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鄭和下西洋:600萬兩白銀換來萬國來朝的意淫
從表面上看,鄭和船隊每次出海,「雲帆蔽日」,浩浩蕩蕩,但從實質上看,卻是「孤帆遠影」,它的後面沒有,也不許跟隨民間海商的船隊,厲行禁止民間海商「片板不許下海」。在梁啟超看來,「其希望之性質安在,則雄主之野心,欲博懷柔遠人、萬國來同等虛譽,聊以自娛耳。」
明宣德六年(1431年)二月二十六日,地處福建閩江口的小城長樂驟然喧嘩起來。一支兩百多隻船、兩萬七千多人的龐大船隊,從太倉劉家港南下,泊在縣城西邊的太平港。
這樣「人物輳集如市」的熱鬧場景,於長樂來說並不新鮮。自永樂三年(1405)明成祖朱棣命鄭和首航以來,船隊每次下西洋,都要在此等待東北季風來臨。
九個月後,六十歲的鄭和,第七次率領浩浩蕩蕩的船隊出海了。其時,他們或許誰也沒想到,這「雲帆高漲」的壯觀景象,是最後一次出現在印度洋海面。
敕諭和賞賜
船隊裡有一個特殊的人物,叫巫寶赤納。明宣德六年二月,他作為滿刺加國的使者來到北京,向明宣宗朱瞻基陳訴被鄰國所欺,「國王欲躬來朝,但為暹羅國王所阻」,請求明朝政府調解。
即位當年,他就調浙江、福建、湖廣等五省府縣優秀造船工匠四百餘戶來南京造船,他動員全國造船力量,要造出比曾在印度洋上航行的元船更大的遠洋巨舶,其中,供正副使乘坐的寶船長44丈,寬18丈,當屬15世紀世界上最大最好的船。
造這麼巨大的船,並不完全取決於實際需要的載重量,而是為了給人「巍如山丘,浮動波上」的觀感,以「耀兵異域,以示中國富強」。為了保證造船質量的精良,朱棣不惜「支動天下一十三省的錢糧」。
永樂年間,鄭和船隊每到一國,首先向當地國王或酋長宣讀詔書,舉行隆重的冊封典禮,賞賜寶物。除了建立藩屬關係之外,鄭和還奉命調解海外各國之間的紛爭,飽受強國欺凌的滿刺加國,就是在鄭和的幫助下獲得獨立的。
可是,鄭和6年多時間未下西洋,暹羅國故態萌發,滿刺加不堪忍受欺凌,便千方百計遣使來中國尋求庇護。恰好鄭和將要出使,宣宗便讓巫寶赤納搭乘鄭和寶船回國,同時令鄭和敕諭暹羅國王。
巫寶赤納這次來京,並沒有呈上貢物。有禮部官員建議,「諸番貢使,例有賜予。巫寶赤納非有貢物,給賞無例。」而在朱瞻基看來,「遠人數萬里來,來訴不平」這件事本身,足以表明其對中國的「誠敬」,其意義超過了進貢,所以毫不猶疑地破例給賞。
事實上,與貢品相較,「際天極地皆王臣」的滿足感才是皇帝更看重的東西。朱棣在位時,鄭和每次下西洋,隨船隊來中國的各國貢使、國王等都大量增加。1423年鄭和第六次下西洋回航的時候,船上載有16國1200多名使臣及其家屬。到永樂晚期,來朝貢的國家超過60多個。
這麼多國家樂於朝貢是有原因的。朝廷在接受香料、珍奇等貢物後,按「賞賜厚宜」的原則予以賞賜。賞賜物品與貢品的差價一般在1至20倍左右。比如,胡椒在蘇門答臘市場每百斤值1兩,但作為「貢品」,明朝政府給予每百斤20兩。
賞賜之外,招待貢使也是一項巨大開支。完成繁雜的朝貢手續,往往需要很多時日,而沿途往返的車船住宿均由政府承擔,另外還給銀錠作為車馬費。於是,許多貢使和大批隨從,一邊從容處理自家的貿易,一邊樂不思蜀地等待。巫寶赤納在中國待了大半年時間,便逢上鄭和出航。有的貢使為了搭乘免費的寶船回國,甚至一等就是三年。
宣德七年(1432年)七月初八,鄭和船隊抵達滿刺加國,先送巫寶赤納回國覆命,然後前往暹羅國宣讀明宣宗的敕書,告誡其「和睦鄰境,以副朕同仁之心。」具體如何交涉不得而知,但鄭和往返滿刺加和暹羅兩國之間,忙了一個多月才調解妥當。
朝貢貿易
「國家貿易當局的商船隊」,這是李約瑟對鄭和船隊的定性。的確有貿易關係發生,只不過這是一種極特殊的「國際貿易」——朝貢貿易。它遵照的基本原則,是承認與明朝政府的藩屬關係之後「厚往薄來」。
天方國是當時著名的伊斯蘭教大國,「四時常熱如夏」,物產豐富,商業貿易發達。鄭和早在永樂年間第四次下西洋時,就對這個美麗富饒的國家有著深刻的印象。所以,洪寶這次來,帶了大量的麝香、瓷器等物品,換回香料、燕窩以及各色奇珍異寶。
事實上,鄭和船隊,又名取寶船,他所率領的部屬,本就是押送朝廷物資的軍隊,從西洋各國獵取珍珠、瑪瑙、香料、奇禽異獸等「寶物」,運回國之後,主要是供皇帝和貴族享受。這些寶物,並不能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國庫收入。
