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張青和孫二娘為何有三不殺的規矩?
武松來到十字坡時問張青孫二娘二人:「你夫妻二位高姓大名?」水滸傳中,武松已經對張青孫二娘這對很崇拜自己的殺人犯,很有好感了,想問問他們,「高姓大名」。菜園子張青道:「小人乃姓張名青,原是此間光明寺種菜園子。為因一時間爭些小事,性起把這光明寺…武松來到十字坡時問張青孫二娘二人:「你夫妻二位高姓大名?」
水滸傳中,武松已經對張青孫二娘這對很崇拜自己的殺人犯,很有好感了,想問問他們,「高姓大名」。
菜園子張青道:「小人乃姓張名青,原是此間光明寺種菜園子。為因一時間爭些小事,性起把這光明寺僧行殺了,放把火燒做白地。後來也沒對頭,官司也不來問。小人只在此大樹坡下剪徑。」
菜園子張青原來在光明寺裡種菜,也就是為了一些小事,就把寺廟裡的那些和尚全殺了,又是一把火燒了整個寺廟,然後一個人就來到大樹十字坡,當起了強盜,整天就只是打劫過路的客人。
到這,也就明白了,又殺人又放火,這張青好猖狂。
而這張青自己本人也知道,也承認了,他是因為一些「小事」,「性起」了,就把整座寺廟的和尚全殺了——這就是他們好漢的邏輯:不管大事小事,哪怕是雞毛蒜皮般的小事,只要我不爽,性起了,就要殺人放火。
張青說完自己殺人放火的光輝歷史,張青又說起平常他酒店裡的業務,很淡定的說道:「實是只等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小人每日也挑起去村裡賣。如此度日。」說完,又把武松帶到人肉作坊裡去,只見「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樑上吊著五七條人腿。」。場景極其恐怖。
水滸中更過分的是,張青這兩口子極其變態,居然還將人肉包子鋪的事業做大做強,還開了人肉包子分店!
在第三十一回,武松殺了張都監,出了城,在野外被幾個小混混抓了,險些被做成人肉包子。
武松剛要被做成包子,張青孫二娘就出現了,救了武松。
這時武松疑惑道,不對啊,大哥你的店不是在十字坡嗎?怎麼城外面也有?
水滸書上回復道:「原來這張青十字坡店面作坊,卻有幾處」。
從這裡看!殺人殺的,都開上分店了!店裡的人肉包子,供不應求啊!這是要殺了多少人,才能把包子店做大做強啊!
只要有客人來了,就把他們迷暈,殺了,切成肉塊,當牛肉賣,做成包子賣。不只是在自己店裡賣,還挑著去村裡賣——要是你知道平常來村裡賣牛肉的那個小販,賣的全是人肉,你會不會吐一地?
這時武松聽了,也沒什麼反應,並沒有大怒,更沒有伸張正義,把這兩個殺人犯給幹掉。而是很淡定的樣子。
這不是廢話嘛,這兩個是崇拜我的粉絲,能殺他們嗎?
而這張青開店,講究也不少,還有「三不殺」。哪三不殺呢?和尚不殺,妓女戲子不殺,罪犯不殺。
請注意:這三不殺裡面,並沒有平民百姓不殺,也就是說,張青店子裡的主要人肉來源,還是平民百姓!達官貴人總不可能放著城裡的大酒樓不吃,來他這個偏僻又骯髒的破店裡吃飯吧!
罪犯不殺,很容易理解,大家都是一路人嗎,就別互相難為了。妓女戲子不殺,則是害怕他們去戲檯子上,說江湖好漢不英雄。
為什麼害怕說自己不英雄呢?其實不是害怕他們說自己不英雄,英不英雄的,只是個虛名,張青這種小人物應該不在乎別人說他不英雄。張青不殺戲子,主要是因為古代通訊不方便,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十字坡這麼一個鬼地方,既然不知道,自然就很容易走過來被張青殺了賣錢了。但戲子不一樣,他們要是在戲檯子上到處亂說,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誰還敢走到這裡來?這不就斷了買賣嗎!
至於不殺和尚,嘿嘿,說的好聽,看上去好像很有佛心,很慈悲的樣子。如果真的慈悲,那還殺什麼人呢?所以,說不通啊說不通。
其實啊,不殺和尚,不就是因為和尚們整天吃素,身上沒肉嘛!
