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的大老婆為何不是王后?盤點洪秀全的女人們
作為「最後一個農民起義政權」的開國君王,作為一個離我們最近的草莽英雄,人們對洪秀全的後宮生活向來饒有興趣。
有的評論稱,洪秀全「私生活嚴肅」、「不苟言笑」,十足正人君子表率,「不愧農民革命領袖本色」;也有的評論認為,洪秀全荒淫好色,在南京城裡坐擁姬妾,沉湎溫柔鄉中,是個十足的荒淫帝王。
一個洪秀全,兩種截然相反的評價,到底哪一種評價才是真實的,或者,其實兩種都是真實的?
讓我們拭去歷史的灰塵,來一瞥洪秀全身邊那些女人們的真面目吧。
大老婆為何不是「王后」
洪秀全不是皇帝,他曾鄭重其事地頒布詔令,不許人稱他為皇帝,因為「天下皇帝獨一,天父上主皇上帝是也」,只有上帝才是皇帝,他只能是天王,而古代的帝王則因此被他「降職」——唐太宗成了「唐太侯」,梁惠王則變成「梁惠相」。
洪秀全的女人們這個天國不太平因此太平天國也沒有皇后,洪秀全的正妻賴蓮英,根據太平天國官書的記載,封號是「又正月宮」,她兒子洪天貴福則稱她「第二個母后」。
太平天國排列職銜,喜歡用正、又正、副、又副分別主次,洪秀全自比太陽,將妻妾成為月亮,「又正月宮」自然是妻妾中的第二把手。
問題是,賴蓮英明明是洪秀全的正妻,更是洪秀全繼承人、幼主洪天貴福的生母,於情於理都不該「行二」。那麼,究竟是怎樣的一個女人,可以搶走本該天經地義屬於賴蓮英的「正宮」寶座?
太平天國唯一一部官修史書《太平天日》中記載,丁酉年(1837)三月初一日,洪秀全「被詔升天」,見到了他的「天父」上帝,領受了改造人間的神聖使命;作為上帝次子,他在天上有一位「正月宮」,並且在他「升天」期間為他生了一個兒子,還沒來得及起名。
實際上,洪秀全當時科舉落第,心神恍惚,生了一場持續40多天的大病,後來回憶此病時,附會上偶爾讀過的天主教小冊子《勸世良言》中零碎情節,因此才會產生「天父」(不會有「天兄」,因為《勸世良言》通篇沒提耶穌,他當然不可能憑空想像)的幻覺。在《太平天日》上清楚寫明,三月初一日洪秀全病倒時,「又正月宮賴王娘」就在床頭,且因為已經懷孕(懷了洪天貴福),洪秀全惟恐她改嫁,還掙扎著囑咐了一番。
很顯然,這個奪走「正宮」位置的女人,並非人間人物,而是洪秀全杜撰(或夢中所見)的「天妻」。由於與「天妻」「成親」很可能被認為更早,且其所生的「長子」要長於尚未出生的洪天貴福,因此真正的髮妻賴蓮英,只能委屈地就任「又正月宮」(或通俗地說「准大老婆」)的職位了,畢竟凡人是沒法跟「天人」去爭的。
這位「天妻」還曾「下凡」過。戊申年(1848)十一月下旬,蕭朝貴假托天兄耶穌下凡,採用「降僮」的迷信手段,讓「天妻」附體,和洪秀全聊天。在這段頗有戲劇色彩的「空對空」描寫中,「天妻」告訴洪秀全,天上的兒子已滿12歲,而她本人曾「下凡」救助過洪秀全;甚至,這位「天妻」還動了感情,埋怨洪秀全「還不回朝」,稱自己思念丈夫「心腸都激爛也」。
這實際上是為了神化洪秀全、震懾拜上帝會眾而導演的一齣戲。這位看不見摸不著的「天妻」,成了洪秀全自我神聖的重要道具之一;這種作用當然不是「黃臉婆」賴蓮英所能給予的,後者退居第二,自然順理成章。
值得一提的是,在《天兄聖旨》的記錄中,「天妻」的稱號是「正東宮」而非「正月宮」。儘管目前看到的《天兄聖旨》應是1861年印刷的,但這本書成書卻要早得多,甚至可能是1853年以前的作品,因此可以得知,洪秀全的妻妾最初是稱為「東宮」的,「又正月宮」本來應該是「又正東宮」。
