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國古代人如何應對夏天帶來的種種災害?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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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國古代人如何應對夏天帶來的種種災害?

2017年05月04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109 次

  在歷史上,即使盛世也往往疲於應對強悍的夏天。對於中國人而言,如何應對夏天將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如何應對夏天的水旱災害以及次生、衍生災害一直是中國人的難題。首先是如何認識災害。「天命」曾是中國人對天氣及自然災害原因的唯一解釋。鄧拓曾這樣說道,中國人脫離氏族社會後,經濟政治生活都由單一階級支配的體系已經建立,所以人們認為人間一切事物都可以由支配階級進行統治,因此也受其影響。同時,受自然力的壓力,又設想存在與人間統治階級一樣的天神。所以,天氣、災害都被認為由人間統治者的行為引起,受天神控制。

  因此,那些年代,一旦出現災害,皇帝首先要自責和檢討,並且採取「德行」消除上天的責怪,即「弭災」。「弭災」包括自譴、避居等等。後參加這種活動的往往還包括皇室親屬、各級官員,後來普通百姓都會採取類似行為。隨著生產力的提高,中國人開始採取其他方式應對災害。根據鄧拓歸納梳理,歷史上中國人應對災害有消極救濟與積極預防兩種。消極救濟又有臨災治標、災後補救兩種。臨災治標又分為賑濟、調粟、養恤、除害等等。災後補救包括安輯、放貸、節約等等。安輯是指安頓流民,蠲緩即緩賦,放貸用於復業,節約用以度困。積極救濟論的主要內容是包括重農、倉儲在內的「改良社會條件」和包括水利、林墾在內的「改良自然條件」。

  鄧拓認為,中國歷代災害之最多、最甚者首推水旱,「水旱之致災,雖亦由於自然條件使然,而人工不與以改良克服,即水利之廢弛厥為基本原因」。而「森林之多寡,對於水量之調解,關係至為重大」,他引用外國學者的話說:「無木之荒,不啻無粟。」上述應對之策均是技術性的,其結果往往取決於當時之吏治。所以在歷史上很多時候,治水治旱前後均先治吏。官吏往往開始就決定了人們是否需要應對災害。《明憲宗實錄》中曾記載,1470年華北、華東地區的六個府「夏麥已全無收」。結果官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雖累經報災傷,然有司未照例覆勘,展轉遲延。」

  而在預防環節,也經常出現《明會要》所載倉儲「十處九空,甚至倉亦無存」的情況。解決這些問題,只能嚴格吏治。《典故紀聞》記載,永樂元年,朝廷要求「凡豐捻之處,於見有官鈔支糴谷粟,儲以備荒,郡縣考滿,吏中計績,以定展最。」也就是說不僅建立儲備制度,還將其作為官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明洪武年間,為了防止救災時官員剋扣糧食,規定將每個災民的姓名和應得到的口糧張貼在公共場合,還要求上級官員「出其不意」下行查驗。應該說,無論從預防還是實施,制度的細節都是中國人應對夏天及其災害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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