用魯智深的話講,和尚們過的日子,就是「熬的清水流」。和尚們一沒錢,二沒肉(整天吃素導致),殺了他們幹什麼?既不能賣肉,也不能劫財,白費力氣。
不殺和尚,主要是不值當。你看,後來孫二娘一遇上拿著兩把好刀,看上去又胖又有錢的那個頭陀,一下就把他卸成八塊了。一遇上魯智深這個大胖和尚,也準備把魯智深迷暈了割肉——不是不殺和尚嗎?錯了,只是不殺又瘦又窮的和尚而已!像魯智深,鐵頭陀這種有錢又胖的和尚,張青孫二娘是搶著殺滴!因為,這可是大好的買賣啊!
張青表面上一看,盜亦有道,三殺三不殺的,挺講究。其實讓我這麼一分析,嘿嘿。。。。
不過那個頭陀,確實可惜。張青說道:那頭陀「有兩件物最難得。一件是一百單八顆人頂骨做成的數珠,一件是兩把雪花鑌鐵打成的戒刀。想這頭陀也自殺人不少。直到如今,那刀要便半夜裡嘯響。小人只恨道不曾救得這個人,心裡常常憶念他。」
張青覺得這個頭陀錯殺了,很可惜,只恨自己沒把他從孫二娘手裡救出來。為什麼呢?因為這個頭陀殺人殺的多,張青也崇拜他!
這個頭陀殺了多少人呢?明的,就有一百零八個。「一件是一百單八顆人頂骨做成的數珠」暗的,不計其數!殺的都快數不過來了!只知道連那兩把刀,都快被他殺人殺的成魔了,大晚上的沒人動它,它還自己叫,想殺人。
這個頭陀,殺一個人,就把他人頂骨弄下來,殺了一百零八個了,湊齊了一百零八個骨頭,掛在脖子上,當作裝飾品。就跟我們現在帶金項鏈一樣,極其猖狂,極其變態。
你要是在大街上看著一個人戴著一串人骨頭項鏈走來走去,你又是什麼感覺?
這樣的人,張青覺得死了可惜。也只有這樣的人,張青才會覺得死了可惜。
對老百姓而言,這樣的人,恨不得全死光了才好!
說了這麼多,毫無疑問,梁山好漢張青,孫二娘他們兩個,所做的事情是絕對殘忍的,不人道的。
把人迷暈了搶人錢財,再把人做成人肉包子,這些事情不管是在哪個時代,哪個國家,哪個民族,絕對都是不人道的,是會受到強力譴責的。但偏偏在梁山好漢看來,這樣的人,才叫好漢。
後來,整天殺死無辜老百姓,用無辜百姓的肉包包子的張青孫二娘上了英雄好漢的聚集地梁山,既沒受到排擠,也沒受到鄙視,跟其餘的好漢一樣,都是親如兄弟。像魯智深這種嫉惡如仇的好漢,像武松這種專打天下不明道德的好漢,像宋江這樣自詡熱愛百姓的好漢,都沒有一點點的鄙視張青。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大家是一路人啊!原來梁山上的朱貴酒店,就是專門負責殺人賣人肉的,大家都是一路人,烏鴉站了黑豬上,誰也別說誰黑,鄙視你做什麼呢?鄙視你不就是鄙視我自己嗎?
像後來浪裡白條張順,去找神醫安道全,在水上遇上了兩個水賊搶劫了他。張順就說道:「這兩個歹人劫了我。。。。。。」
別人在水上搶劫,就是歹人。張順的哥哥張橫在水上搶劫,就是好漢。為什麼?因為他跟我是一路人。
最後梁山大聚義的時候,山下有四路酒店,分別是:
東山酒店:小尉遲孫新,母大蟲顧大嫂——沒賣過人肉。
西山酒店:菜園子張青,母夜叉孫二娘——以賣人肉為生。
南山酒店:旱地忽律朱貴,鬼臉兒杜興——朱貴也是以賣人肉為生。
北山酒店:催命判官李立,活閃婆王定六——李立也是以賣人肉為生。
你看,梁山腳下,一共四個酒店,其中三個都是賣人肉的酒店!只要你經過梁山,或是在梁山附近吃點飯,那你就少說有3/4,75%的幾率被做成人肉包子,這樣的以前黁人,你還以為他們是好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