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大明朝首輔張居正因何惹來了抄家滅族之禍
導讀:張居正(1525—1582),字叔大,湖廣江陵(今湖北荊州)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張居正考中進士。當多數同科進士熱衷於文章詩詞之時,他卻經常「周行阡陌間」,考察「歲時之豐凶」和農民疾苦,以深沉的目光關注著國計民生。隆慶元年(1567年),張居正進入內閣,次年上《陳六事疏》,提出改革方案,未被採納。隆慶六年(1572年),穆宗病故,年僅10歲的神宗繼位。張居正升任內閣首輔,終於得以「任法獨斷,操持一切 」(《張文忠公全集》附《本傳》),義無反顧地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一場力挽狂瀾的變法革新運動。
一、政治改革:整頓機構,建立問責機制
在張居正看來,「致理之道,莫急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他首先從「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明史·張居正傳》)入手,大刀闊斧地進行政治改革。
「尊主權」、「一號令」的關鍵在於克治明朝權力機構運行不暢的痼疾。明初洪武年間,廢中書省,不設丞相,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雖然後來內閣首輔權勢漸重,但六部和負責稽察六部的六科均繞過內閣直接向皇帝負責。而皇帝處理政務則倚重宦官,由司禮監掌理章奏文書,甚至代皇帝硃筆批紅。明中後期諸帝多「簾遠高堂,君門萬里」(趙翼:《陔余叢考》卷18),尤其嘉靖後期,「政務偷玩,事無統紀」,朝廷詔旨被視為故紙,來往公文多至沉埋,統治機構幾乎陷入癱瘓。
針對這種機構窒礙不通的積弊,張居正力主「天下之本在政府」(《書牘》15),開始大力強化內閣事權,由內閣通過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撫按則聽命於六部,最終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機構都受內閣節制,從而加強中央集權,使內閣成為推行變法的中樞。為排除宦官干政,他告誡馮保「裁抑其黨,毋與六部事」(《明史·張居正傳》),從組織機構上保證事權歸一,政令暢通。
為了破除無所事事、坐嘯畫諾、命令不行的官場沉痾,張居正於萬曆元年創設頒行考成法以責吏治,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發文簿,分別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備註,交內閣查考,據其道途遠近、事情緩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終註銷。撫按稽遲者,部院舉之;部院容隱欺蔽者,六科舉之;六科不覺察,則閣臣舉之。月有考,歲有稽」(《明紀》卷39),據此「考其勤惰」,決定賞罰升降。此法一行,立見成效。
張居正的政治改革,通過整頓機構形成高度集權而又層疊有序的行政系統,並建立起相應的稽察問責機制,確保官僚機器高效運行,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已初具現代社會行政體制的特點。如傅維麟《明書》所讚揚的,雖「萬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風,無所不披靡」。
二、邊防新政:外示羈縻,內修守備
明中後期中國進入新的一輪寒冷期,等溫線南移,明朝與北方遊牧民族衝突加劇。明廷邊防破敗,「壕淺牆卑」,「頻年寇犯如蹈坦途」(《明經世文編》卷252),致使「父子夫妻不能相得,膏腴之地棄而不耕,屯田荒蕪,……而帑儲竭於供億,士馬罷於調遣,中原亦且敝矣」(《隆慶實錄》卷 59)。蒙古方面則因明「各邊不許開市,衣用全無」,又兼明邊軍不時縱火焚燒牧場,「邊外野草盡燒,冬春人畜難過」,可謂兩敗俱傷。
長期以來,明朝面對北方遊牧民族出沒無常的襲擾一籌莫展。嘉靖年間兵部尚書劉燾便稱「我散而守,彼聚而攻,雖稱十萬之眾,當鋒不過三千人,一營失守,則二十二營俱為無用之兵;十里潰防,則二千餘里盡為難守之地」(《劉帶川邊防議》)。論者甚至抨擊構築邊牆「殆所謂運府庫之財,以填廬山之壑,百勞而無一益」(陳建:《治安要議》卷6)。
