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廢舊歷學校春節不放假 學生不滿發牢騷
民國二十年(1931年),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了《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規程》,對學校的假期做了規定:
「暑假,專科以上學校以七十日為限(起六月二十三日訖八月二十四日)、中等學校以五十六日為限(起六月三十日訖八月二十四日)、小學以五十日為限(起七月五日訖八月二十一日)。寒假,各級學校一律定為十四日(起一月十八日訖一月三十一日)。」
規程規定將寒假統一定在了1月18日到1月31日。粗看起來,並沒什麼問題,但廣大學子卻紛紛抱怨。因為春節是個陰曆節日,每年在陽曆上的日期行蹤不定。這樣規定寒假假期,就很難保證春節的時候正好放寒假。
那時候有個期刊叫《學校生活》,該刊1934年某期登了一篇有趣的小詩說:「今天是廢歷的『The New Years day』,在家耍子多Happy!但是『上司』仍舊叫我們在學校Study,想起來,真是多麼的Sorry。」這首小詩,是幾個中學生遊戲之筆。
1934年的春節是2月14日,即「廢歷元旦」,按規程規定各校早已開學。這一天,在學校上課的學子心不在焉,牢騷滿腹。
中學生叫苦,大學生也不滿。季羨林的《清華園日記》記載了他1932年到1934年在清華大學讀書期間的生活。1934年春節這一天,季羨林在日記寫道:「今天學校裡照常上課。」我猜他寫下這句話時,心情肯定是沮喪的。
因為在前一天的日記中,他表達了對過年的無限懷念:「明天是舊歷年初一,今天晚上就是除夕。我覺得我還有一腦袋封建觀念。對於過年,我始終擁護,尤其是舊歷年,因為這使我回憶到童年時美麗有詩意的過年的生活。」
類似記載,在新近出版的考古學家夏鼐的《夏鼐日記》中,也有不少。
當然,教育部門也並非完全不近人情,有時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寒假進行調整。如1938年北京市教育局向市政公署遞交了一份修改寒假日期的申請說:「二月一日已屆夏歷十二月中旬,且距規程規定之春節假期甚近。外地學生及教員在假期歸家者事實上似難如期到齊。」因此申請將1939年的寒假改為2月17日至3月5日,以便將春節包含在內。
但這樣的申請,並不是每年都能通過的。1935年的春節是2月4日,按規程規定已經開學四天。各學校申請延遲寒假,教育部沒批准。一位教育界人士悲觀地預測,過年那幾天學校肯定是「校鍾仍咚咚,教室則空空」,不會有幾個人來上課。
民國的寒假如此「坑爹」,與當時的社會環境不無關係。1912年1月1日,民國肇建,宣佈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但此後十幾年,民眾狃於舊習,舊歷難以盡廢。特別是陰曆大年,民眾更難捨棄。
結果是,政府提倡陽曆元旦,老百姓過著陰曆大年,所謂「陰陽合歷,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民國政府也只能順應風俗,不加禁止。陰曆大年往往還會放年假,讓大家回家過年。
1928年,張學良宣佈「東北易幟」,中華民國統一,政府定鼎南京,宣佈「訓政」開始。1929年,全國一派火熱氣象,新政府躊躇滿志,宣佈全國使用「國歷」,廢止陰曆。從此,陰曆被稱為「廢歷」。
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規定嚴禁印製陰曆日曆、月份牌,報刊印刷、賬務往來只能使用「國歷」等,試圖從各方面清除舊歷的影響。「過年」作為舊歷的標誌,自然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打壓。
政府還規定「廢歷」新年不許放假,傳統過年的祭祖、拜年、貼春聯等習俗,一律移到新歷元旦舉行。有人甚至喊出了「不過陽曆年就是反革命」的口號,聲勢不可謂不猛。上述《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規程》,就是在此背景下出台的。此規程完全無視傳統過年習俗,顢頇無理,讓師生叫苦不迭。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宣佈採用公元紀年。為了區分陽曆和陰曆兩個「年」,把陽曆1月1日稱為「元旦」,陰曆正月初一正式稱為「春節」,並規定每年春節放假三天。恢復了人民過年的權力。
新中國的暑假一般是七八月,正是全年最熱的時候,是名符其實的「暑假」;寒假則一般在春節前後十五天左右。其關注點並不單純是「寒冷」,而是「春節」。這樣的放假方式很麻煩,因為每年都需要根據春節的具體日期安排校歷。但它順應了人民群眾過年的習俗,受到師生的歡迎。
中國台灣地區的寒暑假制度,基本沿用民國《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期規程》,只是對寒暑假日期略有調整。規定暑假以六十日為限(起七月一日,訖八月二十九日),寒假以二十一日為限(起一月二十一日,訖二月十日)。
2010年,台灣地區「教育部」根據測算,發現每三十年就會有約六次春節在寒假之前或之後,因此對規程進行了修改,規定「教育部」有權根據春節具體日期,對寒假日期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