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動車吸煙兩次禁乘 開啟黑名單功能解禁須簽承諾書
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被公安機關處罰的旅客,將被禁止購買全國各次動車組車票,但可購買普速列車車票。
動車上之所以禁止吸煙是因為針對動車高速封閉的環境,為預防火災隱患,動車組上安裝了千餘個故障傳感器和煙霧報警器,一旦乘客吸煙,都會被煙感設備默認為火災隱患並報警。接到報警後,列車會即刻減速運行甚至停車。這不僅加大了列車的運行成本,還直接耽誤了乘客的行程。雖然自2004年起實施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對乘客吸煙行為有罰款處罰,但是還有一些乘客抱著僥倖心理,毫無公共責任意識,執意吸煙。
近年來,在媒體上曝光的吸煙逼停動車事件不在少數。2015年9月廣州某大學講師潘某在乘坐高鐵動車時躲進車廂廁所吸煙,觸發列車煙霧報警器,導致列車緊急降速;而據海南東環鐵路統計,2015年以來東環線動車組列車上發生多起因旅客吸煙觸發煙霧報警器報警的情況,其中僅1月份就34起。一起起逼停事件讓這些乘客的「任性」展露無遺,難道真的就是「煙癮」抵不過公共安全嗎?
究其屢禁不止的原因,一方面雖然法律有明文規定,但是也是以說服教育為主,罰款只是輔助的懲戒措施,對於一些對他人安全置若罔聞的任性旅客,還是會「照吸不誤」。另一方面,乘客本身雖受到處罰,但是存在「好了傷疤忘了疼」的僥倖心理,遵守社會公共秩序的意識稍顯淡薄,有種「即使被罰也不影響什麼」的失責意識,從而導致以我為中心的再次違規。
這次出台的「動車吸煙兩次禁乘」的嚴懲規定加大了乘客違法成本,會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一些任性妄為旅客的行為,除此之外,相關部門還應加快構建社會公眾徵信系統,建立個人徵信檔案,讓進行各類違法行為的人都受到來自社會各方面的行為約束,這樣才能構建一個文明和諧的社會公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