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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不等於宦官:太監在清朝以前都是宦官的職稱
在很多時候,在眾多的電視劇和文學作品中,都把「太監」和「宦官」當成了一回事,這是一個典型的誤解,因為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監」是兩個差別比較大的概念。
首先,「太監」和「宦官」出現的時間不同。「宦官」一詞至遲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而「太監」一詞,直到遼代才出現。
宦官制度起源較早,《周禮》、《禮記》中都有關於宦官的記載。周王朝及各諸侯國大都設置了宦官。當時的宦官一般由身份卑賤的人充當。其來源或由處以宮刑的罪人充任,或從民間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選。秦漢以後,宦官制度更加詳備。
宦官本應包括臣隸及仕官在內,通常人們所言宦海、宦途、宦遊,其實仍舊是自「官」而言的。宦官或宦者成為宮中閹人的專稱,大約是秦漢之後的事。
其次,戰國時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閹人,而後來的太監則必須是閹人,宦官「悉用閹人」是東漢以後的事情。而太監和宦官發生聯繫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監」作為宮中閹人的通稱,是明清時代的事情。
太監本是古代職官的名稱,晚至唐宋時期,朝廷中仍有太監官職的設置,所任者並非都是閹人。明代在宮廷中設置了由宦官所領的二十四衙門,各設掌印太監,是宮廷中的上層宦官。此後,太監逐漸成為宮中閹人帶有尊敬色彩的通稱。
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監是高級宦官,他們直接管理一般宦官。太監和宦官的關係可以這樣界定:太監必須是宦官,而宦官卻不都是太監。發展到了清朝,太監和宦官才成為同義語,才成為可以互用的兩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