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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唐太宗第八子
本 名:李貞
所處時代:唐朝
民族族群:漢人
出生地:長安
出生時間:627年
去世時間:688年10月12日
主要作品:《奉和過溫湯》
官 職:太子太傅
封 爵:漢王、原王、越王
謚 號:敬
李貞(627年-688年10月12日),唐太宗第八子,母燕德妃。官至太子太傅,被先後封為漢王、原王、越王。武則天當政時,李貞因起兵失敗而飲毒自盡。開元五年(716年),唐玄宗將李貞、李沖重新改葬,追諡號為敬。
貞觀五年(631年),李貞封漢王,貞觀七年(633年),任徐州都督。貞觀十年(636年),改封原王,旋改封越王,任揚州都督,實封八百戶。貞觀十七年(643年),任相州刺史,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加滿千戶。就在這一年,父親唐太宗逝世,九弟李治繼位,是為唐高宗。
水徽元年(650年),任左衛大將軍。永徽四年(653年),徙任安州都督,鹹亨年間,再任相州刺史。 李貞好武,長於騎射;好學,兼涉文史,有行政能力。
永淳二年(683年),唐高宗駕崩,太子李顯繼位,就是唐中宗,命李貞為太子太傅。實權掌握在皇太后武則天的手中。
嗣聖元年(684年),武則天廢唐中宗,立中宗之弟豫王李旦為皇帝,李貞轉任豫州刺史。武則天成為實際的女皇,大肆為武氏家族加官進爵,這使李氏皇族懷疑武則天要取代李唐,並屠殺李氏皇族。
神龍元年(705年),李顯復位,敬暉等奏李沖父子死於社稷,請復爵土,唐中宗恢復了李貞的李姓和族籍,但恢復爵位遭到了武三思和上官婉兒的反對。
開元五年(716年),唐玄宗將李貞、李沖重新改葬,追諡號為敬,並指派許王李素節之子李琳嗣越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