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侵華日軍究竟強迫多少中國婦女充當慰安婦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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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侵華日軍究竟強迫多少中國婦女充當慰安婦

2015年08月24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576 次


 


日本自侵華戰爭開始後,在日軍中推行配備「慰安婦」的制度,隨著戰爭的蔓延,慰安所也被廣泛地設置於中國各地。除未佔領的甘肅、西藏、新疆、寧夏、青海等地以外,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東、江蘇、安徽、江西、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廣東、廣西、海南、貴州、雲南等省市及台灣地區,都發現了慰安所遺址。


日本政府和軍部為其侵略軍隊有計畫按比例地配備「慰安婦」。由於戰敗時日軍大量銷毀有關「慰安婦」的檔案,也由於日本政府至今未公開「慰安婦」的歷史文件,要準確指出日軍與「慰安婦」的比例是較為困難的。儘管如此,我們仍可以通過對各種資料的分析,而接近歷史的真實。例如根據關東軍的作戰計畫,1941年,它準備動員70多萬人的軍隊和2萬人的「慰安婦」,其比例為37.5:1。


但是,這個比例並沒有得到軍隊的認同。目前日本學者普遍認同當時軍隊裡流行的「29:1」之說,也就是軍隊認為37—38名士兵配給一個「慰安婦」太少,根據生理限度,一個「慰安婦」大約對29名軍人,才能大致使軍隊得到性滿足而不致引起內部的混亂。據29:1的比例,日本學者再加上「慰安婦」因逃亡或死亡而需補充的更替率(他們認為更替率大約在1:1.5或1:2之間),算出的「安慰婦」總人數大約為:


300萬(日軍)÷29×2=20.6897萬人


二戰期間的「慰安婦」人數為20萬左右。這個研究結果是在1992年前後由日本學者得出的。但是,在那時,中國大陸的「慰安婦」問題還未引起學界的充分重視,幾乎沒有展開正式的有規模的調查。因此,這個數字,是日本學者主要根據日本國內、韓國的研究、藝妓以及對東南亞的部分調查而作出的。自90年代中期中國大陸開展「慰安婦」的調查和研究之後,研究者發現了至少以下數點以前未被注意的問題。第一,日軍實施慰安婦制度的嚴密性,即配備「慰安婦」的完備性遠遠超出人們的估計,不但主力部隊,而且警備隊、小分隊以及前線的碉堡、據點都普遍設立了此類設施,這表明受日軍性暴力侵害的婦女遠比此前研究範圍大。第二,前此作出的20萬人數字估計,都是以日本、東南亞,特別是朝鮮女子為主體的,中國婦女的數量只是象徵性的,而近13年來的中國大陸調查到的慰安所遺址、歷史目擊證人及「慰安婦」制度倖存者證言,均證實有大量慰安所強拉當地女子的事實,包括中國的少數民族婦女。由於中國大陸是二戰時期日軍最大的主戰場,因此,未將中國的受害婦女計算在內,這20萬數字顯然是大大偏少了。第三,關於更替率。從這些年來受害者的證言和從各地編撰的地方志資料中可知,在戰爭特別是戰爭的前期和後期,日軍對中國軍民尤其是平民的殺戮,是變本加厲的。《安慶文史資料》中有一例記載,1938年6月,日軍在安徽桐城抓捕大量女子設立慰安所,結果被日軍官兵「褻侮、姦淫、殺害」,1938年出版的《敵寇暴行錄》記錄了一位中國牧師陸某誤入設在上海虹口的日軍「行樂所」,救出了他的鄰居——一位新婚女子,據這位女子言,樓分3層,以年齡區分關押,不得穿衣服,日夜遭受蹂躪,每天有人死去,每天又有新的補充,關押有數百人之眾。而這些女子,最後都下落不明。而《侵華日軍暴行總錄》一書記載,1941年夏,海南博鰲市慰安所的50多名中國婦女被日軍於塔洋橋邊全部殺死,原因是不肯好好接待日軍。1944年5月日軍在湖南株州一慰安所中的10名中國「慰安婦」中,有8名喪生。這些零碎的記載,只是滄海之一粟。由於中日是交戰國,中國「慰安婦」的死亡率比起日本、東南亞、朝鮮的受害者要高得多,這是符合歷史事實的。在這樣高的死亡率下,「慰安婦」受害者的證言證實,一直到1945年為止,日軍仍然保持了軍隊中慰安所設置有增無減的勢頭。因此,如果將更替率定在1:1.5和2.0之間,可能是偏低了。因此,上海師範大學中國「慰安婦」研究中心提出更替率在1:3.5到1:4.0之間,計算得出的結果是:


