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最便宜的後唐王朝:商人囤積土地會被處死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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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最便宜的後唐王朝:商人囤積土地會被處死

2017年01月26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27 次

   書上說南北朝時,南齊的王琨在廣州買房,花了銅錢30萬;梁朝的宋季雅在兗州買房,花了銅錢100萬;百年之後,唐朝又有個馬周在長安買房,花了銅錢200萬。假如這三位買的房子面積相等,質量相同,而且都能代表當時房價的平均水平,那麼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時間越靠後,房價越高。這個結論將會被炒家和地產商們所看好——地產大腕任志強先生早就說過,從歷史的眼光來看,房價永遠是上漲的。

  再把歷史的指針往後撥,讓我們來到後唐。按照前面得出的結論,由於後唐在時間上更靠後,所以這時的房價肯定會更高。然而歷史總是喜歡開玩笑,就在後唐明宗長興二年,後唐首都洛陽的房子,連田連宅,獨門獨院,每套還不超過7000錢。時間是靠後了,房價不升反降,親愛的朋友們,您說這是為什麼呢?

  咱們可以從不同角度來尋找答案。譬如說,先有安史之亂,後有朱溫和李克用的爭雄,都使洛陽飽受兵災之苦,於是人民逃亡,人口下降,所以房價跳水;再譬如說,可能後唐時期的商品房沒有王琨、宋季雅和馬周他們的豪華,也沒有他們的面積大,所以很便宜;您還可以從貨幣本身找答案,設想南北朝和唐朝的銅錢貶值,而後來銅錢又升值了,長興二年的7000銅錢相當於原來的幾百萬。

  在沒有經過詳細考證之前,上述解釋可能對,也可能不對。而我有一個絕對合理的解釋,那就是政策原因,是後唐的住房政策打壓了房價。後唐莊宗李存勖頒布過一道敕令:「其空閒有主之地,仍限半年,本主須自修蓋,如過限不見屋宇,亦許他人占射。」(《全唐文》卷104)意思是嚴禁土地閒置,哪怕某塊地皮已經被人購買,只要超過半年未經開發,就自動成為公共土地,任何人都有權申請佔有。

  後唐明宗李嗣源也有類似的規定:「諸色人等置到田地,並限三個月內修築蓋造,須見次第。」(《唐文拾遺》卷58)除此之外,後唐還嚴禁繁華地段的居民佔有多套住房,如長興二年六月詔令:「京城應天街內人戶,現蓋造得屋宇外,此後並不得更有蓋造。」並從土地源頭上進行控制:「諸色人等置到田地,仍不得兩處收買。」(《五代會要》卷26)很顯然,這類政策實施以後,將促使城區土地得以充分開發,從而縮減供需缺口,平衡土地分配,抑制地價和房價的上漲。

  在今天看來,後唐的招數並不新鮮。以嚴禁土地閒置為例,現在也有徵收土地閒置費的規定;至於限制城市居民佔有多套住房,即將開徵的物業稅就是奔這個來的。也就是說,後唐時期的住房政策並不比今天更先進。可是很奇怪,後唐的房價降了,咱們的房價卻在繼續狂漲。再找原因的話,恐怕就是政策執行力度的問題了。

  據說後唐明宗天成四年,有人在洛陽囤積土地,巡城御史奏報上去,那批示就一個字——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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