張居正入閣之後,大力推行「外示羈縻,內修守備」(《明通鑒》卷65)的邊防新政,北疆形勢迅速改觀。
「內修守備」的重點是,加強北邊防務,提高軍事抗衡能力。為此張居正相繼起用譚綸、戚繼光、王崇古、方逢時、李成梁等著名邊將,主持兵部以及薊鎮、宣府、大同、山西、遼東邊務,並大力加固增設城防,修築明長城。長城重點設防地段多用磚石砌築,內填泥土石塊,形制結構也更趨完備合理。
對於長城沿線的防守戰略,張居正也有一套嚴密的部署。他要求「薊人平時將內地各城堡修令堅固」,一旦「賊眾潰牆而入,則亦勿遽為愴惶。但令薊將斂各路之兵四五萬人,屯扼要害,令諸縣邑屯落皆清野入保,勿與之戰。而上谷遼左不必俟命,即各出萬人,遣驍將從邊外將諸夷老小盡殲之。令大將領一萬人入關,不必衛京師,逕趨薊北,伏於賊所出路。彼賊雖已入內地,見我不動,必不敢散搶。不過四五日虜氣衰矣,衰則必遁,然後令薊人整陣以逐之。而宣遼兩軍合而蹙擊。彼既饑疲,又各護其獲,敗不相救,而吾以三鎮全力擊其惰歸,破之必矣。」(《明經世文編》卷327)事實證明,薊鎮敵台築成後,自居庸關至山海關「二千里聲勢聯結」,「精堅雄壯」。從此「邊備修飭,薊門宴然。繼之者踵其成法,數十年得無事」(《明史·戚繼光傳》)。
張居正的「外示羈縻」,一反過往的民族歧視、壓迫政策,在「內修守備」的前提下力爭改善漢蒙關係,積極加強雙方友好往來。隆慶四年(1570年)冬,俺答汗愛孫巴噶奈濟因家庭糾紛,憤而出走降明。張居正、王崇古等立即厚禮接納,並抓住時機,利用韃靼部的矛盾,力促俺達改弦更張,實現議和。隆慶五年,明廷詔封俺答為順義王,分別授俺答屬下六十五人都督、指揮等官職。雙方還議定開放十一處互市市場,最終達成隆慶和議。張居正深諳長城邊防與和平交往之間的內在聯繫。就在達成貢市之後,他仍再三強調「桑土之防,戒備之慮,此自吾之常事,不容一日少懈者。豈以虜之貢不貢而有加損乎!」「威行而後可用恩也」(《明經世文編》卷328),張居正之所以能實現與北方遊牧民族長期和平交往,其中的奧秘即在於此。
張居正「外示羈縻,內修守備」的邊防新政取得了巨大成功,從此「戎馬無南牧之儆,邊氓無殺戮之殘」,每年「所省徵調費不啻百萬 」(瞿九恩:《萬曆武功錄·俺答列傳》),遼闊北疆「九邊生齒日繁,守備日固,田野日辟,商賈日通」(《明史·方逢時傳》)。漢蒙雙方開設官辦貢市、關市、馬市之外,民市、月市、小市等民間交易也很活躍,長城沿線出現了「塞上物阜民安,商賈輻輳,無異於中原」的興旺景象(《明經世文編》卷35)。蒙漢雙方在長期和平交往中消除隔閡,在思想文化、生活習俗上也互相熏染融合。蒙古族漸習漢風,如歷配三王、掌兵柄、主貢市的「忠順夫人」三娘子生平十分欽慕中原文明,竟至「每於佛前懺悔,求再生當居中華」(諸葛元聲:《兩朝平攘錄》卷1)。
三、賦役改制:推行一條鞭法
明中期由於土地兼併、豪強瞞漏,大量徭役負擔轉嫁到戶小力單的窮人之家,導致農民紛紛破產逃亡,朝廷控制的田畝、人丁日益短縮,財源枯竭,入不敷出。張居正認為「私家日富,公室日貧,國匱民窮,病實在此」(《答應天巡撫宋陽山論均田足民》),並於萬曆六年(1578年)下令對「天下田畝通行丈量」,結果查出豪強地主隱瞞的土地多達三百萬頃。萬曆九年(1581年),張居正進一步在經濟政策和賦役制度方面深化改革,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規定:把田賦、原先按戶丁征派的力役和其他各種名目的雜稅合編為一條,統一按田畝核算,「計畝征銀」;官府用取代力役的丁銀僱人服役;取消裡甲徵收的環節,統一由官府收解。
其實,一條鞭法的改革並不始於張居正,《明史》食貨志述其始末稱,「嘉靖間數行數止,至萬曆九年乃盡行之」。清初任源祥則說:「天下有不得不條鞭之勢,張江陵不過因勢而行之。」(《清經世文編》卷29)土地兼併、隱漏和農民大批逃亡、起義反抗,使舊的賦役制度已無法再維繫下去;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又為一條鞭法的實施提供了客觀條件,變革舊法成為大勢所趨。早在嘉靖年間,一條鞭法曾在局部地區試行過,但因觸犯豪強地主利益,部分堵塞了貪官污吏從中漁利的機會,遭到強烈反抗。張居正在萬曆四年(1576年)於湖廣地區試行一年之後,才逐步向北推廣,最終挫敗保守派的阻撓,於萬曆九年將一條鞭法定為正規賦役制度頒行全國。
