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揭秘古代神秘的典妻現象
把自己的妻子當作器物一般出租給別的男人的陋俗,早在南北朝時期就開始萌芽,一直到民國才開始由盛而衰,新中國成立後,典妻才徹底消失。
一妻多夫制的變異
這種讓自己的妻子與別的男子打伙生活在一起方式,在東北地區俗稱「搭伙」或「拉幫套」。這實際上是招養夫,是一種一妻多夫制的變異形式,其實質是讓有勞動能力的男子到無能力維持生計的男人家裡幫助過日子。它的特點是已婚女子的本夫患重病,喪失了勞動能力,不能撫養妻子兒女或老人,家境十分貧困,維持不了最低的生活水平,只得依靠另招一夫,負擔起全家的生活重擔。這些婚俗具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因為貧苦潦倒而迫不得已「賣妻獲利」。
「典妻」又稱「承典婚」、「借肚皮」、「租肚子」等,指的就是借妻生子,為舊社會買賣婚姻派生出來的臨時婚姻形式,與現代社會「借腹生子」有著不少相似之處。中國的典妻風俗主要流行於南方地區,特別是浙江各地,如寧波、金華、舟山、紹興、湖州等地,從宋元以來一直盛行。柔石小說《為奴隸的母親》,所述即浙江農村的一個典型的典妻故事。
「質妻和雇妻」現象的萌芽
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熙寧七年(1075),因為旱災和蝗災,老百姓質妻賣子,父子不保。元祐元年(1086)時,蘇軾在一項奏折中寫道,二十年間,因為欠苗,賣田宅雇妻女的人不可勝數。《元史·刑法志》有如下規定:「諸以女子典雇於人及典僱人之子女者,並禁止之。若已典雇,願以婚嫁之禮為妻妾者,聽。請受錢典雇妻妾者,禁。其婦同雇而不相離者,聽。」由此可見,元代時典妻之風已大盛,故統治者不得已而明文禁之。元世祖時,有大臣王朝專門為此典妻陋習上奏,請給予禁止。
典妻之風雖經元統治者力禁,但並未真正革除,到了明代依然盛行。於是清代的法律也特別對此設條。《清律輯注》中載「必立契受財,典雇與人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貧民將妻女典雇於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可見典妻之風不但不減,而且人數甚多。為了區別對待,因而制定了相應的政策。
典妻之風盛行的原因
舊時典妻風的盛行由多種經濟原因所致,「貧賤夫妻百事哀」:如丈夫有病無力維持家庭,或負債纍纍度日艱難;也有因賭博而窮困潦倒者,丈夫無奈而租典妻子。此類一般由丈夫做主,而妻子則被迫同意;也有丈夫長期外出不歸,妻子生活無著而自典者。受典者往
往由於其妻子不育無出,徵得妻子同意而去借妻生子。但無論是典妻還是借妻,都是以經濟利益為目的,體現了丈夫對妻子的絕對佔有,女性對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聽從丈夫的處置,像商品一樣被買來賣去,沒有抗拒的能力,反映了社會黑暗和道德倫理的落後。
有關典妻的規矩
典妻中的送聘完全是象徵性的,受典者往往在訂立契約後象徵性地送點東西給該婦女,如頭巾、衣服等,也有送玉器戒指的。所送的聘禮又將由該女子戴上穿上,然後回到受典者家中。凡受典後住入受典者家中的,一般都行迎娶之禮,要擇吉日迎娶。迎娶常在夜間,由受典者出花轎迎典妻回到家中。不少地方典妻入家後要舉行一定的儀式,要宴請賓客族人。在浙江武義一帶,受典家要在飼堂裡擺上香火,設宴請族長、房長及長輩參加,取得他們的認可。有的還要治薄酒謝媒證。不過也有不少地方是不舉行什麼儀式的,抬進屋中後便就同居了。金華一帶因典妻不赴受典者家中居住,故儀式概免。由典者到出典家姘居。典妻中的禮儀主要並不是為了尊重出典者,而只是為未來的兒子博取正名,以取得社會的承認。在典妻期間所生育的孩子是歸受典者所有的,姓受典者之姓,認原受典者妻子為母。這對出典者來說是最傷心的事。人之情莫過於骨肉之情,此血緣的割裂常有致出典者為瘋的,慘不忍睹,這叫「留子不留妻」。