洪保此行,讓天方國王臣,「深感天朝使至,加額頂天,以方物、獅子、麒麟貢於廷。」與天方國臨近的默德那國,也因為鄭和來訪,派遣使者與天方國一道來中國。宣德八年(1433年)八月初一,天方國國王遣使來京,朝貢長頸鹿、象、馬等物,明宣宗親自到奉天門迎接,高興地接納了獻禮。
但實際上,這些獻禮,與貢使隨帶的「附進物」比較,實在是少而又少。一般來說,「附進物」往往超過進貢物品數十倍。日本有一次朝貢3610把日本刀,「附進」的刀卻多達35000把。由於明朝政府禁止中國商人從事外貿,除了政府自己以朝貢貿易形式經營的外貿之外, 進出口貿易幾乎全被貢使及其隨從壟斷。
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天方國使者,向朱瞻基進獻了長頸鹿。未見過長頸鹿的國人,誤認為這就是神話傳說中的寓意福瑞之氣的麒麟,因此,禮部尚書特率滿朝文武稱賀。事實上,在朝貢貿易體系中,與海外各國獲得的豐厚實利相比,中國更在乎的是滿足象徵性的宗主權所帶來的政治虛榮。
黃仁宇推測,永樂期間,鄭和下西洋所費約在白銀600萬兩,相當於當時國庫年支出的兩倍,而這還不包括造船等各地支出的費用。而建造和修補一艘船平均需要1600兩銀子,每次出航平均需船260多艘,僅造修費用就需要幾十萬兩銀子。
在此情況下,伴隨著鄭和幾次下西洋活動,反對之聲持續不絕。1424年,朱棣去世。朝廷中反對派佔了上風,於是,明仁宗下詔「下西洋諸番國寶船,悉皆停止」。鄭和船隊被封,全體官兵被調往南京鎮守。直到 1430年,明宣宗朱瞻基為了扭轉「諸番國遠者猶未朝貢」的局面,決定再派鄭和下西洋。
1477年,明朝御史劉大夏奏請銷毀了鄭和航海檔案。他的動機頗受爭議。但在《明史》中,劉大夏是一個極正直的儒家官員,任何牽累國家蒼生的行為他都堅決反對。
檔案材料的銷毀,導致很多歷史事實撲朔迷離,比如鄭和之死。
孤帆遠影
爭議歸爭議,但有一個事實是確鑿的:1436年,曾任鄭和船隊副使的王景弘,送蘇門答刺等11國使團回國。此後,明朝政府再也沒有派船遠航過。
1905年5月18日,《新民叢報》第21期,梁啟超以其熱情之筆,撰寫了《祖國大航海家鄭和傳》,稱讚鄭和是與哥倫布、維哥達嘉馬(達迦馬)「並使而興」的「海上之巨人」,是「全世界歷史上所號稱航海巨人」。借此振奮人心,激勵民氣。
但是,儘管李約瑟據鄭和船隊認為,明代海軍在歷史上可能比任何亞洲國家都出色,甚至同時代的所有歐洲國家聯合起來,都無法與明代海軍匹敵;事實卻是,中國在15世紀開啟的世界大航海時代中漸漸淪落。
的確不是鄭和之罪。一方面,明朝政府主導的朝貢貿易,不能均衡持久;另一方面,如歷史學家鄭家馨所說,從表面上看,鄭和船隊每次出海,「雲帆蔽日」,浩浩湯湯,但從實質上看,卻是「孤帆遠影」,它的後面沒有,也不許跟隨民間海商的船隊,厲行禁止民間海商「片板不許下海」。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葡萄牙人出航,一支船隊雖然不過三四艘,甚至只有一艘船,但它後面跟隨著民間海商的活躍船隻,每當王室船隊開闢出一個海區,民間海商交只要交足了「執照」稅,便可進入規定的海區經營。
「商稅者,國家以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今夷人慕義遠來,乃欲浸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萬萬矣!」 這是地方有司奏請徵稅,朱棣在駁回文書中的批示。鄙視商稅的根本原因,在於包括他在內的封建帝王,堅守著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重農抑商」的思想根深蒂固。因此,朱棣在派遣數萬海軍,航行於太平洋和印度洋十數年之後,仍然厲行禁止民間海商「片板不許下海」。
兩百多艘船、兩萬多人、30多年內七次遠航、最遠曾抵達非洲東岸的「鄭和下西洋」,在梁啟超看來,「其希望之性質安在,則雄主之野心,欲博懷柔遠人、萬國來同等虛譽,聊以自娛耳。」
鄭和去世之後,這種「自娛」活動便結束了。放在更長的時空背景看,1431年至1433年,鄭和船隊的最後一次遠航無比寂寥,「孤帆遠影」確是恰當的註腳。
1498之後,葡萄牙船隊在印度洋面、阿拉伯海、孟加拉灣都沒有碰到中國船隊,直到1509年才在馬六甲海峽港口第一次見到3艘中國帆船,幾年之後,葡萄牙便控制了印度洋的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