新法按田地多少徵收賦役,使政府從掌握大量田地的地主手中增加稅收,又使無地、少地的貧民和工商業者減輕了負擔。簡化手續的徵收辦法,限制了豪強地主舞弊瞞漏和胥吏裡甲層層盤剝,減輕了農民額外的負擔。以銀代役、計畝征銀的規定,削弱人身依附關係,有利於穩定農業生產,並使得大量農產品流入市場,從而刺激了商品生產和貨幣流通,客觀上起到了「視田如陷阱,是以富者縮資以趨末」(《隆慶實錄》卷7)的引導作用,促進了城鎮手工業僱傭勞動和資本主義生產關係萌芽的發展。
一條鞭法的推行,「一舉而官民積重之弊皆反」(《鄭文郁:《經國雄略》卷1),成效立見。史載,「自正(德)嘉(靖)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明史·張學顏傳》),以至「太倉粟可支十年,冏寺積金至四百餘萬(兩)」(《明史紀事本末》卷61)。
四、身後毀譽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宿疾復發,闔然長逝。伺機而動的保守派群起反撲,他們慫恿年齡漸長、對權相勸教約束早懷不滿的明神宗下詔削奪張居正官秩,抄沒其家。張居正長子敬修被逼自殺,家屬餓斃十數人,名將戚繼光以及對治河做出重大貢獻的潘季馴等「居正諸所引用者,斥削殆盡」(《明史·張居正傳》),考成法和限制官員特權等制度、法令相繼被廢除,十年改革毀於一旦。
張居正變法,「務在強公室,杜私門」,「利於下而不利於上,利於編氓,不利於士夫」(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80),必然觸動豪強權貴以及貪贓枉法腐敗官吏的權益,生前便招致強烈反抗,浮言私議、怨謗攻訐四起,甚至他革除皇帝冬月普賜朝臣貂皮帽舊例的舉措也被指責是因為自己「 餌房中藥過多,毒發於首,冬月遂不御貂帽」(《萬曆野獲編》卷9)。在推行丈田均糧改革中,「諸王孫遮道而噪,諸酋長抗疏而陳,諸軍士荷戈而哄」(《答山東巡撫何來山》),張居正斷然下令「但有抗違阻撓,不分宗室、官宦、軍民,據法奏來重處」(《萬曆實錄》卷112)。對於身後結局,張居正生前並非沒有料到;但為了變法圖新、濟世救民,「不但一時之毀譽不關於慮,即萬世之是非,亦所弗計也」(《書牘》卷12)。他把自己看作是「耿耿於迅飆之中」的「孤焰 」,甚至「自知身後必不保」,卻毫不退縮,反而加快改革步伐,一再囑告:「諸公宜及僕在位,做個一了百當。」(《書牘》卷13)
張居正實施的一些新政雖被廢止,明王朝大廈將傾的頹勢也非他寸石孤焰之力所能挽救;但他執政變法的十年確為明中後期最有生氣的時期。經他「肩勞任怨、舉廢飭弛,弼成萬曆初年之治。其時中外乂安,海內殷阜,紀綱法度,莫不修明」。至明末天啟、崇禎朝瀕臨瓦解之際,朝廷終於想起了這位當年的「救時宰相」,「日久論定,人益追思」,為他恢復了名譽。
張居正禍發身後,從個人身家遭際來看固然是一場悲劇,但從歷史大局看,張居正新政無疑是繼商鞅、秦始皇以及隋唐之際革新之後直至近代前夜影響最為深遠、最為成功的改革。張居正改革的影響,不僅表現在他「起衰振隳」(《明通鑒》卷67)、力挽狂瀾,奇跡般地在北疆化干戈為玉帛,並一舉扭轉「神運鬼輸,亦難為謀」的財政危機,弼成萬曆初年之治;更體現在對近代前夜國家統一與社會轉型起到的巨大推動作用。
張居正的邊防新政是中國古代運用長城軍事防衛線和經濟、文化會聚線,巧妙調節中原王朝與北方遊牧民族關係,促進民族融合、邊疆開發和國家統一富強的典型範例。一如魏源《聖武記》所述,張居正等張弛駕馭、整飭邊防,「不獨明塞息五十年之烽燧,且為本朝開二百年之太平,仁人利溥,民到於今受其賜」。
張居正病故之後,一條鞭法仍基本上沿續下來,孫永澤在《春明夢余錄》中稱「海內通行者將百年」。一條鞭法普遍推行順應了歷史潮流,直接導致商品經濟、市場空前發展和人身依附關係大為鬆弛,從而進一步推動城鎮經濟發達、士紳與市民階層壯大、手工工場作坊中的生產關係和勞動組合發生近乎西方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新變化,科學巨匠迭出,通俗文學繁榮,意識形態相對活躍,人們的價值觀念、社會風尚呈現出逐漸求變、活潑開放的新鮮氣息。這些中國歷史上前所未見的諸種內在關聯因素的同時湧現並非偶然,它標誌著爛熟的農耕文明母體並非千古不變,新因素的萌芽已經在為產業革命的啟動準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