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人吃驚:努爾哈赤如何讓八旗軍的戰力陡增?
女真人之所以形成巨大的戰爭能力,因為組織性強。組織性強弱取決於大酋長的權威度,權威越大組織力度越大。
大酋長們的權威越大其強制性的權力越大,形成了「汗」這個最高首領就更顯其強制性權力的巨大。此時構成對他威脅的不是部眾,因為部眾已經沒有權力、能力與之辯駁長短,能與之抗衡的是與其擁有同等勢力的其他汗王。
大酋長們對下形成強制權力,就是出現「汗」這個強制權力最高點,出現時間當在嘉靖年間,前此開始了強制權力與軍事民主矛盾的激烈衝突,反覆衝突的過程不斷加強汗王的權威。
從史實上看女真汗王在對部眾的約束力上一個比一個更強。嘉靖八年三月,建州衛酋長李沙乙豆約束部眾不許侵犯朝鮮時,靠將犯者捕送朝鮮的辦法,因為他沒有權力處死這些人。「在前朝廷常厚賞我功,故我亦盡情為之,如末應山、阿欹伊等皆已捉送矣」(《李朝中宗實錄》卷65癸丑條)。萬曆二十四年二月,李朝官員陪同明朝官員走進努爾哈赤的汗王城,努爾哈赤組織了歡迎的儀式:「忽忽領騎兵二百候於道旁,老乙可赤副將領騎兵三千餘名整立道下,或帶弓矢或持槍杖,部軍六千餘名成三行列立。相公進迫陣前,有一騎不意高聲,騎軍整立不動,而相公一行及我國人等驚慌失色,胡人拍手大笑」。努爾哈赤的軍隊管理得如此規整令李朝官員膽戰心驚。
努爾哈赤的軍隊之所以如此嚴整,在於平時的訓練管理。不僅經常「聚兵」、「習陣」,而且還要「點閱戰騎,瘦瘠者決杖,後屠殺牛羊犒軍,老酋面目親自目觀云云」(《李朝宣祖實錄》卷72丙寅條,卷87壬戌條)。不但治軍有法,而且戰陣上指揮有方督軍更嚴。萬曆四十年二月,「奴酋則有節制,一步不得退,非忽部之比,豈聞炮聲而退乎。後忽部竟並於奴胡,西虜始大」。努爾哈赤的軍隊分作前鋒、馬隊等各個部分,各司其責,臨戰狀態下誰不盡責就立地處死。如前鋒,都披重鎧冒敵人箭射刀砍,身後才是善射的弓箭手,不管敵人的反攻多麼猛烈,沒有指令前鋒不能退後一步,必須繼續前進,否則統領前鋒的人就砍死敢停步不前的人。前鋒就是敢死隊,缺一個立即補上一個,努爾哈赤建立起來的紀律鑄就了無往不勝的軍隊。
在女真各部互相兼併的過程中,不僅較量首領們的智慧,還較量對軍隊的管理訓練,在戰場上就體現在誰的約束力強誰的戰鬥力就強,誰就能戰勝對方,努爾哈赤比布占泰有更好的約束部眾的辦法,所以最終戰勝布占泰而兼併兀拉部。
酋長對部眾約束越嚴,在戰爭過程中越顯戰鬥力。而酋長一旦抓到了約束部眾的權力就決不會放鬆,哪怕在非戰爭的時候,這樣部眾必然產生對抗情緒。萬曆四十二年六月,「此賊自丁未年到處戰勝,使得熾大。然渠大興土木之役,故其軍丁怨苦,皆思逃避雲」。「老酋麾下勇壯百餘名四散逃走,老酋設伏於忽酋要路,使不得通路雲。」(《李朝光海君日記》卷50辛未條2,卷79丙午條,卷42丁亥條)
努爾哈赤的權力靠兵威,以兵威奪取了一切。「奴酋本性兇惡,聚財服人皆以兵威脅之,人人欲食其肉,怨苦盈路,所待者天降其罰,……曾所脅從諸酋亦內懷二心,外示從順……」努爾哈赤的權威已經漲到了眾人敢怒卻不敢言的地步。相比之下前此也是身為大酋長的李滿住卻對部眾沒有那麼大的約束力。例如,對於部眾侵犯朝鮮,李滿住沒有有效的懲治辦法,只有在偵知準確情況以後,派人通報李朝,李朝派軍隊剿殺,李滿住答應也派軍協助,如此而已。但是努爾哈赤不同,他說:「前日童海老冒入朝鮮之境,同類之胡多至二十七名被殺」,而對於逃回人「家口並為捉來炊飯汲水定罰」,努爾哈赤對朝鮮官員表示:「今後犯於朝鮮城底,朝鮮不為射殺而捉送,我極法斬之」。(《李朝光海君日記》卷21辛酉條,卷69戊子條)因此他可以理直氣壯地對朝鮮說:「俺管事後十三年不敢冒犯」。(《李朝宣祖實錄》卷73甲申條)
由於權威的增長,個人意志必然受到傷害,在努爾哈赤的王國裡,出現了「逃人」這個概念,努爾哈赤最憎恨逃跑,在他的刑罰中,懲罰逃人用了最重的極刑,如對一個逃跑的女奴,捉到輪姦後殺掉。他的軍隊除戍邊外還有一個職責就是看護和捕捉逃人。皇太極時期更制定了「逃人法」。這一切都說明隨著權威的增長,逼出了反抗強迫的被動手段——逃跑。努爾哈赤的一個將領曾經氣憤地放火燒掉了自己的家;被皇太極迫害入監的阿敏歎息自己不應該做人,應該像草、木、石那樣自由地存在。
縱觀明代女真人的戰鬥力呈現著快速增長的趨勢,其中原因有兩個:一是鋼鐵的武裝;二是權威制度的成長。鋼鐵製成的刀劍弓矢盔甲武裝了戰鬥員,使他們握有更堅硬更有穿透力的武器,穿上了比同樹木山石一樣掩身的盔甲,能夠離開了傳統的木石掩體,與敵人打交手仗,走出山林打平原仗,使他們在戰鬥中從被動轉為主動。權威制度使他們能夠互相聯合分工協作,有指揮有步驟,築堅城行遠路,實現了大兵團打大仗的作戰目標,使他們的武裝職業化,成為政治勢力。在此基礎上女真人強大起來,並且奠定了邁進人類文明的門檻——形成國家制度的基礎。清帝國的建立:邁進了人類文明的門檻——形成國家制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