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武帝之子「滴血認親」:專家稱此法無科學性
提起親子鑒定,很多人會想到古代小說上常常提到的滴骨認親。其實這種方法沒有任何科學依據。
「滴骨認親」的故事
「親子鑒定」古已有之,最早出現於三國時代。其方式是「滴血認親」,認為「血相溶者即為親」。《南史》記載著南朝梁武帝蕭衍之子蕭綜滴骨認親的故事:蕭綜的母親吳淑媛原來是齊宮東昏候的妃子,因其貌美又有才學,被武帝看中,入宮後七月即生下蕭綜,宮中都懷疑非武帝親生,蕭綜長大以後,去盜掘東昏候的墳墓,刨出屍骨,用自己的血液滴在屍骨上,見其果真能滲入屍骨中,蕭綜半信半疑,後又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用自己的血在兒子的屍骨進行試驗,血液仍能滲入骨中,於是深信不疑。後來蕭綜投奔北魏,改名蕭纘,並表示要為東昏候服喪三年。蕭綜是否為東昏候的親生子,不再重要,現更已無法考證。但滴血認親的不科學性,已為人之公認。
《洗冤集錄》記載,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來認親生男或女何以驗之?試令某乙就身刺一兩點血,滴骸骨上,是親生,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俗云「滴骨親」,蓋謂此也。
觀眾熟悉的「李府連環案」是《大宋提刑官》中很精彩的一段,玉娘的丈夫被人殺死,宋慈查出真相,玉娘的父親和魁就是元兇,原來和魁並不是玉娘的親生父親。在公堂上,宋慈找來玉娘親生父親的骸骨,以滴骨法檢驗。玉娘刺破手指,指血很快滲入骸骨中,確認玉娘與死者有血緣關係。
這種「滴骨認親」的鑒定方式沒有科學依據。無論是不是有血緣關係,血液滴在骨骼上都不會滲入。古代的滴骨認親是傳說。到目前為止,血緣關係的準確認定還只能通過DNA鑒定。
現代的「認親」要用DNA
脫氧核糖核酸(DNA),又稱去氧核糖核酸,是染色體的主要化學成分,同時也是組成基因的材料。有時被稱為「遺傳微粒」,因為在繁殖過程中,父母代把自己DNA的一部分複製傳遞到子代中,從而完成性狀的傳播。
科學上有個孟德爾遺傳定律,說孩子的遺傳特徵是由他爸爸媽媽提供的基因組合而成的,在受精的那一瞬間,就已經決定了。檢驗遺傳特徵,看它符不符合遺傳規律,便可做出判斷。
DNA是人體遺傳的基本載體,人類的染色體是由DNA構成的,每個人體細胞有23對(46條)成對的染色體,其分別來自父親和母親。夫妻之間各自提供的23條染色體,在受精後相互配對,構成了23對(46條)孩子的染色體。如此循環往復構成生命的延續。
作為最前沿的刑事生物技術,DNA分析為法醫物證檢驗提供了科學、可靠和快捷的手段,使物證鑒定從個體排除過渡到了可以作同一認定的水平,DNA檢驗能直接認定犯罪、為重大疑難案件的偵破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隨著DNA技術的發展和應用,DNA標誌系統的檢測是國際上公認的最好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