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為何不能救李善長一命?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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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死金牌為何不能救李善長一命?

2018年01月09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75 次

  李善長(1314—1390)明朝開國丞相。字百室,漢族,定遠(今屬安徽)人。少讀書有智謀,策事多中。元末迎謁朱元璋,從下滁州,為掌書記。拜右相國。洪武初任左丞相,封韓國公。四年致仕。十年覆命與李文忠總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台。二十三年,以胡惟庸黨追問,一門七十餘人被殺。

  從這段介紹,我們不難看出兩個情況,一是李善長為朱元璋開國立下過汗馬功勞,取得過卓越功績;二是李善長後來因胡惟庸案被朱元璋處罰,不得善終。

  李善長,安徽定遠人,和後來也做過丞相的胡惟庸是小同鄉,和朱元璋是大同鄉。按照《明史》記載,他「少讀書有智計,習法家言,策事多中」,且「法家言」。這種介紹是為了說明李善長既受過一些儒家的基本教育,卻又屬於那種有強烈的道德責任感和受命於天的使命感之人,換句話說,這類人熱衷於仕宦和富貴,並且為達目的常常不擇手段。從史實看,李善長的確就是亂世中一個很世俗的人物,他有計謀和手腕,希望以此換得功名利祿,並蔭及子孫。

  李善長投奔朱元璋之後,因善於調護諸將,因材用人,使之各得其所,故一直得到朱元璋重用。朱元璋任太平興國翼大元帥,以李善長為元帥府都事,從克集慶(今江蘇南京)。朱元璋任江南行中書省平章,以其為參議,軍機進退,賞罰章程,多由他裁決。後樞密院改為大都督府,善長兼領大都督府司馬,升任行省參知政事。二十七年,朱元璋自立為吳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他嫻於辭令,明習故事,處理政務,裁決如流,將吏帖服,居民安堵;調兵轉餉無乏,恢復制錢,榷淮鹽,立茶法,開鐵冶,定魚稅,國用益饒,而民不睏。吳元年(1367),論功被封為宣國公。吳改官制,尚左,故李善長由右相國改稱左相國,居百官之首。曾與劉基等裁定律令。 作為「大總管」李善長被朱元璋稱為「在世蕭何」。可以說,他為明朝的建立、朱元璋的登基,功不可沒。

  此時此刻,李善長的身份極其尊貴:既是朱元璋登基典禮的「總導演」,還是是朱元璋的親家翁。特別是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時,朱元璋說李善長雖然沒有在戰場上的軍功,但「給軍食,功甚大,宜進封大國」,乃授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歲祿四千石,子孫世襲。除了這些,朱元璋更賜給李善長鐵券,「免二死,子免一死」,即李善長本人憑此鐵券,可以赦免兩次死罪,其子可以赦免一次。當時封公的六個人中,李善長名列第一,朱元璋頒發的「嘉獎令」上,李善長被比作漢代的蕭何,其風光在洪武功臣中獨一無二。

  此時此刻,李善長的身份極其尊貴:既是朱元璋登基典禮的「總導演」,還是是朱元璋的親家翁。特別是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時,朱元璋說李善長雖然沒有在戰場上的軍功,但「給軍食,功甚大,宜進封大國」,乃授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歲祿四千石,子孫世襲。除了這些,朱元璋更賜給李善長鐵券,「免二死,子免一死」,即李善長本人憑此鐵券,可以赦免兩次死罪,其子可以赦免一次。當時封公的六個人中,李善長名列第一,朱元璋頒發的「嘉獎令」上,李善長被比作漢代的蕭何,其風光在洪武功臣中獨一無二。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看起來再安全不過的功臣,擁有三重保護(位極人臣、皇親國戚、免死金牌)的李善長,在不久後發生的胡惟庸案裡,因一句話----胡惟庸在朝時,曾想拉李善長下水,先是托人說服,善長不從;再自己親自說服,善長依舊不允;胡又拉李善長的弟弟來勸說善長,善長無奈說了一句「吾老矣,吾死,汝等自為之"。這句話後來被李善長的下人說了出來,朱元璋便由此定下他的謀反罪。

  說到這裡,我們不得不提一下《明史》上的相關記載,就在李善長剛剛被定罪的時候,星相學家「言星變」,卜了一卦,說上天示意要「移大臣」。須知,因天象的異變殺人,也是中國歷史上的傳統。唐末時,一個依附軍頭的權相,就是以這種理由來清除他不喜歡的20多位同僚的,結果「朝班為之一空」。現在李丞相既然也到了天厭之的份兒上,還有何說?皇帝當年親賜的那個可以免二死的鐵券,也成了一張廢紙、一塊廢鐵……

  由此看來,只要存在真實的或可能的、哪怕是臆想的,會威脅到皇帝地位穩固,挑戰到帝王絕對權威的人和事,哪怕擁有再厚的功勞薄、再多的免死牌,都是無濟於事的。 李善長之死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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