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老捨在倫敦當白領 比大部分歐洲人都富裕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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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老捨在倫敦當白領 比大部分歐洲人都富裕

2016年03月11日 名人軼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17 次



聞一多在美國芝加哥美術學院門前




老捨在倫敦大學


20世紀上半期,不少中國現當代文壇鉅子負笈海外,經歷歐風美雨的洗禮,汲取西洋文化之精粹,融會中國文化之傳統,終成就一生的名作。年輕時的他們,在異鄉求學打拼,始於個人興趣,追逐自我夢想。與今日留學之風相比照,其大相逕庭之處,值得細細玩味。本文摘錄部分章節,以饗讀者。


聞一多:


美詩熏陶出的「聞體」


是唯美型詩人,是詩人型學者,是學者型詩人。「五四」時代,全才不少,如聞一多之全才不多,如聞一多之熟悉西方文學者也不多。聞一多,13歲考上留美預備學校清華,22歲(1922年)去美,學畫三年,卻找到了他的詩人之筆。


他先去芝加哥。到那裡學美術,真是找錯地方,但對聞一多的詩人生涯來說,真是直入堂奧。芝加哥當時是美國大工業之都,也是美國現代文學史上艷稱的「美國詩歌文藝復興」運動的中心。聞一多在芝加哥美術學校的同學中,就有後來成名的詩人肯尼思·雷克斯洛思(Kenneth Rexroth),此人後來取漢名「王紅公」,為推進當代美國詩壇的中國熱不遺餘力。


到芝加哥不久,聞一多的詩興如火山爆發,爆發的契機是讀美國意象派等新詩派的作品。用文字做色彩「畫一張畫」,是意象派的宗旨,而又名之為「交響樂」,更是這派詩人的做法。意象派詩人佛萊契(John Gould Fletcher)正是在芝加哥的《詩刊》上發表他的《色彩交響樂》組詩,每一首都是百多行的「大詩」。佛萊契聲稱他自己從1914年以後的詩作「無一例外,全得自東方藝術」。這就不再是巧合,而是「二度返回式影響」的佳例———中國古詩影響了佛萊契,佛萊契又影響了聞一多。


聞一多不一定瞭解這創作背景,但他敏感地發現「他的詩充滿濃麗的東方色彩」,「佛萊契喚醒了我的色彩感覺」,「快樂燒焦了我的心臟……啊!快樂!快樂!」(致梁實秋,1922年12月1日)


幾個月後,聞一多在紐約見到了意象派後期領袖艾米·羅厄爾(Amy Lowell)。1925年後者去世,聞氏在《京報副刊》上撰文:「中國文學與文化失了一個最有力的同情者。」在紐約時,又得人寫介紹信,讓他回芝加哥見當時風頭最健的桑德堡(Carl Sandburg)和《詩刊》主編蒙羅(Harriet Monroe)。桑德堡再三詠歎中國「青銅之美」,而蒙羅則迷戀中國到了準備退休後在中國生活的地步。


但是聞一多與美國詩的接觸不久就有一大變化。1923年夏天,聞一多轉到科羅拉多大學,與梁實秋會合。他除了繼續學繪畫外,還選修了「現代英美詩」課程。當時,英美新派詩人還遠沒有得到學院承認,科羅拉多當時也不是一個很開放的地方。科大的教授想必讓聞一多讀了不少美國「雅致派」、英國「喬治派」等傳統味較濃的詩人的作品。由此在聞一多的詩歌趣味中造成了一個重要的轉折———先新派,後舊派———他後來在《現代英國詩人序》一文中稱他注重的詩都是「跟著傳統的步伐走」,「與傳統的英國詩差異的地方都不如相同的地方」,而他自己則開始主張「詩的建築美」,提倡「新格律詩」。


聞一多的第一本詩集《紅燭》於1922年冬結集出版,美國新詩派對他的影響處處可見,氣勢恢宏,語言狂放。但集於第二本詩集《死水》(1928年)的作品集中形成了著名的聞一多風格。《死水》集在1926至1928年所作,才是最典型的「聞體」:典麗繁富,外整內腴,凝煉蒼勁,比《紅燭》中諸詩遠為「現代」。


其中《死水》一詩,為聞詩中最廣為傳誦者。饒孟侃先生在1979年回憶說是「君偶見西單二龍坑南端一臭水溝有感而作」。這當然是可能的。但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學讀比較文學學位時,中國現代文學權威白之教授(Cyril Birch)一天叫我到辦公室,給我看他令人吃驚的發現:美國女詩人米蕾(Edna St. Vincent Millay)有一首十四行詩,與聞詩意象和用詞,都極為相近。


米蕾這首詩,見於她1923年的詩集《彈豎琴者》(The HarpWeaver),這正是聞一多在美國狂熱地讀新詩人的新作之時。米蕾在20年代被評論界—致看好,認為是美國最有希望的詩人,被稱為「女拜倫」。《彈豎琴者》一出版,立即獲得剛開始頒發的普利策獎,轟動全美。集中名句「我的唇吻過誰的唇,在哪裡,我記不清」,美麗而大膽,傳誦一時。


說聞一多從來沒有讀過米蕾詩,不合情理。或許應當說聞氏讀了,留了印象,若干年後自己見水坑而生詩題,不自覺受了影響,忘了印象從何而來,反其題而用之,卻又寫出了比米蕾詩更深的境界。可見「功力」此二字,是不能以年資膚色論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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