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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圖]1901年菲律賓處決刑事犯
絞喉,也叫扼殺或勒死,它和絞刑一樣是一種使人窒息的刑罰。但它不主要依賴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過某種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來致死。扼殺必須把犯人固定或捆綁起來,使之無法動彈。扼殺曾被亞洲和歐洲的許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歐洲若干地方有規定,不允許處女遭受扼刑,於是劊子手在用繩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處女失身。
從有文字記載始,中國人的扼殺記錄昭著,但似乎此刑專用於上流人士,因為死後尚有"全屍"。正規操作方法為:把犯人跪著綁在一根柱子上,將一個繩套套住頸部,兩邊各有一個劊子手,把木棍插在繩套裡,然後反方向轉動,使繩套越來越緊,最後把犯人勒死。隋煬帝就被人給勒死的,他在死時為了面子高喊「天子自有死法,何得加以鋒刃!拿鴆酒給我!」本想找來毒酒一杯,一喝了事,可一時沒能找著,便自解了練巾,坐著讓他人勒死。
被勒死的人臉色浮腫,就像是給凍的。舌頭伸出口外,眼睛腫大,脖子上有與伸縮帶形狀大小相仿的傷痕。在舌骨肌附近的蜂窩組織裡,還可以發現有血液外滲。此外,肺部有氣腫,咽喉和環狀軟骨常常是斷裂的。
1901年菲律賓處決刑事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