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時期的民間社團:多為保境抗敵的軍事會社
兩宋時期不僅階級矛盾相當激化,民族矛盾也十分尖銳,從宋王朝建立到最後滅亡,其北方始終存在著不同的少數民族政權,且彼此間的關係常常處於戰爭、對峙、侵擾的狀態。異族的蹂躪、盜賊的燒殺、潰卒的劫掠等等,使北方民眾自發倡議組織起來,建立以保衛鄉里為目標的民間軍事會社,金人入侵中原後,逐漸發展為抗金義軍團體。筆者將具有這方面性質的民間武裝會社稱為保境抗敵之社。
1.弓箭社
弓箭社大約出現在宋景德年間,「自澶淵講和以來,百姓自相團結為弓箭社」。弓箭社的正式成員均為主戶,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主戶們結為一社,「不論家業高下,戶出一人」,自相推舉家資豐厚、武藝高強的人擔任社的頭領,稱之為「社頭、社副、錄事」。弓箭社的組織與訓練相當嚴格,規定其成員「帶弓而鋤,佩劍而樵」;所立賞罰,「嚴於官府」;同時「分番巡邏,鋪屋相望,若透漏北賊及本土強盜不獲,其當番人皆有重罰」;平曰裡器甲鞍馬都是裝備停當,隨時準備迎擊北寇的侵襲,這樣方可做到「遇其警急,擊鼓,頃刻可致千人。」
2.買馬社
買馬社最初出現於北宋初期的北部邊境地區。在受宋控制的地方武裝力量——河東忠烈、宣勇中,出現了部分自願結社買馬的鄉兵。宋朝採取「官助其直」的方式,提倡並支持鄉兵們社買馬,於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間組建了一支新的禁軍——廣銳馬軍。結社買馬之制在河東成功後,被宋朝迅速地推廣於陝西、河北等地。宋朝利用買馬社的形式,在五六年內組建了一萬餘人的馬軍,故宋真宗對河東買馬社的這一成就讚歎說:「廣銳三十指揮各自買馬,甚利國家」。
3.忠義巡社
忠義巡社最初起於河朔頻遭戰亂蹂躪地區,「河朔之民憤於兵亂,自結巡社」。其制度為:每五人為一甲,五甲為隊,五隊為部,五部為社,各有長。至五社則為都社,有正及副。如兩都社及萬人以上,擇土豪二人為都副總轄。其借補官之制,則萬人以上,成忠郎;千人以上,保義郎;八百人以上,承信郎。自甲長至總轄,三歲遞遷。建炎元年,宋高宗屢次下詔在全國普遍組建忠義巡社,在宋朝的大力推動下,忠義巡社很快地從河北發展到京東、西、河東、陝西等路。
4.其他保境抗敵之社,見諸於史籍的還有以下幾種:
太行忠義保社
梁興在北方組織人民抗金,以「太行忠義保社」為名,並於紹興六年率百餘人渡河投奔了岳飛。
壯丁民社
乾道四年(1168年)南宋在楚州組建了「壯丁民社」,也是建炎後地方武裝力量的一種。
萬馬社
南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的崔與之,至揚州後,利用這一地區的山林之阻,創設五個團寨,結忠義民兵為社,當「金人犯淮西,沿邊之民得附山自固,金人亦疑設伏,自是不敢深入」。同時,崔與之還因「淮民多畜馬善射,欲依萬弩手法創萬馬社,募民為之」,後因宰相反對而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