洪氏妻妾稱號的修改,應該是在1853年12月26日以後,那時洪秀全給楊秀清等加上風雨雲雷電等天象稱號,並正式自比太陽,「東宮」們也不得不改稱「月宮」,以便和「太陽」丈夫相配。
賴蓮英雖然屈居「二房」,但由於「大房」是虛無縹緲的天上人物,因此實際上她仍然是洪秀全後宮裡排名第一的「女領導」。洪秀全的個人詩集《天父詩》裡讓其他「月宮」尊稱賴氏「二姊」,並說她對其餘后妃可以「當打則打當奏奏」,「頭一煉正,第二遵旨,第三聽二姊教」,權力顯然不小。
太平天國天歷辛酉十一年(1861)五月十六日,據說賴氏夢中見到了上帝,後者讓她轉告洪秀全「寬心胸」、「天下太平慢慢來」。儘管這段記載是洪秀全自己所寫,未必真有這麼回事,但在太平天國這樣一個神權國家裡,能公開表示可以直接「跟上帝面對面」的通天人物可謂鳳毛麟角,女性有記載的只有洪宣嬌、洪秀全的母親李氏和賴蓮英三位,可見其地位之高。
可這個「地位高」是針對其他「月宮」而言的,在洪秀全面前,她可是不折不扣的弱者。
據她兒子洪天貴福被俘後供稱,賴蓮英曾和「第四母余氏」不和,洪秀全的處理辦法乾淨利索:把兩人統統關進小黑屋「均鎖閉了好些時」。
不僅如此,據洪天貴福稱,賴蓮英居然要給他這個當兒子的磕頭。按照洪秀全編造的神話,洪天貴福被過繼給天兄耶穌,是一半耶穌、一半洪秀全的兒子,也是個半神半人、甚至大半是神的人物,而賴蓮英雖是他母親,卻只是個凡人,只能算「肉母」,故她不是在給親生兒子磕頭,而是給耶穌的兒子磕頭呢。
有些史學家認為,「天妻」是洪秀全死去的前妻。但是,1837年洪秀全年僅24歲,未必真有「前妻」,且洪氏族譜《萬派朝宗》目前保存下來的多個版本,都只記載洪秀全妻子為賴氏,這似乎也證明在賴氏之前,洪秀全並無別的「凡妻」。
洪秀全究竟有多少妻妾?
這個數目大體是清楚的。
大約在他開始準備起義的時候,就已經有很多妻妾。金田起義之初被俘的李進富和第二年(1852)在永安城外被俘的洪大全(焦亮),都說他有「三十六個女人」。
1853年2月2日,洪秀全在武昌閱馬廠「選妃」,「得十餘齡殊色女子六十人」。3月19日,太平軍攻克南京,29日洪秀全自水西門進城,他的妻妾隨他一起進入後來改建為天朝宮殿的兩江總督署。這些女人中的絕大多數再沒能從這裡走出來。
據洪天貴福在1864年洪秀全死後的供稱,他有「八十八個母后」,刨去雲山霧罩的「天妻」,應為87人。
洪秀全在進南京城之前就有總計約95到96個「女人」,他死時只有87到88個,應是有去世的。當時的公私記載並無洪秀全在定都天京後「天王選妃」的記錄,卻有楊秀清等人每年聘娶「王娘」的記載,還有洪秀全賞賜「王娘」4名給壽州地方軍閥苗沛霖的記錄,由此可推斷,天京時期的洪秀全也應「增補」過後宮,但規模和影響並不大。
洪秀全是個非常注重自我隱私保護的人。1852年底,太平軍還在進軍南京的路上,當時還在船上安家的洪秀全就匆匆頒發《嚴別男女整肅後宮詔》,宣佈「後宮姓名、位次永不准臣稱及談及」、「後宮面永不准臣下見」、「後宮聲永不准臣下傳」;進城後又畫地為牢,「外言永不准入,內言永不准出」,所有后妃外人「總稱娘娘」。
正因如此,時人和後人對洪秀全后妃的編制、稱號一頭霧水,一些好事者胡編亂造,說他有「王后」,還有什麼嬪娘、愛娘、嬉娘、寵娘、娛娘、元女、妖女等等,這些都是沒什麼根據的。
不過「外人」不許說,他洪秀全自己是可以說的。1857年他出版了《天父詩》500首,裡面提到了不少後宮名號,據此我們可以理出大致脈絡來。
洪秀全的后妃中,最尊貴的當然是並不存在的「正月宮」和實際上的正妻「又正月宮」賴氏,再往下是被他稱為「宮中最貴」的「兩十宮」,「兩十宮」之下應該是「副月宮」和「又副月宮」。有趣的是,《天父詩》裡提到「副月宮」的詩句全是諷刺、挖苦、訓斥、威脅,幾乎沒半句好話,真不知這樣一位「娘娘」,他是怎麼給找了來的。
