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簡介: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
《新唐書》是北宋時期宋祁、歐陽修、范鎮、呂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二十四史」之一。
全書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新唐書》前後修史歷經17年,於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書》修成後,其主編曾公亮曾上皇帝表「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其舊」,認為這是本書勝過《舊唐書》的地方。《新唐書》在體例上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
《新唐書》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這是我國正史體裁史書的一大開創,為以後《宋史》等所沿襲,保存了我國軍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許多寶貴史料。《新唐書》的宰相、方鎮諸表,也給讀者認識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鎮勢力的消長,提供了一條線索。著名史論家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這是公允的評價。自司馬遷創紀、表、志、傳體史書後,魏晉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書》始又恢復了這種體例的完整性。以後各朝史書,多循此制。這也是《新唐書》在我國史學史上的一大功勞。
《新唐書》是北宋時期宋祁、歐陽修、范鎮、呂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二十四史」之一。
全書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新唐書》前後修史歷經17年,於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書》修成後,其主編曾公亮曾上皇帝表「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其舊」,認為這是本書勝過《舊唐書》的地方。《新唐書》在體例上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
《新唐書》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這是我國正史體裁史書的一大開創,為以後《宋史》等所沿襲,保存了我國軍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許多寶貴史料。《新唐書》的宰相、方鎮諸表,也給讀者認識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鎮勢力的消長,提供了一條線索。著名史論家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這是公允的評價。自司馬遷創紀、表、志、傳體史書後,魏晉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書》始又恢復了這種體例的完整性。以後各朝史書,多循此制。這也是《新唐書》在我國史學史上的一大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