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的悲劇人生:唐太宗立李恪為太子的殘酷真相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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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的悲劇人生:唐太宗立李恪為太子的殘酷真相

2016年02月05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332 次

  《資治通鑒》:(貞觀十七年十一月)敕選良家女以實東宮;癸巳(十七日),太子遣左庶子於志寧辭之。.....上疑太子仁弱,密謂長孫無忌曰:「.......吳王恪英果類我,我欲立之,何如?」.....上乃止。十二月,壬子(初六),上謂吳王恪曰:「父子雖至親,及其有罪,則天下之法不可私也。漢已立昭帝,燕王旦不服,陰圖不軌,霍光折簡誅之。為人臣子,不要不戒!」

  《冊府元龜》◎帝王部·誡勵:(貞觀十七年)十二月,帝謂吳王曰:「父之於子,恩愛是常。子能仁孝不騫,父亦恩情自重。若不順其親,數有罪惡,刑戮將及,何愛之有?昔漢武立昭帝,燕王旦囂張不服,霍光遣一折簡至,身死國除。為人臣不得不慎。」

  《舊唐書·褚遂良列傳》:(貞觀)二十三年,太宗寢疾,召遂良及長孫無忌入臥內,謂之曰:「卿等忠烈,簡在朕心。昔漢武寄霍光,劉備托葛亮,朕之後事,一以委卿。太子仁孝,卿之所悉,必須盡誠輔佐,永保宗社。」又顧謂太子曰:「無忌、遂良在,國家之事,汝無憂矣。」仍命遂良草詔。

  唐太宗立李治時的雷厲風行,在一干重臣面前以秀自殺為要挾,而反觀李恪,唐太宗只對一個最不可能贊成的人隨口說了一句。而且從《資治通鑒》的史料上看,就算李治十一月十七日拒絕納妾,唐太宗疑其仁弱並立馬想到了李恪,但短短的十幾天,十二月初六,唐太宗卻反過來警告李恪不要學燕旦,並說我已經幫你做准好了霍光。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唐太宗居然在臨終前還對著長孫無忌提到了霍光,這其中的奧妙,有些人是不願去想,也不敢去深究的。

  當然,也有人聲稱唐太宗用燕王旦警告李恪是在「保護」李恪,為李恪「好」,讓李恪自己謹慎小心一些,不過這真的是唐太宗在為李恪好嗎?李恪作為親王,無論是生活在什麼時期,他的命都不掌握在他自己手裡,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裡。何況以李恪提名太子未果這件事,以及他敏感的庶長子身份,新皇登基後會發生什麼事,以唐太宗的政治智慧不可能想不到。所以唐太宗要是真的在保護李恪,真的為李恪好,就不該是告誡李恪自己要謹言慎行一些,而是應該明確告訴未來的皇帝李治你要善待李恪。

  也正因為明白這樣的道理,漢高祖劉邦在改立劉如意失敗後,特意留了封手詔給太子劉盈,告訴他一定要照顧好如意這個弟弟;唐太宗也反覆強調過立李治就是為了讓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能夠同時活著——唐太宗既然能明確向自己的接班人李治表示日後一定要善待李承乾、李泰這兩個哥哥,為什麼不同樣強調一下也要善待李恪呢?所以唐太宗警告李恪只是警告而已,和保護李恪無關,更不是在為李恪好。唐太宗若是真的為李恪好,就該告訴未來的皇帝一定要善待李恪。

  還有人說警告云云也有記載是在貞觀十一年的,但《資治通鑒》是編年體,在沒有確切時間記載的事,司馬光通常是很統筒把事情記載在一個大事件後面,而警告別學燕旦,《資治通鑒》裡明確記載了是「十七年,十二月,壬子」。司馬光與李恪無冤無仇,沒理由去捏造一個日期來使得立李恪為太子變得可笑與不真實,所以這個日子就是唐太宗告誡李恪日子,何況《冊府元龜》上也同樣記載了此事發生在貞觀十七年十二月。綜合對比一下上述史料,唐太宗為什麼要提名李恪,也就一目瞭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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