在「月宮」之下有「統教」、「提教」、「通御」、「正看」、「副看」,她們既是妻妾,又是洪秀全的秘書、助理、鐘點工,每天分班輪值,管理洪秀全的工作、生活瑣事。
值得一提的是,不論洪秀全或洪天貴福,都沒提到有「宮女」存在,只是各項記載都說,在天朝宮殿的「外城」和「內城」之間,居住著大量天朝女官。這些女官既不是后妃,也不是宮女,她們大多數是天國諸王和高官的家屬,負責溝通內廷和外朝,這些人中許多是已婚婦女,在天王府屬「上班」性質。
洪秀全和后妃的關係
幾乎所有記載都稱洪秀全脾氣暴躁,喜怒無常。連他自己也直認不諱,他和后妃們的關係相當緊張。
早在金田時代,他就時常和新娶來的妻妾們發生衝突,以至於楊秀清、蕭朝貴不得不假托天父天兄下凡,以「雲中雪飛」(砍頭)的極刑,威脅「眾小嬸」不得「嫌棄怠慢」洪秀全。
癸好三年(1853)十一月二十二日,楊秀清、韋昌輝、石達開朝見洪秀全,楊秀清勸洪秀全善待「娘娘」,希望其不要對「觸怒天王」的「娘娘」用「靴頭擊踢」,以免懷孕的「娘娘」因此流產;也不要對懷孕「娘娘」杖責,即使要打也應等到分娩之後。洪秀全對此並未反駁,顯然楊秀清並非對空虛言,「靴踢」、「杖責」都是常有的事。
《天父詩》是1857年出版的,其中談到對「娘娘」的處罰有「三年不發新衣」、罰餓、關黑屋子、杖責、砍手足、「煲糯米」(點天燈活活燒死)、砍頭等等。《天父詩》中多次提到「爺爺怒養殺三人」,顯然至少在1857年之前,就有三位「娘娘」被洪秀全處死。
然而憎惡是相互的,洪秀全對妻妾們如此,他的女人們自然也不會給他好臉色看。
他還沒當天王之時,那些被找來服侍「洪先生」的女孩子就對他「嫌棄怠慢」,以至於要驚動「天父天兄」,在籌備起義的百忙之中,協助處理洪秀全的家庭和諧問題。
等到了天京,進了天王府,「嫌棄怠慢」是不能也不敢了,但權威可以壓迫別人不敢反抗,卻無法迫使別人心情愉悅。在《天父詩》中,洪秀全不厭其煩地勸說、告誡乃至央求自己的女人們,要「面情歡悅」,對他實行微笑服務,甚至用酷刑相威脅,而從這類詩句的出鏡頻率看,其「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顯然並不理想——他難道真的不明白,心情不歡悅,面情如何歡悅得起來?
是荒淫,還是道學
太平天國時期的清方和民間記載中,有許多關於楊秀清、韋昌輝,甚至李秀成等人「好色」的記載,但惟獨「首逆」洪秀全的「荒淫」卻很少有人渲染。
有好事者炮製過洪仁玕的所謂「宮體詩」——「爾們姊妹休執拗,朕來歡爾是要好;挨打受罵休埋怨,打是歡情罵是俏」,已被證明是贗品,而吳家禎「男伶不及女伶多」的詩句也只是「不合理想像」:洪秀全憎惡戲劇,曾下令全國禁絕,甚至將戲劇演員列入可以處死的「生妖」19種之一,儘管後期地方上實際已經弛禁,但在洪秀全目光所能及的天王府內,是既沒有男伶、也沒有女伶的。
事實上由於前面所述及的「外言永不准入,內言永不准出」,洪秀全就算有「宮廷醜事」,也絲毫不可能為外界所知。所有關於他「荒淫」的記錄,都源於他多達87至88位的妻妾。
從《天父詩》和洪天貴福的敘述可以得知,洪秀全即使在內廷也正襟危坐,要求自己的女人們端莊、嚴肅、不苟言笑卻又要「面情歡悅」(真夠難的),甚至還規定了許多「個人習慣守則」,如「看主(洪秀全)單准看到肩,最好道理看胸前」,「撥扇扯被離一尺,扶王捧手身先行」,等等——照這樣的守則去做,估計是決計「性感」不來的。
