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拐賣越南婦女 稱都是女子自願嫌犯不後悔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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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拐賣越南婦女 稱都是女子自願嫌犯不後悔

2017年01月29日 全球趣聞 暫無評論 閱讀 104 次

據安徽商報消息
丁某某今年46歲,是合肥市廬江縣萬山鎮的一位農民,之前在廣西、雲南等地打工,認識了當地人,丁某某隨後做起了「生意」。他在半年內購買了多名越南籍婦女,帶回家後高價賣給家鄉當地大齡未婚青年。昨日,合肥市廬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交易未成功
越南婦女跑掉了,丁某某此前因為建房欠了一些債務,他發現廬江當地農村有些大齡男青年因家庭貧困娶不到媳婦,隨後發現「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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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至8月期間,丁某某多次前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雲南省河口縣、馬關縣等地,單獨通過他人或夥同其他人,先後購買了多名越南國籍婦女,丁某某將她們帶至廬江縣高價販賣給廬江縣當地大齡未婚男子。

當年3月底的一天,丁某某在廣西南寧市通過他人以32000元價格購買了越南女子梁氏娥(中文譯名),後將梁氏娥帶回廬江縣家中,準備以80000元左右的高價販賣給廬江縣石頭鎮村民施某某。因戶口等原因未能交易成功。

當年4月4日,丁某某又將梁氏娥販賣給廬江縣另一戶人家,梁氏娥於當晚撥打電話向施某某求救並逃至施某某姐姐家,施某某因此與中間介紹人等發生爭執並報警,民警接警後將梁氏娥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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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拐六人 困在家中看管

2015年5月的一天,丁某某與他人聯繫後從廬江縣趕往雲南省河口縣,以28000元價格購買了越南女子彈氏河(中文譯名),並將其帶至廬江縣家中準備以60000元價格販賣給余某某,後被廬江公安局民警查獲。

同年7月的一天,丁某某通過他人介紹聯繫上中間人,找中間人購買越南婦女,在雲南省河口縣以26000元價格購買了一越南婦女,中間人從中非法獲利2000元。此後,丁某某將越南婦女帶至廬江縣家中,準備以高價販賣給他人作妻子。同年7月22日,該女子從丁某某家中逃跑,至廬江縣白湖鎮時被公安民警發現解救。丁某某當月還聯繫中間人,在雲南省河口縣以30000元價格從中間人處購買了一越南女子,並將該女子帶至廬江縣家中,後以60000元價格將女子販賣給一男子作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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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丁某某在半年的時間內涉嫌拐賣6名越南國籍婦女,他買來的價格在兩三萬,而賣出去的價格在6萬以上。丁某某利用這些女子語言不通、環境不熟,將她們「困」在家中,進行看管。2015年8月,丁某某在廬江縣萬山鎮高速路口被抓獲歸案。

自辯是做好事 竟稱不會後悔

昨日上午,丁某某涉嫌拐賣婦女罪在廬陽區法院受審,一同受審的還有雲南當地的3名中間人。公訴機關認為,丁某某等四人拐賣婦女,其中丁某某拐賣婦女6人,其他3人各參與拐賣婦女1人,其行為應當以拐賣婦女罪追究刑事責任。在庭審現場,丁某某似乎還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之處,他表示,自己之前在當地打工,認識了一些當地的朋友。「我是在幫家鄉的一些找不到媳婦的人做好事,充當介紹人的作用。」丁某某稱,他過去找這些越南婦女,都是經過對方和對方家人同意的,「她們願意過來我才會帶過來,都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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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某稱,雖然他不會越南語,但是他找了中間人作為翻譯,給對方或對方家人的費用實際上是禮金,他並不是拐賣婦女,只是中間人的角色。丁某某還表示,後來收取男方的費用,是男方自願給的好處費。不過,丁某某承認,他並不知道這些婦女有無結婚,也沒有看到她們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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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問到是否後悔這麼做時,丁某某說不後悔,堅持自己是在做好事。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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