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第一貪污案「甘肅冒賑案」貪銀近3百萬兩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甘肅發生過一起地方官員以賑災之名,共謀作弊、肆意侵貪的大案,牽涉總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縣官員113人,追繳贓銀281余萬兩,波及直隸、盛京、江蘇、浙江、雲南等幾個省,震動全國,時稱「甘肅冒賑案」。
起義引出大案
這樁貪污案早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就開始了,隱匿事實真相達7年之久,是循化廳撒拉族人蘇四十三反清起義引發了這樁大案的徹底敗露。
王廷贊萬萬沒想到,他的一道奏折,被精明的乾隆皇帝看出了破綻。乾隆責問:「王延贊僅任甘肅藩司(即布政使),何以家計充裕?」當即傳諭已經在甘肅的大學士阿桂和署理陝甘總督李侍堯,嚴密訪查王延贊因何家道充裕,是否與甘肅捐監一事有染指情弊。
谷糧變銀子
甘肅地處西北,災情經常發生。清初,曾經實行過凡願意取得國子監監生資格的讀書人,須按規定數目向當地官倉捐交豆麥谷糧,取得資格的可以應試入官,時稱「捐監」。遇到災荒即用這些糧食賑濟災民。但在實行過程中,由於弊端叢生而一度停止。乾隆三十九年四月,王亶望任甘肅布政使後,以甘肅災荒連年,倉儲不足,可恢復舊例用捐監糧米賑災為由,說服了陝甘總督勒爾謹。於是,三十九年又開始在甘肅各地開捐。
幹出這樣大的出格事,得有個得力助手,王亶望調親信蔣全迪為蘭州知府,公開授意各州縣收來的銀子總交蔣全迪辦理。蔣全迪任職後,將監糧折成白銀,並將收取的白銀借災賑的名義任意開銷,僅從乾隆三十九年四月至四十二年初,開捐不到三年,就開銷監糧600餘萬石。而這些銷去的糧食,實際上折成了銀子落到了貪官手中。
為了充分利用這次捐監獲利的機會,私吞更多的銀子,蔣全迪與王亶望商議,為各縣預定災情,按照各縣報災的輕重,定出收捐數額,由藩司將預定單發給各縣,由各縣照單開賑。換句話說,縣上想報多少,就報多少。
當時,王亶望收受銀子有個規矩,就是下屬送銀子不能讓他看見,否則他是不收的。行賄的人就把銀子放到酒罈裡,放到菜筐裡,或者通過看門人送交,王亶望和他的屬下自然心知肚明。為了貪贓,州府官員也在其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他們有的直接參與分贓,有的接受賄賂,有的向上報假情況包庇下屬。當時,甘肅官場有這樣的話流傳開來:「一千兩見面,兩千兩吃飯,三千兩射箭。」是對王亶望們賄賂情形的真實寫照。
清官變貪官
王廷贊任甘肅布政使之前,曾做過安定縣知縣,也曾廉潔奉公,也曾為安定縣百姓做過不少好事,至今在定西地區還有一座殘留的「王公橋」,這是老百姓對架橋修路,造福一方的縣官的讚譽。但他在接任甘肅布政使後,利慾熏心,與勒爾謹在捐監事情上沆瀣一氣。乾隆帝派員查辦甘肅案子,和珅也在其中,王廷贊與和珅私交甚好。和珅到蘭州後,王廷贊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請其出謀劃策。和珅讓他交出一些銀子,資兵餉,賑貧民,以掩人耳目,減輕罪責,這才有了前文王廷贊給乾隆皇帝的奏折。王廷贊上奏後,便急與省內上下官員通風報信,藏匿金銀,所以當辦案官員奉旨對其家財查抄時,也就所剩無幾。
早在甘肅復開捐監之日起,乾隆皇帝就始終關注監糧的辦理情況。乾隆四十二年初,乾隆帝派刑部尚書袁守侗前往甘肅開倉查糧。甘肅各州縣官員串通作弊,在糧倉的下面鋪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穀物,給袁守侗「糧倉滿囤」的假象。袁守侗回京覆命,奏稱「倉糧系屬實貯」,乾隆帝信以為真。
東窗事發
四十二年五月,被蒙在鼓裡的乾隆帝因王亶望辦理監糧「有功」,一道諭旨將其調往浙江升任巡撫。蘇四十三起事反清圍困蘭州,和珅、阿桂一行到達蘭州後,在奏折中多次提到甘肅地方經常陰雨,往往延滯用兵,特別是官軍將蘇四十三義軍逼到蘭州城外華林山上,由於大雨不斷,華林山久攻不克時,乾隆聯想當年王亶望在甘肅任職期間連年奏報地方乾旱,唯獨今年雨多,其中必有虛報情形。恰巧此時王廷贊、王亶望做賊心虛,自願捐銀、認罰的舉動,乾隆帝這才真正引起警覺。
經查,至乾隆四十六年初,甘肅省共有274450名報捐監生,收銀15094750兩,合計侵貪賑銀2915600兩,所謂監糧有名無實。署理陝甘總督李侍堯奉旨清查各地監糧,發現不僅沒有貯存監糧,而且平時國庫應存儲的正項存糧也虧空。
乾隆皇帝發了話,「甘肅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剝民,盈千累萬,為從來未有之奇貪異事。案內各犯,俱屬法無可貸。」乾隆四十六年秋七月,乾隆帝降旨:總督勒爾謹賜令自盡、兩任布政使王亶望和王廷贊、蘭州知府蔣全迪依法正法。八月諭令:甘肅捐監一事立即禁止。緊接著,陸續降旨,將侵貪賑銀千兩以上的官員程棟、陳嚴祖等56名貪官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