史料記載,洪秀全有5個兒子、6個女兒,其中洪天貴福和他的兩個姐姐是當天王之前在老家生的,其餘80多個妻妾在13年裡只為他生了8個孩子,這樣的「效率」在帝王中只能說很一般,由此可見,說洪秀全「耽於女色」,至少證據並不充足。
和其對手清廷比,「88個女人」的確多了些。咸豐皇帝被譏「好色」,后妃也不過20多人;后妃最多的清廷皇帝康熙、乾隆,也只和洪秀全的編制差不多。
前面提到,天王府裡似乎沒有宮女,「88個女人」既是辦事員,又是服務員。考慮到歷代帝王宮殿裡沒名沒分的宮女,同樣隨時可能履行「侍寢」義務,洪秀全的「荒淫」也不能說很過分。
封建帝王的多妻制是歷史的產物,洪秀全沿襲這一點,只能說他並不如某些人所言,是個「先進的中國人」。
戰國時的齊桓公曾經問管仲:寡人不幸好田(喜歡打獵),又好色,能不能成就霸業?管仲答道,不知賢害霸,知而不用害霸,用而復以小人參之害霸,好田及色無害。意思是說,只要人才用得好,正經工作不耽擱,這些生活小節無傷大雅。
事實上許多有作為的帝王,如唐太宗、明太祖、清康熙等,后妃數量都十分龐大,卻並不影響其歷史作為。就當時的時代標準而言,洪秀全的問題不在於有很多女人,或他和這些女人幹了什麼事,而在於他沒有把一個國君該做的國家大事做好。
既然洪秀全似乎並不十分好色,那麼,他要這些女人做甚?
首先是顯示帝王的做派。太平天國什麼都講究級別,從每天分配多少斤肉,到給官員配多少個助手,都是根據級別而非實際需要來供應的。作為天國真正的主人,老婆自然也要最多。在洪秀全、甚至他的臣僚們看來,老婆可以備而不用,但絕不能編製不足,否則何以體現「上帝次子,耶穌親弟」的堂皇地位?
當然,這些女人並不是沒有用的。
《天父下凡詔書》中,楊秀清說,「宮城內有修整宮殿,挖地築城,或打禁苑」,都是「娘娘」和女官們親力親為;而業主代表兼總監理,就是洪秀全自己,楊秀清說他「御目常注,督其操作」。史載天王府周長7華里,其中有兩道城牆,一道護城河,九重宮殿,兩個花園,直到天國覆滅都未竣工,「娘娘」們之操勞,可想而知。
洪秀全是太平天國「最重點保護對像」,而天朝宮殿則是重點之重點,護城河以內的內城牆,完全由女人把守,這些「娘娘」們不但要愛紅妝,還必須愛武裝。
由於洪秀全嚴禁任何男性進入天王府第二道門「聖天門」以內,因此宮廷內部龐大的土木工程,就只能交給女人們去完成(洪秀全不設太監)。
當時在天京的文人曾記載稱,洪秀全內廷的宮殿屋頂,是請外面工匠造好框架,抬到宮城兩道城牆間的空地,再由女官抬進「禁區」,由女人們繼續施工完成的。史載天王府曾發生大火,將剛剛建成的許多宮殿燒成一片廢墟,旋即又花了大半年重建,而負責建設的除了女官,就是洪秀全的「娘娘」們。
甚至洪秀全死後也由「娘娘」們埋葬。甲子十四年(1864)四月十九日,洪秀全在湘軍長期圍城後病逝,其屍體用黃綢包裹,埋在「宮內前御林苑山上」,因「男人免入」,動手埋葬他的同樣是「娘娘」們。
六月十六日天京陷落,洪秀全的屍體被湘軍掘出戮屍焚燬,而曾國藩之所以能找到深埋的屍體,正是由於捉住了負責埋葬的「娘娘」——湖南道州籍的黃氏。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對於洪秀全而言,眾多的「娘娘」似乎主要並非滿足其生理慾望,而更多是作為一種「必需品」,用於炫耀王權威儀,和為他操辦各種雜役——其中有些事本該讓男人去辦,但洪秀全顯然對「外人」並不放心。
而從他對「娘娘」們苛刻甚至粗暴的態度看,他甚至有些將之視作「低值易耗品」——反正他的治下有的是女人,「娘娘」資源並不算缺乏。
天王女人們的歸宿
洪秀全死於天京陷落前夕,他的大兒子在顛沛流離幾個月後死於南昌,那麼,他的女人們的歸宿又如何?
