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秦國商鞅變法之商鞅立木
齊威王時,有實力的大國是:齊、楚、魏、趙、韓、燕、秦,稱為戰國七雄。前面的大國公推齊威王為霸主;秦國在西部,比較落後。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後,想向中原伸展勢力。他先下了一道搜羅人才的命令:「不論是本國人或外來客,誰能叫秦國富強就能得到重用。」衛國有個名叫衛鞅(yāng)的人跑來對秦孝公說:「國家要富,必須注重農業;國家要強,必須獎勵將士;要把國家治好,必須有賞有罰,朝廷才有威信,改革就容易了。」秦孝公覺得有理,就叫他計畫改革制度。可是,不少貴族大臣反對。過了兩年多,秦孝公的君位坐穩了,就拜衛鞅做左庶長的官兒,改革制度全由他拿主意。
公元前359年,衛鞅起草了一道改革法令。秦孝公看了,點頭說好。衛鞅怕老百姓不信,先叫人在南門豎了一根木頭,出了一個命令:「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的,賞他十兩金子。」看熱鬧的人很多,就是不相信這道命令。
衛鞅又下了一道命令,把賞金加到五十兩。有個發傻勁的人說:「我扛去!」他拔起那根豎著的木頭,一口氣兒扛到了北門。大夥兒好像看耍猴兒似的跟在後頭瞧熱鬧。衛鞅立刻叫人賞了他五十兩金子,表揚他相信朝廷的命令。這件事一下子傳遍都城。不久,全國的人都知道了。
接著,衛鞅就公佈了改革的第一步法令。大致的內容有:每五戶人家編為「一伍」,十家編為「一什」。一家有罪,其餘九家應當告發。不告發的和罪人同樣有罪,告發的有功。居民必須領取居民憑證,沒有憑證的不能來往,不能住店。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拿殺敵多少和立功大小作為標準。貴族也一樣。殺一個敵人記功一分,升一級。功勞大的地位高。田地、住宅、車馬、奴婢、衣服等,隨地位的高低分等級享受。在軍事上沒有立過功的人,就是有錢也不得鋪張。百姓多生產糧食和布帛(bo)的,免除官差,凡是為了做買賣和為了懶惰而貧窮的,連同妻子、兒女一根沒入官府為奴婢。弟兄到了成年就應當分家,各立門戶,各交各的人頭稅。不願分家的,每個成人加倍付稅。
新法令公佈後,沒有軍功的貴族領主失去了特權。立軍功的有賞,最高的賞是封侯。封了侯也只在封地裡徵收租稅,不能直接管理老百姓。這麼一來,貴族領主制度的秦國,變成了地主制度的秦國了。農業生產增加了,軍事力量強大了。巨大的變化引起了貴族領主的反對。秦孝公處罰了反對新法的大臣,把衛鞅提升為大良造。
接著,秦孝公就叫衛鞅實行更大規模的改革,最重要的有下列三項:
一是開闢阡(qiān)陌(mo)封疆。「阡陌」是供兵車來往的田間大路。春秋時代打仗多用兵車,到了戰國時代,各國打仗都用步兵騎兵,很少用兵車了。因此,東方各國早已陸續把阡陌開成了田地。這會兒,秦國除了田間必要的走道以外,把寬闊的阡陌一概剷平,也種上莊稼。「封疆」是把貴族領主作為劃分疆界和防守用的土堆、荒地、樹林、溝渠等,都開墾起來,作為耕種地。誰開墾的土地,歸誰所有。田地可以自由買賣。
其次,建立縣一級的統治機構。除了貴族領主所佔領的封邑以外,在沒有建立縣的地區,把市鎮和鄉村合併起來,組成大縣。每縣設一個縣令,主管全縣的事;縣令還有助理,叫縣丞。縣令和縣丞都由朝廷直接任命。這種由朝廷直接統治的地方機構,一共建立了四十一個。
另外,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雍(yōng)城(今陝西鳳翔),遷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陽(今陝西咸陽東北)。
這第二步的大改革還是有人反對。改革的第四年,太子犯了法。衛鞅把太子的兩個老師公子虔和公孫賈都治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字。這樣,貴族、大臣就不敢觸犯新法了。
秦國土地廣,人口不太多,鄰近的三晉土地少,人口密。衛鞅就請秦孝公出了賞格,叫鄰國的農民到秦國來種地,給他們田地和住房。原來秦國各地的尺有長有短,斗有大有小,斤有輕有重,衛鞅把全國的度(尺的長短)、量(斗的大小)、衡(斤的輕重)規定了一個統一標準,老百姓交稅、納租、做買賣,都方便多了。
秦國變法之後,僅僅十幾年工夫,就變成了挺富強的國家。後來,秦孝公封衛鞅為侯,把商於(今河南淅川西南)一帶十五個城封給他,稱他為商君。衛鞅就叫商鞅了。
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貴族誣陷,遭車裂的酷刑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