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庚子賠款?
中國清政府償付八國聯軍侵華的賠款。
庚子年(1900)八國聯軍侵華,清政府與德、法、俄、英、美、日等11國駐華公使,於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簽訂了《辛丑條約》。其中第六款規定,賠償各國關平銀4.5億兩,年息4厘,分39年還清,本息合計982238150兩,以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通商口岸的常關也歸海關管理。這項巨額賠款使中國社會經濟進一步半殖民地化。各國的分配率以俄國最多,計28.97%,德20.02%,法15.75%,英11.25%,日7.73%,美7.32%,意5.91%,比1.89%,其餘都不足1%。還本付息定在上海辦理,先由匯豐、德華、道勝、匯理、正金五銀行經收。次年美國花旗銀行在上海設行,參加組成銀行委員會,所收本息攤交各國所定銀行。清政府以關稅收入僅能抵償舊借外債,為籌還賠款計,將年額2121萬餘兩攤派各省、關,從而引起田賦、丁漕、糧捐、契稅、當稅、鹽斤加價、關稅、釐金、統稅和各種苛捐雜稅的不斷增加。在償還該賠款時銀價跌落,各國堅持按「應還日期之市價易金付給」,到1905年,鎊虧積欠120萬英鎊(合銀800萬兩)。4月26日清政府為支付這項差額,向匯豐銀行借款100萬英鎊,年息5厘,20年還清,本息合計1525000鎊。以關稅及山西省煙酒稅釐金作抵,債票按97%在倫敦發行,市價 99%~103%。這項借款實際是庚子賠款的追加負擔。
1909年起,美國將所攤浮溢部分本利退回,充作留美學習基金,到1924年6月退回餘款本利1250餘萬美元,作為中國教育文化基金。1917年12月起,大部庚款緩付5年,德奧部分因戰敗取消,和俄國緩付部分,都撥作國內公債基金。1924年5月底蘇聯政府聲明放棄俄國部分庚款,於清償所擔保債務後,完全充作提倡中國教育款項。1925年法、日、英、比、意、荷等國都先後聲明退回賠款餘額,並訂立協議,充作辦理對華教育文化事業,或充作外國銀行營業費用和發行內債基金之用。這種退回庚款的實際使用,大都由中外合組的管理委員會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