300萬(日軍)÷29×3.5=36萬人


300萬(日軍)÷29×4.0=41萬人


即整個的二戰期間,被日軍強迫為性暴力制度的受害者人數應在36萬至41萬之間,其中約有半數即20萬左右為中國婦女。儘管這個數字只是在近13年來研究和實地調查結果的基礎上的一種推論,但它可以大致反映中國婦女在二戰時期受日軍荼毒之深重的一個概況。


在中國佔領地和戰場上,日軍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來強迫中國的婦女充當「慰安婦」。


第一,使用暴力強行擄掠當地婦女。


日軍在戰場或佔領城鄉時,公開搶奪中國婦女,這種做法對於暴虐的日軍來說,是最為便利的,既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也省去了許多麻煩的手續。所以這種搶奪曾遍及各地。1937年11月,日軍佔領上海後,便在城鄉各處搶奪中國年輕女子,他們當眾「剝掉衣裳,在肩上刺了號碼,一面讓我們的女同胞羞恥,不能逃跑,一面又滿足他們的獸慾」(宋美齡:《抗戰建國與婦女問題》,重慶《中央日報》,1939年1月15日)。日軍佔領蕪湖後,首先要做的就是搶劫婦女,甚至到尼姑庵中劫掠年輕美貌的尼姑充當慰安婦。後來在對周邊地區掃蕩時搶奪了不少民女投入慰安所。雲南的龍陵、騰沖等地,幾乎所有的被查證的受害倖存者,均是被日軍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奪去的。日軍佔領海南島後,即派部隊到村寨去強捕少女,供其開設慰安所,或者在強征的勞工中,挑選美貌的漢族、黎族女子投入「快樂房」慰安所。1940年日軍一部進入山西方山縣掃蕩,在設立據點後,立即要求偽政權徵召「花姑娘」。於是,偽政權將「花姑娘」的人數攤派到各村,日偽宣稱有姑娘的交姑娘,沒姑娘的交大洋,最後,不僅慰安所建成,還發了一大筆財。日軍直接或者通過漢奸偽政權擄掠中國婦女為性奴隸,比例是很高的。


中國「慰安婦」的年齡跨度很大,年長者40歲,甚至50歲,年輕的20來歲,甚至有不少還是少女或幼女。如日軍在海南保亭縣設立「快樂房」,強召當地黎族少女充當性奴隸,年齡最大的20歲,最小的只有16歲。


第二,設下各種圈套,引誘婦女墜入陷阱。


常見的是以招聘女招待、洗衣婦等名義進行誘騙。佔領上海後,日軍的特務部門便在市中心的「租界」裡誆騙婦女:「他們放出野雞汽車,候在娛樂場所前面,等顧客上車後,汽車飛也似地馳著,到了僻靜地方,將男子拋下或干了,女客便從此無影無蹤。」一時,「孤島」內失蹤女子無數,人人自危。在海南島,日軍經常組織「戰地後勤服務隊」,他們唆使漢奸張貼廣告,鼓吹說服務隊的任務是給日軍官兵洗衣服,照顧傷員和打掃營房衛生,誘騙婦女參加。甚至還派人到上海、廣州、香港等地招聘遊說:「海南島開辦大醫院,招聘大批姑娘學習當護士和護理,薪水高,到那裡去做工有吃有穿,還有大錢寄回家。」於是有不少受騙女子前來應募,這些人到海南後,被統統押進慰安所,陷入暗無天日的人間魔窟。


第三,日軍佔領一地,形勢稍稍穩定後,便依靠漢奸組織協助,挑選婦女充當「慰安婦」。


其中的一個手法便是借口登記「良民證」,挨家挨戶地挑選年輕貌美的女性。在南京陷落時,日軍除了經常到國際安全區強姦婦女外,也利用發放「良民證」之際,從中拉來數千名中國婦女,這些婦女沒有一人逃過被強姦或虐殺的厄運;其中的一些人還被運往東北,充當關東軍的性奴隸,從此再無下文,無人知曉她們的生死和命運。1939年在日軍的指使下,山西文水縣的偽政權曾張貼佈告,明令徵用婦女,其全文如下:


