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高考」很燒錢:盤纏是大開支 試卷需付錢
一年一度的高考剛剛結束。考季兇猛,自古如此。在古代,博得前途、獲得良好的出路、改變自己乃至家人的命運,只能靠這「一考定終身」了。因此,古人對「高考」(科舉)的重視程度,絲毫不亞於現在。
趕考一樣很「燒錢」
許多影視劇裡,窮酸的秀才遇到了賞識他的貴人,給予物質資助,考生高中後又回來報恩。側面可以看出,古代的科舉考試費用並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負擔的。
首先是趕考費。大中四年(公元850年),赴舉者劉蛻曾在一篇文章中訴說了赴舉的辛酸:「家在九曲之南,去長安近四千里。膝下無怡怡之助,四海無強大之親。日行六十里,用半歲為往來程,歲須三月侍親左右,又留二月為乞假衣食於道路。……況有疾病寒暑風雨之不可期者,雜處一歲之中哉!是風雨生白髮,田園變荒蕪。」劉蛻所說的「半歲為往來程」,雖然訴說了趕考的辛酸,也吐露了其間巨大的經濟壓力。半年間不僅收入全無,還有旅途車馬費、旅店費、飲食等盤纏,是一筆大開支。
古代考試還有一項開支,學生考試用的每套試卷都由考生來支付,加上置辦一些考試裝備,如脂燭水炭、餐器、衣席等,加起來不是小數目。
考前洗澡防作弊
預防作弊,相關措施與現代一樣嚴格。洗澡曾是反考試作弊的重要方式。《金史》記載當時的科舉考試之前,考生們都要由不識字的士兵搜身以防作弊。後來有人指出,「搜檢之際雖當嚴切,然至於解發袒衣,索及耳鼻,則過甚矣,豈待士之禮哉!」遂向皇帝建議「使就沐浴,官置衣為之更之,既可防濫,且不虧禮」,並得到許可。通過考前洗澡並提供製式服裝,既防作弊又不「虧禮」,真可謂有理有節。
對科舉夾帶作弊,歷朝政府都嚴厲禁止。尤其是到了清代,科場作弊之風日益猖獗,為防範科場夾帶作弊,清政府不僅對考生的衣著和攜帶器具做出了十分詳細的規定,還就如何嚴格搜檢頒布了一道道政令。
所有參加考試的士子,都得接受徹底的搜身檢查,連考生頭上的辮子也要解開來查,甚至還要查看臀部。但制度再嚴格,舞弊醜聞仍時有發生。
落榜生復讀很常見
好多考生在京城考完試後,「多借靜坊廟院及閒宅居住」,閉門苦讀,投入到了下一輪備考複習中。這在考得不好的落榜生中表現最明顯。
在唐代,考生考完試不離開京城回家,又稱「過夏」,因為要在京城過夏天了,就在考地複習。這種在高溫時節仍給自己安排學習,又稱「夏課」。用唐人李肇《唐國史補》的說法是,「退而肄業,謂之過夏;執業以出,謂之夏課。」
在唐代,以夏課為代表的復讀之風特別盛行。夏課主要的作業是「寫作文」,進行詩文的創作。其實,古代考生考完後不離京回家,也是有其客觀原因的。在古代交通不便,條件差的要靠步行到京城參加考試,路途少的耗時月餘,多者數月甚至半年。所以許多考生索性不回家,呆在京城,這樣免了差旅費和旅途之苦,又有複習時間。
落榜生可查卷
古代閱卷的主觀因素比現代要多,對考生的成績影響很大,有不少落榜生是被不負責任的閱卷人員誤了前程的。因此,有的責任心強的考官會抽查未考中的「落卷」,主考官也有權力調閱副主考官未「取」的薦捲進行覆核。
此外,還有一條比較人性化的規定——允許落榜生查卷,這也是監督閱卷人員的一種好辦法。如果把優秀的卷子評差了,考生一旦上訪,麻煩就大了,責任人是要被朝廷治罪的。
一般在考試成績張榜公佈後10天內,落榜考生都可以查看自己的試卷。落捲上會有考官的閱卷批語,一看就明白為何未被錄取,也算死個明白。
古代評卷看重「第一印象」
高考研究專家、長江教育研究院執行院長張才生說,古代「高考」和現代其實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古代科舉評卷是第一印象決定命運。為了加快閱卷速度,按時完成朝廷規定的工作,閱卷人員也是想盡辦法,其中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看「第一印象」,也就是重點看考生的頭場卷子,此即古人所謂「止閱前場,又止閱書義」。一般情況下,如果考生的頭場卷考得好,閱卷時得了「高分」,基本上榜便有戲了。即便允許查分,也查不出來什麼。
現代高考閱卷則更加嚴苛,全部都實行網上批改,試卷掃瞄到電腦裡,連改卷老師都看不到原卷。客觀題電腦評分,不可能有差錯,主觀題如寫作至少兩個老師批改,如果兩個人批改的誤差較大,就會轉給第三個人或者複查組覆核,這樣誤差可以爭取到最小,「所以評卷作弊的可能性為零」。張才生說,現在要求查卷的考生並不多,個別有爭議的,也是考試院組織專家覆核試卷,再給文本通知。如果非要看試卷,只有走法律程序,但最後的結果多是不能看試卷。
科舉歷史沿革
在我國,早期的人才選拔主要採取的是舉薦制,魏晉南北朝奉行的「九品中正制」是為典型。
由於「九品中正」舉薦制被世家大族把持,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仕途壟斷, 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年),朝廷為更好地選拔人才,實行開科取士,每年各州薦舉貢士入京考試,不論貧貴,一律以成績定勝負。是為科舉考試的初始。
科舉制正式確立是在開皇十八年(598年)。當時,實行分科考試,設志行修謹、清平干濟兩科。