出典者中也有貪圖受典者家中舒適而無意回到夫家的;也有因出典期滿而孩子尚幼不忍骨肉分離的;也有出典後原夫病故或外出不歸致使其無家可歸的;常由受典人與前夫重新談判,再出一筆錢,續典續租甚至將其買了下來,典妻也終於成了買妾。不過此類事並不太多。大多期滿仍回到前夫之家,仍去過其貧寒的日子。
還有一種是「自賣自身」情況,遼寧省檔案館保存著一件賣身執照,原文是這樣的:
立執照:婚書人劉門楊氏,因丈夫亡故,並無家業、兒女,無依無靠,度日難過,親朋無有,每日哭哭啼啼,家人可歎,因此自托冰人自賣自身,情願賣與周鳳喜身旁為妻,度日遠年,三造說允同家言明,做身價錢壹佰
再看另一件典妻的檔案:
趙喜堂因手中空乏,難以度日,進退兩難,出其無奈,實事無法,情願出於本身於結髮妻送於張慕氏家中營業為主,同更言明使國票六百元整,當面交足,並不短少,定期八年為滿。如要到期,將自己妻領回,倘有八年以裡,有天災病孽,各憑天命,於有逃走,兩家同找,如找
不著,一家失人一家失錢。期滿趙喜堂領人,不與張慕氏相干,恐後無憑,立租字人為證。
這張典妻的契約期限是八年,安東縣縣民趙喜堂因生活所迫,將自己的結髮妻子典與他人,妻子在典夫家中生活,到期後,將妻領回。在這張契約上,寫有本夫的名字,並摁上手印,並沒有寫上妻子的名字,這也說明妻子本人沒有權力主宰自己命運。
「轉房婚」現象
另外,包括漢族在內的中國很多民族,長期以來一直流行著「轉房婚」現象。除了大家知道的西漢細君公主、解憂公主和昭君出塞的故事,類似故事還有很多,比如晚唐的鹹安公主,在回紇生活了21年,她先後按回紇的收繼婚制嫁給長壽天親、忠貞、奉誠及懷信可汗。創造了歷嫁祖孫三代、兩姓、四位可汗的和親記錄。隋宗室女義成公主,於公元599年嫁給突厥啟民可汗,啟民可汗死,義成公主又先後改嫁他的兒子始畢、處羅、頡利三位可汗。唐朝建立以後,義成公主數請頡利可汗出兵攻唐,為已經滅亡的隋朝報仇。626年頡利可汗率兵深入長安附近,剛即位為帝的唐太宗與之結盟。四年後,唐將李靖大破突厥,頡利可汗被俘,義成公主被殺,東突厥汗國滅亡。
滿洲人在入關之前,也是流行這種「轉房婚的」,哪怕是在統治階級上層也覺得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入關以後的滿洲人,跟漢族人長期接觸,也學四書五經,也學朱熹的學說,逐漸也覺得這個事是丟人的。入關幾十年之後,《大清律》作了修改,加了兩條:一、收父祖妾及叔伯母者,(類似於唐高宗那樣的)斬;二、收兄嫂與弟媳者,絞。但在順治帝剛剛入關的時候像這種事清宮就很多,比如孝莊皇太后她到底嫁沒嫁給多爾袞呢?學界一直說法不一。認為孝莊皇太后嫁給了多爾袞這種觀點的論據:一、這是為保全皇位的政治婚姻;二、弟娶其嫂是滿洲舊俗;三、就是多爾袞稱皇父攝政王。順治皇帝自己也幹過類似事情,他喜歡上自己的弟弟襄親王博穆博果爾的媳婦了,就是董鄂妃。
轉房婚這種現象卻不只是在中國才有的一種特殊婚俗現象,在全世界各個地區都有。如莎士比亞的著名悲劇《哈姆雷特》這個故事的背景就是轉房婚這種現象長期存在於丹麥的反映。另外在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以及美洲、非洲一些國家的歷史上,都曾經長期流行過轉房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