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中國約120萬平方公里領海與別國爭議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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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中國約120萬平方公里領海與別國爭議

2016年11月11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108 次


 

南沙群島位置

環球網3月13日報道 從此次菲律賓妄圖通過立法吞併我國南海島嶼一事可以看出,中國海洋領土已經進入主權糾紛的「多發期」。


規範各國領海主權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今年進入了新一輪修訂期,各國都要在今年5月13日前提交「領海基線聲明」,用以重新審議島嶼主權。正是這次大規模修訂,致使各國紛紛對自己的海洋邊界進行重新勘定,並提出有利於自己的主張,新舊主權爭議也頻頻發生。在這種情勢下,擁有大面積領海以及爭議海域的中國不能不增強緊迫感。


近些年來,我國海洋領土糾紛不斷。據海洋研究機構的權威數據,我國共有大約120萬平方公里的海洋國土處於爭議中。在東海海域與日本的釣魚島紛爭,在黃海海域與韓國的蘇巖礁糾紛,已經讓國人感到不解與憤慨,此番菲律賓想通過立法吞併我南海島礁,又是意在何為?


在筆者看來,有如下三個原因。第一,由經濟引發的爭奪。南沙海域的石油資源量約為351億噸,天然氣資源量為8萬億到10萬億立方米,整個南沙海域所蘊藏的油氣資源至少值1萬億美元,如此龐大的經濟利益,菲律賓當然也想要「分一杯羹」。第二,為應對國內危機而挑發外交爭端。自去年以來,菲律賓受到國際經濟局勢的影響,出口下跌,失業率激增,社會問題增多,民眾對政府的不滿度也急速上升。在這種背景下,菲律賓政府通過在南海問題上採取強硬政策,正好可以轉移國內矛盾,安撫民族情緒。第三,由不安導致的對抗。中國迅速增長的經濟和軍事實力,使海上鄰國菲律賓感到了強大的壓力,正是這種壓力和不安,使其急於通過立法來侵吞中國領土。


針對海域周邊各國的動向,中國應該如何應對?目前已有不少相關方面的專家提出了建議,現綜合如下:


首先,應當進一步加強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宣示。菲律賓違反了中國與東盟各國關於南海問題達成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政府間協議,中方首先應通過外交途徑來進行交涉,譴責這種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除了外交上的宣示以外,還要在軍事巡航、海洋漁業、石油勘探等方面加強我們的主權意識,積極進行宣示。


其次,進一步加快海洋立法,為南海爭議島礁確立法律地位。長期以來,中國的海洋權益保護存在大量空白。我們雖然有足夠的歷史依據和法理依據,但在國內立法方面卻一直有所欠缺。這導致了我們不能有效遏制侵犯中國海洋權益的各類行為,對許多突發事件難以應對。因此,加強和完善海島保護,通過法律程序向國際社會充分表明立場已經刻不容緩。


除此之外,我國應加快領海基線的確定,盡快研究並向聯合國提交自己的領海基線主張,加強對南海島嶼的管轄管理等,都是應對南海島嶼爭端的有效措施。


我國對黃巖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擁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菲方不顧歷史事實,將無可爭辯的中國島礁單方面劃歸己方,本身就很難獲得聯合國的審核通過。如果菲方一意孤行,勢必得不到國際社會的支持。不僅不能達到目的,相反更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令其陷入外交尷尬。


菲律賓圖謀侵佔黃巖島的歷史


20世紀90年代前,菲律賓出版的地圖均未將黃巖島列入其領土;其間,菲政府雖將黃巖島劃入其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但並未提出主權要求。


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專屬經濟區的法規頒布實施,菲政府以黃巖島位於其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為理由,宣稱對該島擁有海洋管轄權,隨後改稱擁有主權。


1997年,菲律賓多次出動軍艦、軍機在黃巖島及附近海域對中國民間組織的無線電探險活動進行跟蹤、監視和干擾。


1997年4月30日,菲兩位眾議員搭乘海軍艦艇登上黃巖島,並在島上豎旗立碑,對中國漁民進行攔堵和恫嚇。


1998年1月起,中國海南省四艘漁船在兩個月內,相繼在黃巖島海域被菲海軍攔截,51位漁民遭「非法入境」指控,被菲拘押近半年。


1999年5月23日,中國一艘漁船在黃巖島遭菲軍艦追擊並被撞沉,致11名漁民落水。據報道,菲海軍曾使用機槍掃射。中國外交部就此向菲提出嚴正抗議和交涉。


1999年6月,菲教育部在新版地圖中,將黃巖島連同整個南沙群島列入其版圖。


1999年8月,菲政府將「南沙群島是菲領土」列為修憲內容。


1999年11月3日,菲海軍一艘艦艇在黃巖島巡邏時故意「擱淺」,中方曾多次交涉,但菲方拒不將艦艇拖走。


2000年,菲海軍在黃巖島海域開槍射殺一名中國漁船船長。


目前,黃巖島為中國實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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