隋煬帝即位後,將考試科目擴大為包括文才、武藝、品德、治能等方面十科,規定有一藝可取即應采錄,且隨才升擢,同時設進士科,以詩賦、試策為考試內容。從這方面看,歷史上殘暴荒淫的隋煬帝並不是草包一個,還是很有才能滴。
唐承隋制,將科舉考試制度化並逐步完善。唐初科舉分常科和制科兩種。常科歲考一次,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目;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勢需要臨時下令舉行,名目常見的為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從這些名目上看,制科更注重實用。
宋朝科舉進一步完備,科目以進士為重,增加殿試,由皇帝親策。
個人認為,宋代對科舉考試的另一貢獻是考錄的公平公正——考試時「鎖院」,嚴禁出入,防止內外串通舞弊;同時在唐朝「糊名」(密封考卷上姓名)的基礎上,實行「謄錄」,即另派抄書手將試卷用正楷譽錄,使考官無法辨認考生筆跡,保證公正閱卷。
宋代科舉還有一個創新——三年一考,允許落第舉子複試。
明代是一個君主集權的時代,表現在科舉考試中,僅設進士一科,並規定試卷以程朱理學觀點指導作文,用八股文體寫作,即將全文分為八個部分: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從起股以下,每部分用兩股排偶文字,限定字數,故稱八股文。
「八股文」應該說是明代對科舉制的一個「貢獻」。
清代的科舉考試,分初步考試和正式考試兩個階段。
初步考試有三種:一種叫童試,一種叫歲試,一種叫科試。正式考試也有三種:鄉試、會試、殿試。
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這四個年中的八月舉行鄉試。鄉試考中後稱舉人,取得做官資格,舉人實際上是候補官員。會試在第二年的二月份到京城考試,又叫「春試」,考中者稱為貢士。會試考完的第二個月,大概4月份前後是殿試,殿試由皇帝親自考試,考中後就是欽定的進士,直接做官。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近代科學文化的傳入和國內民主革命運動的高漲,清廷被迫「停科舉以廣學校」,廢除了行之千年的科舉考試制度。
歷代科舉名銜及待遇
狀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狀元,但每個朝代狀元的含義有所不同。唐代舉人赴京應禮部考試都須投狀,因此稱進士科及第的第一名為狀元,也叫狀頭;宋代以殿試首名稱狀元;明、清會試以後,貢士須作殿試,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
榜眼:科舉殿試一甲第二名稱榜眼。北宋初期,殿試錄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稱榜眼。明、清兩代專指第二名。
探花:科舉殿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探花原本與登第名次無關。唐代,新進士榜公佈後,便在曲江設「探花宴」,舉行盛大宴遊活動,宴席間以同榜俊秀少年進士二三人為探花使,遍遊名園,探採名花,探花郎只是一個戲稱。南宋後期,將殿試一甲第三名改稱為探花。元、明、清三代沿襲宋制。
貢士:自唐以後經鄉貢考試合格的叫貢士。清代,會試考中的為貢士。
舉人:原指被推薦之人,為歷代對各地鄉貢入京應試者的通稱。明、清兩代,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作為一種出身資格,中了舉人,習慣上被人稱為「老爺」。
科舉考試的題目
隋朝科舉制度正式確立後,《詩》、《書》、《周禮》、《禮記》、《易》、《春秋》、《孟子》、《論語》、《大學》以及《中庸》等儒家經典以及從隋唐開始的詩賦等為考試內容,此後少有變化。
類型上,主要是帖經和策問,詩賦和雜文,經義和墨義,再加上宋初以前的詩賦。
帖經:簡單地說就是主考官任意選擇經書中的一頁,用兩張紙覆蓋左右兩邊的字,中間開一行,另裁紙為貼,帖蓋數字,讓考試者寫出讀出,類似於現在的填空題。
策問:大部分涉及到當時政治、經濟、文化、吏治等方面的問題,命題形式和現代語文考試中的論述題或命題作文。
雜文:是以封建官吏所常用的篇、表、論、贊為體裁,讓考生作文,類似今天的應用文寫作。
經義:以儒家經典中的一段一句或不同章節同一主題的句子為題目,讓應試者作文,闡述自己的理解和認識,類似今天的讀後感。
墨義:取儒家經典中的句子讓應試者應答,或者要求對答這個句子的含義,或要求對答下一句,或要求對答註疏,類似今天的名字解釋或簡答題。
這是一份清末光緒年間鳳陽府壽州文童胡敏修的鄉試卷,黃宣紙,高26厘米,統卷無隙,全長2米餘。右上角鈐有「初復」和「第三圖名」字樣,中間有豎長方格雙線藍框,內寫「壽州」二字,其下有兩個雙線藍圓圈,內注「文童」二字,再其下便是一貼糊於捲上並鈐壓有「關防換坐」四字的藍框印戳記及考生姓名的一張糊名紙。在糊名上同時又鈐壓一枚鳳陽府的朱墨厚邊四方官印。從這份「文童」試卷的對策題上看,該試卷具有清末廢科舉制時改「試史論」為「時務論」的革新特點,並以「糊名法」與「譽錄法」兩種辦法防弊。使該卷又極具文物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