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戰勝國的北洋政府從一戰中獲取了多少利益》
1914年7月28日,奧匈帝國向塞爾維亞開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北洋政府先是「中立」,後來幾經周折,終於在1917年8月14日,宣佈「與德奧兩國同時入於戰爭之狀態」,與兩國所籤條約一律廢止。1
對於中國參戰的好處,早在戰爭爆發之初,梁士詒即有所預見,他對袁世凱說:「德奧以小敵大,戰之結果,必難悻勝。在我見,正不妨明白對德絕交宣戰,將來與和議中取得地位,與國家前途,深有裨補。」21915年5月,中國政府被迫簽下「二十一條」。袁世凱問陸徵祥有什麼補救辦法,陸回答:「只有參戰,到和會時再提出,請各國修改。」
袁世凱死後,主政的段祺瑞亦相信,「日本既已加入,我若不參加,日本對青島勢必染指掠奪」,而「德國雖系當今之強國,但眾怒難犯。料其難以取勝。將來協約國取得勝利,中國將成局外之人,而我國參加,那將迥然成另一局面。到時中國也是戰勝國之一,和會上有我一席之地, 必將提高中國之國際聲譽。」3除了爭取國際地位外,段祺瑞還有一個動機,那就是借此抑制日本在華勢力的發展。
中國參戰後,即收回德、奧在天津、漢口的租界,撤銷兩國領事裁判權。同時獲得協約國許諾:庚子賠款自1917年12月起暫緩五年償還(俄國僅同意緩還1/3),免加利息;德奧賠款永遠撤銷(占庚子賠款總數的20.91%,其中德國9000餘萬兩,奧匈400萬兩);改變《南京條約》「協定關稅」條款規定的5%固定稅率,允許中國提高5%關稅;天津周圍20里內允許中國暫時駐軍,以防範德奧僑民。4
中國沒有出兵歐洲,但也實際援助了協約國。宣戰以前,北洋政府即採取「明守中立,暗事參加」的「以工代兵」辦法,派遣華工出國。「一戰」期間,英法俄三國共招募華工30萬人,為他們從事建築、修路等體力工作。還有為數不少的華工被違約送上戰場,在戰火中修工事、運彈藥、抬擔架,沙俄甚至將華工「編為軍隊,作前線衝鋒之用」。戰爭期間,有約5萬華工死亡。5
因有以上作為,中國在戰後得以戰勝國資格,參加巴黎和會。在和會上,中國代表據理力爭,終沒能使日本在和約上聲明歸還青島。山東問題外,和約上還確認了廢除德國領事裁判權、取消德國庚子賠款、賠償中國戰爭損失等內容。一旦中國拒簽,未來就要同德國單獨媾和,到那時,中國未必還能獲得這麼多的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北洋政府傾向於簽約,而保留山東條款。但是國內民意已然沸騰,爆發了五四運動,中國代表只得拒簽了《凡爾賽和約》。不過,中國在巴黎和會上成為國際聯盟的創始會員國。
讓人慶幸的是,學生們的遊行活動並沒有使中國外交陷於絕境。通過華盛頓會議,中日兩國先後簽訂《解決山東懸案條例》《魯案細目協定》,中國有條件地收回青島。1924年《中德協約》、1926年《中奧通商條約》簽訂,北洋政府不僅獲得《凡爾賽和約》中有利於中國的條件,還從德國獲得約8400萬元的戰爭賠款。加上中國戰時所獲的德國船隻,以及被免去的庚子賠款,中國總收益達2.5億元。6
總的來說,中國參加「一戰」,不僅成功地融入世界格局,還以較小付出,收穫了豐厚的回報,堪稱是一次輝煌的外交勝利。唯「五四運動」之事,迄今仍有待後人深思。
註釋:
1《中華民國外交史資料選編(1911-1919)》,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293頁;2鳳岡及門弟子編:《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上冊,1946年印行,第195-196頁,轉引自王建朗《北京政府參戰問題再考察》,《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4期;3陳劍敏:《段祺瑞力主中國參加一戰緣由新探》,《安徽史學》2001年第4期;4李志學:《「一戰」對德外交與中國加入國際體系》,《學習與探索》2013年第8期;5李明歡:《歐洲華僑華人史》,中國華僑出版社2002年,第103頁;6唐啟華:《被「廢除不平等條約」遮蔽的北洋修約史(1912-1928)》 ,社科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182—143頁;唐啟華:《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社科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331—3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