文水縣公署訓令,差字第一號令:南賢村長副,為訓令事。查城內賀家巷妓院,原為維持全縣良民而設,自成立以來,城鄉善良之家,全體安全。惟查該院現有妓女,除有病者外,僅留四名,實不敷應付。頃奉皇軍諭令,三日內務必增加人數。事非得已,茲規定除由城關選送外,凡三百戶以上村莊,每村選送妓女一名,以年在二十歲左右確無病症、頗有姿色者為標準,務於最短期內送縣,以憑驗收。所有待遇,每名每月由維持會供給白面五十斤,小米五升,煤油二斤,墨一百餘斤,並一人一次給洋一元,此外遊客贈予,均歸妓婦獨享,並無限制,事關緊要。


300萬(日軍)÷29×3.5=36萬人


300萬(日軍)÷29×4.0=41萬人


即整個的二戰期間,被日軍強迫為性暴力制度的受害者人數應在36萬至41萬之間,其中約有半數即20萬左右為中國婦女。儘管這個數字只是在近13年來研究和實地調查結果的基礎上的一種推論,但它可以大致反映中國婦女在二戰時期受日軍荼毒之深重的一個概況。


在中國佔領地和戰場上,日軍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來強迫中國的婦女充當「慰安婦」。


第一,使用暴力強行擄掠當地婦女。


日軍在戰場或佔領城鄉時,公開搶奪中國婦女,這種做法對於暴虐的日軍來說,是最為便利的,既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也省去了許多麻煩的手續。所以這種搶奪曾遍及各地。1937年11月,日軍佔領上海後,便在城鄉各處搶奪中國年輕女子,他們當眾「剝掉衣裳,在肩上刺了號碼,一面讓我們的女同胞羞恥,不能逃跑,一面又滿足他們的獸慾」(宋美齡:《抗戰建國與婦女問題》,重慶《中央日報》,1939年1月15日)。日軍佔領蕪湖後,首先要做的就是搶劫婦女,甚至到尼姑庵中劫掠年輕美貌的尼姑充當慰安婦。後來在對周邊地區掃蕩時搶奪了不少民女投入慰安所。雲南的龍陵、騰沖等地,幾乎所有的被查證的受害倖存者,均是被日軍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奪去的。日軍佔領海南島後,即派部隊到村寨去強捕少女,供其開設慰安所,或者在強征的勞工中,挑選美貌的漢族、黎族女子投入「快樂房」慰安所。1940年日軍一部進入山西方山縣掃蕩,在設立據點後,立即要求偽政權徵召「花姑娘」。於是,偽政權將「花姑娘」的人數攤派到各村,日偽宣稱有姑娘的交姑娘,沒姑娘的交大洋,最後,不僅慰安所建成,還發了一大筆財。日軍直接或者通過漢奸偽政權擄掠中國婦女為性奴隸,比例是很高的。


中國「慰安婦」的年齡跨度很大,年長者40歲,甚至50歲,年輕的20來歲,甚至有不少還是少女或幼女。如日軍在海南保亭縣設立「快樂房」,強召當地黎族少女充當性奴隸,年齡最大的20歲,最小的只有16歲。


第二,設下各種圈套,引誘婦女墜入陷阱。


常見的是以招聘女招待、洗衣婦等名義進行誘騙。佔領上海後,日軍的特務部門便在市中心的「租界」裡誆騙婦女:「他們放出野雞汽車,候在娛樂場所前面,等顧客上車後,汽車飛也似地馳著,到了僻靜地方,將男子拋下或干了,女客便從此無影無蹤。」一時,「孤島」內失蹤女子無數,人人自危。在海南島,日軍經常組織「戰地後勤服務隊」,他們唆使漢奸張貼廣告,鼓吹說服務隊的任務是給日軍官兵洗衣服,照顧傷員和打掃營房衛生,誘騙婦女參加。甚至還派人到上海、廣州、香港等地招聘遊說:「海南島開辦大醫院,招聘大批姑娘學習當護士和護理,薪水高,到那裡去做工有吃有穿,還有大錢寄回家。」於是有不少受騙女子前來應募,這些人到海南後,被統統押進慰安所,陷入暗無天日的人間魔窟。


