各種渠道聚斂了大量的錢財,出宮之後自是衣食無憂。清末著名權閹李蓮英在家鄉置地三十六頃,珠寶金銀不可勝計,並在北京購置房產七八處。在他死後,四個繼子除每人都分得白銀四十萬兩外,又各分得珠寶一大口袋,其他各房侄子分得二十萬兩,兩個女兒也各分得現銀十七萬兩。統算起來,僅分掉的白銀一項,就達三百四十多萬兩。李蓮英的墓地在京城德勝門外,修建極為講究,據說安葬後封頂時,用的是沙土、白灰、黃土和以蛋白、糯米湯灌漿,以至於當年德勝門外方圓十多里之內雞蛋都被買個精光,而蛋黃則隨地丟棄。時值陽春季節,滿地的蛋黃很快就變質了,臭氣熏天,弄得當地百姓幾年內看到雞蛋就想吐。

  繼李蓮英任總管太監的小德張,財富更是遠超李蓮英。他不僅在其原籍及天津、北京購置大量田產、修建樓房府第,而且還以巨額的銀兩開設當鋪、綢緞店、洋貨店,並兼任致中銀行的常務董事。小德張憑借這些錢財,出宮後在天津過了幾十年頤指氣使的闊佬生活。據說,他在天津蓋新房時,曾對施工的工人們說:「你們要把地基打牢,打一寸厚我給一寸厚的洋錢。」每天下午二點,小德張準時前去查看,隨身攜帶銀元若干,覺得滿意便把銀元撒到地基的坑中,任由工人們自己來分。這所樓房於1924年建成,樓內地板都是軟硬實木鑲嵌,花紋圖案相當精美,室內陳設更是富麗堂皇。小德張家中除僱有管事、賬房、門房、廚師、雜役、女僕之外,還有四五名小太監,專門負責替他燒煙、倒茶、招待來客等事。

  像李蓮英、小德張之類,能在出宮後過上如此闊佬的生活當然是極少數,而在宮裡一輩子貧寒的普通宦官,寺觀也不願意收留。為了解決晚年貧苦無依的問題,清朝乾隆年間,乾清宮督領侍劉鈕、副領侍蕭雲鵬等91人曾成立萬壽興隆寺養老義會,由入會宦官捐募了一部分銀子,在北京南郊置地200多畝,並規定入會的宦官先交上白銀百兩,三年後便可到養老義會所屬的寺觀養老,吃住不用再付錢。清末的太監養老義會也規定,入會太監須繳納會費180元。

  近年來,在南京雨花台附近發現一塊古碑。該碑以青石雕成,體型高大,高米、寬米。碑首有浮雕雙鳳等雲紋,碑座下部鏤刻海水、江牙、山峰和四合雲紋,上部飾雲雁祥雲圖,工藝精湛,碑身正面四周鐫纏枝花紋,碑首額書豎題陰刻篆書「皇明」二字。碑文中有「南京司禮監等衙門宦官等官義會碑」字樣,上列了27名宦官名號、出生地。明代南京作為永樂以後地位僅次於北京的「南都」所在,宦官勢力相當強大。此碑屬宦官等人的「義會」所立,表明了當時在南京的宦官出於某種需求,或許就是互助,已經有集體的「聯誼」會了。

  這類自養、自助組織部分地改變了宦官晚年孤苦無依的窘境生活,但畢竟是以宦官身有餘錢為前提的。清代宦官的俸祿,主要為月銀、月米、公費銀三種。月銀最高八兩,最低二兩;月米最高八斛,最低為一斛半;據光緒朝《欽定大清會典》中記載:每月宮殿監督領侍給銀八兩,米八斛,公費制錢一串三百。宮殿監正侍、宮殿監副侍,均給銀七兩,米七斛,公費制錢一串二百。宮殿監執守侍,均給銀五兩,米五斛,公費制錢一串。侍監給銀四兩,米四斛,公費制錢七百。筆帖式侍監給銀三兩,米三斛,公費制錢七百。其餘太監,給銀三兩者,米三斛;給銀二兩五錢者,米二斛半;給銀二兩者,米一斛半;上述三者公費制錢均為六百文。除了正式俸祿,宮廷宦官的收入還包括各式各樣的賞賜。賞賜的名目有年節例賞、喜慶特賞、加賞盤銀等。賞賜不僅是銀兩,還有珠寶玉器、綾羅綢緞、古玩字畫等實物。由於宦官的身份和地位的差異,所得賞賜往往有天壤之別。宦官每年所得的賞賜,往往超過俸祿。尤其是上層宦官,每年的賞賜更是遠遠超過正式俸祿。下層宦官,一年之中的賞賜常常極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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