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竟然也做包租公:宋朝歷史上官員大多租房住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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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竟然也做包租公:宋朝歷史上官員大多租房住

2016年01月06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52 次

  導讀:《水滸傳》裡,武大賃房,石秀租住旅社房子,魯達和宋江租民房。這是宋代無房產者的三條出路,第四條出路則是租官房。

  租房在兩宋城市比較流行。北宋初,大多數官員沒房,包括宰相和樞密使,得租房住。北宋中期,開封和其他一二線城市,人口密集,地盤太小,城建沒跟上,只好租房。比如太祖朝,名將劉文超,一生租房。仁宗朝,文魁歐陽修,在開封裡仁巷住公租房。范仲淹在做京官之前,一直租房。南宋度宗朝,詩人方岳,在邵武住破爛公租房,一住3年。輔佐3朝、為相10年的韓琦,曾憂傷吐槽,咱大宋朝的文臣武將,在京為官,租公房民舍的,放眼都是啊(《韓魏公文集》)。

  宋朝國有房產的管理單位,叫樓店務,後來叫店宅務,只管公房,不管民房、私房。但店宅務有經營權,主要辦3件事,負責公房管理、出租和維修。房子按面積和質量,分為上、中、下三等,基本能滿足不同消費人群的需要。所收租金,中央拿大頭,地方拿小頭。相對現在土地出讓金的分配模式,宋代地方政府甜頭太小,賣地開發建房的積極性不高。

  店宅務機構龐大,以開封左廂店宅務為例,設局長1個,副局長2個,科長3個,科員50個,維修工500個。局長統抓全局工作,副局長分管租賃、收租和維修,科長定期巡查公房,科員直接上門收租,維修工黃汗黑汗直接淌,捋袖修房。開封的店宅務有左廂、右廂店宅務兩家。州縣一級,幾乎都有。神宗熙寧十年統計,開封東城有公租房604間,西城有公租房588間,平均每月收取房租202.5貫,平均每間月租是170文左右。南宋高宗紹興五年,杭州店宅務收入「三十餘萬緡」(《宋史》),但公租房數目多少,沒有記載。

  嚴格來說,店宅務收入屬於土地財政,應該上繳給財政部。但店宅務的錢去了哪兒呢?去了左藏庫。左藏庫是宮廷財政管理機構,和國家財政部是兩碼事。《續資治通鑒長編》說,店宅務「以所收錢供禁中脂澤之用,日百千」。這是太宗時候的事,意思是宮廷裡皇帝老婆的脂粉錢、皇帝的日常開銷,都來自店宅務刮地皮,收房租。原來有宋一朝,皇家一直在吃房租,穿房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帝制時代,最大的包租公包租婆,當然是皇帝和后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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