第三,日軍佔領一地,形勢稍稍穩定後,便依靠漢奸組織協助,挑選婦女充當「慰安婦」。


其中的一個手法便是借口登記「良民證」,挨家挨戶地挑選年輕貌美的女性。在南京陷落時,日軍除了經常到國際安全區強姦婦女外,也利用發放「良民證」之際,從中拉來數千名中國婦女,這些婦女沒有一人逃過被強姦或虐殺的厄運;其中的一些人還被運往東北,充當關東軍的性奴隸,從此再無下文,無人知曉她們的生死和命運。1939年在日軍的指使下,山西文水縣的偽政權曾張貼佈告,明令徵用婦女,其全文如下:


文水縣公署訓令,差字第一號令:南賢村長副,為訓令事。查城內賀家巷妓院,原為維持全縣良民而設,自成立以來,城鄉善良之家,全體安全。惟查該院現有妓女,除有病者外,僅留四名,實不敷應付。頃奉皇軍諭令,三日內務必增加人數。事非得已,茲規定除由城關選送外,凡三百戶以上村莊,每村選送妓女一名,以年在二十歲左右確無病症、頗有姿色者為標準,務於最短期內送縣,以憑驗收。所有待遇,每名每月由維持會供給白面五十斤,小米五升,煤油二斤,墨一百餘斤,並一人一次給洋一元,此外遊客贈予,均歸妓婦獨享,並無限制,事關緊要。


文中的「賀家巷妓院」是專為日軍設立的軍隊慰安所,所以稱「維持全縣良民而設」。其中有些「慰安婦」由於不堪凌辱折磨,或死或逃,只剩下4名女子,於是要城鎮、村莊選送「妓女」。村莊哪來的「妓女」?實際上就只能送良家女子了,但日偽還有條件:一是年齡20歲左右,二是「確無病症」,否則會將性病傳染給日軍,三是還要「頗有姿色者」。最後還以物資條件來誘惑農民,說「遊客贈予,均歸妓女獨享,並無限制」。這也說明,賀家巷內的軍事性奴隸制度受害者是沒有收入、非商業性服務的。


第四,將中國女俘虜強逼為性奴隸。


在中國戰場上,日軍極少設立女戰俘收容所,女俘虜部分在審訊後即殺死外,其餘的大部分便被日軍運到華北、華中屬於偏僻的、荒涼的地區和前線去充當「慰安婦」,以防止她們逃跑或與八路軍等中國抗日部隊取得聯繫。中共領導的海南瓊崖縱隊第4支隊的炊事員周某某,因下村籌糧被日軍俘虜後,即被投入慰安所。這些女俘虜淪為「慰安婦」遭日軍侮辱,真是生不如死,有的便千方百計尋找報仇的機會,慰安所裡曾發生中國女戰俘刺殺壓在她們身上的士兵或者割下敵人的生殖器的事件。因此,日軍官兵對充當「慰安婦」的中國女戰俘比較警惕。當這些女俘虜作為性工具沒有利用價值時,通常被拖到空地上,作日軍新兵練習膽量用的活人靶子。


第五,徵用妓女。


在大城市,日軍機關常常徵用現有的妓女來充實其「慰安婦」的隊伍。上海、南京、武漢、廣州和天津等地,都有不少妓女被迫加入「慰安婦」的行列。這裡有必要指出的是,就是這些妓女也不是甘願去做「慰安婦」的,她們往往被日軍或漢奸政權強征,被迫充當日軍的性奴隸,有些沒有報酬,有些即使有,所得也少得可憐。


被強逼為「慰安婦」的中國婦女中有不少是少數民族的婦女,其中有台灣高山族,東北滿族,雲南傣族,海南苗族和黎族,廣西壯族等。吉林延邊地區的朝鮮族是最早被徵用的少數民族。「九·一八」事變後不久,關東軍便在東北地區強掠朝鮮族年輕女子充當性奴隸。


自甲午戰爭後被日軍侵佔的台灣,也有不少山地的少數民族女子被日軍強征到戰場上充當性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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