現存曾國藩等人連篇累牘的奏報中,並沒有處置洪秀全女眷的任何記載。洪天貴福的供詞裡明白寫著「並未帶一名女眷出城」,且直言賴蓮英也在城中未能逃脫。
按照清代懲處「叛逆」的慣例,「首逆」眷屬都要極刑處死,捻軍首領張樂行的妻妾馬氏、杜氏就都未能倖免(也有說杜氏被私放了的,但官方文件載明是判了死刑)。洪秀全的「娘娘」們如果被捕,應該都難逃一死,然而清方文件中竟毫無頭緒。
曾國藩幕僚趙烈文目睹天王府裡屍橫遍地,投河、上吊的女子隨處可見,想來大多數「娘娘」的歸宿,不外如此。
親手埋葬洪秀全、並供出埋藏地點的黃氏被曾國藩報為「偽宮婢」,歸入「脅從」行列,其命運不見記載,按律最多是「給功臣為奴」。
湖南人譚嗣同根據父老口碑,說「子女玉帛,掃數皆入湘軍」,想來那些倖存的「娘娘」們,免不了成為這些勝利者的戰利品。之所以沒有「處置逆屬」的記載,想來是湘軍官兵為保住這些活的「戰利品」而故意瞞報其「娘娘」身份,以免雞飛蛋打一無所獲吧。附錄:
天父詩
第十七:
服事不虔誠,一該打;硬頸不聽教,二該打;起眼看丈夫,三該打;問王不虔誠,四該打;躁氣不純淨,五該打。
第十八:
講話極大聲,六該打;有喙不應聲,七該打;面情不歡喜,八該打;眼左望右望,九該打;講話不悠然,十該打。
第一百零八至第一百一十一:
天父在平在山教導先嬌姑
天父開言清口講,發令易飛木兒房;先說天花嬌為貴,因何無僅逞高張?天父發令為一女,不遵天令亂言題;若是不遵天命者,任從全清貴(洪秀全、楊秀清、蕭朝貴)杖爾。奉天詔命盡勢打,亂言聽者不留情。亂言講者六十起,聽者亦杖六十爾;己醒即道要爾好,不醒反說天父詩。
第一百十二:
天父在石頭腳下凡聖旨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眾小媳(洪秀全的妾),他說爾這樣爾就這樣,說爾那樣爾就那樣,不使得性,不逆得他。逆他就是逆我天父,逆天兄也。
第一百十六:
天兄耶穌在石頭腳下凡聖旨
天兄曰:咁多小嬸(洪秀全的妾)有半點嫌棄怠慢,我胞弟雲中雪飛(砍頭)。
天兄聖旨
辛開元年(1851)正月二十七日
天兄恐各娘娘有怠慢天王之處,爰降聖旨問韋正曰:「韋正,各小嬸有怠慢朕胞弟(洪秀全)麼?」韋正奏曰:「無也。」天兄曰:「自今而後,各小嬸有半點怠慢朕胞弟,雲中雪飛,不拘哪一個,凡有半點嫌朕胞弟及有半點怠慢朕胞弟者,爾一面奏明,不可隱也。」
天王洪秀全嚴別男女整肅後宮詔
天王詔旨。詔曰:咨爾臣工,當別男女。男理外事,內非所宜聞;女理內事,外非所宜聞。朕故特詔,繼自今,外言永不准入,內言永不准出。今凡後宮,臣下宜謹慎,總稱娘娘,後宮姓名、位次,永不准臣稱及談及。臣下有稱及談及後宮姓名位次者,斬不赦也。後宮面永不准臣下見,臣下宜低頭垂眼,臣下有敢起眼窺看後宮面者,斬不赦也。後宮聲永不准臣下傳,臣下、女官有敢傳後宮言語出外者,斬不赦也。臣下話永不准傳入,臣下話有敢傳入者,傳遞人斬不赦,某臣下斬不赦也。朕實情詔爾等,後宮為治化之原,宮城為風俗之本,朕非好為嚴別,誠體天父天兄聖旨,斬邪留正,有偶不如此,亦斷斷不得也。自今朕既詔明,不獨眼前臣下宜遵,天朝天國萬萬年,子子孫孫暨所有臣下俱宜遵循今日朕語也。欽此。
癸好三年(1853)正月二十八日詔
本文轉自 《這個天國不太平》 作者: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