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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宮中的內務府是做什麼的?
內務府為清朝的一個官署名稱,是總管皇室宮禁大小事務的機構。
歷史
內務府根源於滿族早期社會的包衣組織。包衣是「家僕」的滿語音譯,八旗制度產生時,包衣作為八旗成員的一部分而被編入包衣牛錄。隨著滿族社會的發展和清王朝封建君主制的確立,皇屬包衣牛錄的職責和地位也發生了變化,向具有宮廷服務性質的機構——內府轉化,這就是內務府的雛形。
清入關後,由於清宮服務範圍的擴大和歷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響,內務府一度被宦官機構——十三衙門取代。但是十三衙門這一機構不能適應滿族統治集團的政治需要,隨著清王朝在全國統治的鞏固,十三衙門也就必然重新被內務府所取代。
《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載,「國初設立內務府。順治十一年裁,置十三衙門。十八年裁十三衙門,仍置內務府。」
職責
清代內務府的職責是「奉天子之家事」,管理宮禁事務。其成員由內務府三旗(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的15個包衣佐領、18個旗鼓佐領、兩個朝鮮佐領、一個回子佐領和30個內管領的包衣人及太監組成,其機構組織兼容了清初內務府和十三衙門兩種制度的內容和特點,並最終形成了以七司三院為主幹兼轄其他40餘衙門的龐大的宮廷服務機構。清代內務府是清代國家機構中職官人數最多、機構組織最為龐大的衙門,在維護清朝統治和專制皇權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機構設置
內務府衙門分內務府堂及所屬七司、三院等50多個部門,總稱總管內務府衙門,其最高官員為總管內務府大臣,特任,無定額。內務府總管為內務府之主官,品等為正二品,下設如會計等七個司,功能職務為管理出納,財務收支,祭祀禮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