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尼姑為何頻頻紅杏出牆?明朝尼姑有多開放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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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尼姑為何頻頻紅杏出牆?明朝尼姑有多開放

2016年07月22日 奇聞異事 暫無評論 閱讀 422 次

  在明代的官方法律條文中,對尼姑犯奸有懲治條例。如弘治七年(1494),明孝宗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於本寺門首枷號一個月,滿日發落」。

  即使如此,在明代的女尼中,還是出現了與世間俗人私通的現象。如饒州有一女尼,與士人張生私通,最後還嫁給了張生。有人專門就此事贈一詩,云:「短髮蓬鬆綠未勻,袈裟脫卻著紅裙。於今嫁與張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門。」

  何以會出現這種現象?究其原因,有些尼寺,本來就是貴族家庭姬妾出家之處,這些大家族出來的削髮之尼,難免塵根不斷,甚至做出與人淫亂的醜事。

  永樂年間,有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時,在寺裡發現了纏棕帽,帽上還有水晶纓珠。工匠就將寺中所得之珠拿到市上出售,被主家發現而告到衙門。

  官員在審問此案時,問工匠珠子的來處,工匠就如實交代,才知有一少年因為偷入尼寺,而為縱慾尼姑所留,最後死於色慾。為了隱瞞事實,屍體無法運到外面,就只好將其肢解,埋在牆下。

  又天順年間,常熟有一位到京城參加會試的舉人,閒來出遊,七天沒有回家,無人知道他去了哪裡。其實,也是到了一所尼寺,被群尼所留。每天早上,尼姑開門出去,到了晚上再偷偷攜帶酒餚回到寺中,與這位舉人飲酒取樂,所以根本無人知曉。一天,舉人起了懼怕之心,於是跳牆出來,已是「臞然一軀矣」,身子瘦得令人難以相認。

  明人李開先所著《新編林沖寶劍記》一劇,對尼姑對世俗生活的追求有深刻的揭示,顯然可以與史料相互印證。劇中所塑造的尼姑,確實正如他自己所說:「臉是尼姑臉,心還女子心。空門誰得識,就裡有知音。」

  洪武年間,明太祖曾經派人暗訪在京將官家庭姦情之事。當時女僧引誘功臣華高、胡大海妾數人,奉西僧,行金天教法。獲知確切消息之後,明太祖下令將兩家的婦女與西僧、女僧一同投入河中處死。

  萬曆三十三年,周孔教巡撫江南,正好蘇州發生了假尼行淫之事,於是就下令,「羅致諸尼,不笞不逐,但以權衡準其肥瘠」,每斤按照豬肉價格賣給鰥夫。霍韜任南京禮部尚書之時,也對尼姑此風進行了清理,允許尼姑嫁人,限定三月以後則將尼姑配作軍人為妻。其中50歲以上的尼姑,則別有處分。至於婦女,則嚴禁她們進入寺廟拜佛。

  明人周清原在其所著小說《西湖二集》中,對尼姑曾作了較為全面的評價,他認為,尼姑中畢竟不好的多於好的。況且那不守戒行的尼姑,誰肯說自己不好?她們往往是假至誠假老實,通過甜言蜜語,哄騙婦人。

  周清原的這種擔心並不孤立,而是當時文人士大夫普遍的看法。正因為此,時人才將尼姑歸入「三姑六婆」中,成為文學作品所刻意描摹的定型人格。這或許是因為那些文人士大夫為了挽回世風,而不得不將尼姑世俗化的危害加以誇大,但確實部分道出了當時佛教界的實情。

  弘治年間,延綏巡撫黃紱奉明孝宗之詔,毀掉庵寺,並將尼姑解送巡撫衙門,「給配鰥士」。此令下達之後,人人大悅,尼姑無不願配,甚至出現了「去位尼有攜子拜跪路傍遠送者」的景象。尼姑中確實存在著留戀世俗的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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