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狄仁傑每天斷案40餘起 狄仁傑的智商有多高?
狄仁傑,字懷英,唐貞觀四年(630年)生於并州(今太原)的一個官宦之家。顯慶元年(656年),26歲的狄仁傑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滿腔熱血的狄仁傑開始了他的工作,可現實很快給了他一次沉重打擊——被胥吏誣告了一把。幸運的是,這一狀告到了閻立本那裡。
他的智商有多高?
不一定是智商高,最主要靠的是觀察力,這是長期鍛煉出來的。
閻立本是中國古代最著名的畫家之一,尤擅畫人物。《步輦圖》、《歷代帝王圖》就是他的傑出作品。他的畫名太大,以至於有人稱他為「丹青宰相」。不過這時候他是「欽差大臣」,正好到汴州考察。接觸到狄仁傑這個案子後,閻立本不僅弄清了真相,而且發現狄仁傑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誇獎他是「河曲之明珠,東南之遺寶」,推薦狄仁傑做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因為狄仁傑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懇,特別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積累了將近20年的斷案經驗後,上元二年(675年),被調到中央,當上了大理丞。這個官職品級不高,只是從六品,但地位重要,負責京師案件拘審判斷罪,同時也覆核全國各地的判案。
狄仁傑剛到大理寺上任的時候,積壓的案件已經非常多。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筆不停批,整整奮戰了一年,就把積壓案件全都清理了,事後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數量之多,質量之好,在當時傳為佳話,在今天看來也堪稱神奇。
現在大家印象中狄仁傑的「神探」形象也主要來源於狄仁傑在地方和中央大理寺擔任司法官員時候的業績。但史籍中沒有留下他斷案的詳細細節,只是說他斷案效率高,擔任大理寺丞期間一年斷案一萬七千餘起。這意味著每天斷案40餘起,即使是「福爾摩斯」也沒有這個效率,實際上這是指看卷宗進行案件複審(比如找出案子的疑點),不是現場偵破。由此可見,歷史上的狄仁傑擅長的是對案件的審判,是個「法官」、「檢察官」之類的司法工作人員,而非偵探。
「唐室砥柱」官場油條
他深得武則天信任,又巧妙力保「李唐」江山
雖然在辦案上鐵面無私,但是狄仁傑本人卻是一個很溫和,擅長古代官場的人。歷史上的狄仁傑被「分割」成了兩半,唐高宗時他是辦事認真的能臣,武則天時是中樞決策的宰相。在小說和電視劇裡,當上了丞相的狄仁傑還是每天忙著到處「微服私訪」,沒事就找案子來查。但歷史上真實的狄仁傑,雖也是忙得到處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協助武則天處理政事。
眾所周知,狄仁傑與武則天既是君臣又是益友,但是狄仁傑一生最重要的活動又是興復李唐皇室。他夾雜在「李唐」與武則天家族之間,既深得武則天信任,又能設法保住「李唐」江山,不得不說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官場老油條」。
狄仁傑要興復李唐皇室,就必須設法對武則天施加影響,改變她對兩個兒子的看法,使李顯(唐中宗)與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夠擺脫被囚禁的地位。有一次,武則天和近臣們談起了她夢見一隻大而美麗的鸚鵡,可是兩個翅膀全折斷了。狄仁傑便說:「臣以為,那隻大而美麗的鸚鵡就是陛下自己,因為陛下姓武。」這個解釋是有根據的,因為武則天常將鸚鵡來比擬自己。「兩翅,就是陛下的兩個兒子。」狄仁傑指的是李顯與李旦。「現在,他們都處於被囚禁的地位,這就是兩翅折斷的意思。沒有翅膀的鸚鵡不能飛翔,陛下起用王子,鸚鵡就能飛翔了。」
聖歷元年(698年),武則天的侄子武承嗣數次使人遊說太后,請立其為太子。武則天猶豫不決。狄仁傑以政治家的深謀遠慮,勸說武則天順應民心,復立廬陵王李顯。狄仁傑從母子親情的角度勸說她:「兒子當了皇帝,母后千秋萬歲後可配食太廟,享受後世的祭祀;若是侄兒當了皇帝,從沒有聽說將姑母附於廟堂的事情。」
武則天說:「這是我的家事,你就不必摻和了。」狄仁傑沉著而鄭重地回答:「四海之內,孰非皇土?而我位極人臣,又怎能不幫著陛下分擔?」武則天聽從了狄仁傑的意見,親自迎接廬陵王李顯回宮,立為皇嗣。就在他上疏力阻武則天大造佛像的那年9月,狄仁傑去世。武則天親自為他主持喪禮,廢朝三日,這是當時人臣的最高待遇。而狄仁傑也被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
狄仁傑在國外比包公出名
荷蘭人高羅佩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
清初的時候,已經有一本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風行於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傑。雖然裡面也有一些歷史事件和人物,但內容基本都是編出來的一個個破案故事。後來有所謂「四大公案」小說,即《狄公案》(狄仁傑)、《包公案》(包拯)、《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綸),這一類的「偵探小說」,在社會上影響很大。
這裡面,包公是中國人最熟悉的。不過走出國門,名滿全球的,還是狄仁傑。這得歸功於一個荷蘭人,他叫高羅佩。在萊頓大學學習期間,高羅佩選擇漢學作為自己的專業,大學畢業後進入荷蘭外交界,在長達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裡,曾經在中國的重慶、南京等地擔任外交秘書、參事等職。
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時,高羅佩讀到了《武則天四大奇案》,他對這部小說中主人公狄仁傑屢破奇案大為折服,繼而把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後,高羅佩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
於是,他想到了將中國文化傳播到國外的一個切入口,開始著手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又以狄仁傑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沒想到《銅鐘案》在西方大獲成功,在出版商的催促下,高氏只能繼續收集和組織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傑斷案故事。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所以有了《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們在西方引起了轟動,狄仁傑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