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亡於所謂正人君子之手:東林黨誤國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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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亡於所謂正人君子之手:東林黨誤國

2017年06月04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216 次

      大明朝之亡,除了慣常說的政治、軍事、經濟等原因之外,還有很大一個原因是亡於一個字,便是那個正人君子的「正」字。

  自明成祖作序頒布理學之《五經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起,大明朝開始「家孔孟而戶程朱」,「八股行而古學棄,《大全》出而經學亡」。到明中葉和明季,一群腐儒更是走火入魔,不斷地推波助瀾,幾乎完全屏棄了中國自秦漢以來「內聖外王」的治國平天下之道,體用不分,純以道德文章為唯一衡量標準,只重節操不重才幹,造就了一大批只會與「異己」分子劃清界限、天天猛搞批評與自我批評,余則一竅不通的道德憲兵,以至大明江山之狀況江河日下。

  崇禎帝縊死煤山,未始不是因了這個「正」字。

  在明清之季的黨爭中,東林黨人就一直孜孜於這個「正」字,並以為這是天下之本。

  話是沒錯。

  可惜的是,這「正」也得看怎麼個「正」法,譬如素有清名的東林一脈,就未必個個身上乾淨有骨氣;而閹黨中人、貪官污吏,卻又未必一定無氣節。這個「正」字如何用法,如何解法,實在很是耐人尋味。

  好比東林魁首錢謙益、黃宗羲,還有歷來臭名昭著的弘光朝「奸臣」馬士英、阮大鋮,乃至著名的南明死節忠臣史可法等人的事跡,就都有著極強烈的代表性。而其中牽涉到的其他一些所謂「正人君子」楷模,如大儒劉宗周、黃道周等,他們雖然也很「正」,但他們那種「正」法和表現,卻頗令人齒冷,甚至於叫人心寒不已。有關劉宗周和黃道周,顧誠先生在《南明史》中有一節專門論述,茲摘錄於下:

  劉宗周,字起東,學者稱為念台先生,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在明末天啟、崇禎年間被視為學問淵博、品行端方的正人君子。他和福建銅山的黃道周(號石齋)備受東林—復社人士的景仰。由於他的弟子黃宗羲等人對他推崇備至,流風所及,人們往往產生一種錯覺,似乎只要劉、黃諸君子掌握朝政,明帝國就有中興之望。其實,劉宗周和黃道周都不是棟樑之材。他們「守正」而不能達變;敢於犯顏直諫而闊於事理;律己雖嚴而於世無補。就迂腐和褊狹而言,宗周更甚於道周。他畢生追求的是一種自我完美。由於這種「完美」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往往顯得矯情做作。劉宗周生活的年代正值多事之秋,為了表現自己進退有「廉恥」,他連「君有命,不俟駕」的儒家信條也丟在腦後,從被任命為四品官太僕寺少卿起「必三四辭而後受事」。考慮到當時的交通條件,使者穿梭於道,因循經年他才雍容有度地進京任職。這正如俗語所說「急驚風遇著慢郎中」,想依靠這種人挽救危局無異是緣木求魚。弘光政權建立以後,他的行為也極其詭異。被起用為左都御史時他既不用舊官銜,也不用新官銜,而自稱「草莽孤臣」。上疏說,淮撫路振飛把家眷送出城外是倡逃,「可斬也」;高傑、劉澤清率軍南逃「可斬也」。在明末江淮諸臣中,路振飛敢於同南下的大順軍抗衡,對明朝而言可謂忠心耿耿。劉宗周卻以總憲的名義上疏建議處斬;高傑、劉澤清手握重兵,又以定策擁立之「功」新邀封爵,根本沒有可殺之勢。夏完淳說:「宗周謂澤清等可斬也。澤清固可斬也;處南都之勢,發此危言,不足以壯國威,且速其禍。於是,四鎮合疏糾宗周去;(姜)曰廣繼之……朝堂與外鎮不和,朝堂與朝堂不和,外鎮與外鎮不和,朋黨勢成,門戶大起,虜寇之事,置之蔑聞。」據歸莊說:劉宗周「後亦自悔其失言」,「自悔其劾公(指路振飛)之誤」。劉宗周的慷慨陳詞,主觀上是顯示自己的凜凜正氣,客觀上卻加劇了弘光朝廷內部的矛盾。當劉澤清等勳臣以他自稱「草莽孤臣」和建議弘光帝進駐中都鳳陽是犯上作亂的大陰謀(鳳陽沒有城牆,有高牆五所,囚禁宗室罪犯),他又極力辯駁,聲稱自己「不受殺」。特別奇怪的是,黃道周被召為禮部侍郎,他寫信加以阻止,說什麼「際此亂朝,義不當出」。黃不聽從他的意見,他又結怨於道周。弘光朝廷覆亡的時候,道周奉使紹興祭禹陵,這裡正是宗周的家鄉,多次請見,等了一個多月,他不僅避而不見,還在扇面上寫詩一首叫黃道周滾蛋。待到潞王朱常淓以杭州降清,浙西岌岌可危時,他派人到處找黃道周,道周已經隨唐王朱聿鍵赴閩。他才後悔「未免當日拒絕太深耳」。在浙江各地紳衿開始起兵反清時,他卻決定絕食自盡。門生勸他道:「死而有益於天下,死之可也;死而無益於天下,奈何以有用之身輕棄之?」他回答道:「吾固知圖事賢於捐生,顧余老矣,力不能勝。」宗周當時已六十八歲,起義抗清確有一定困難,可是,他的門人王毓蓍投水自盡的消息傳來,他說:「吾講學十五年,僅得此人。」可見他的所謂「正命」不在年老。絕食幾天後,他談自己的感受道:「吾日來靜坐小庵,胸中渾無一事,浩然與天地同流。蓋本來無一事,凡有事,皆人欲也。」滄海橫流,黎民塗炭,社稷危如懸發,劉宗周卻輕描淡寫地說成「原無一事」。第二天,傳來了金華舉義兵抗清的消息,門生勸他忍死以待。他說:「語云:『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功利之說倡,此國事所以不竟也。」最後終於餓死。劉宗周作為忠臣留名青史的目的達到了,他一生好名,與其說他是以身殉國,不如說是以身殉名。從征服者的清朝來說,自然最欣賞這種表率人物。

  關於被顧先生稱為行為詭異的劉宗周在起復後對弘光自稱「草莽孤臣」及對道周所說之奇談怪論等,余以為無非都是不認同弘光為帝的意思,所以依然沿用崇禎殉國時其為布衣的身份,並以弘光朝為「亂朝」,此種行為,實在令人無法評說。

  說回正題。

  我們還是先就與馬士英、阮大鋮這兩位大「奸臣」有關係的一些事例鋪展開來,看看明季東林黨人的這個「正」字,到底在明季政局中起了些什麼作用。

  馬士英,字瑤草,貴陽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明史》將其與溫體仁、周延儒、阮大鋮等一起列入奸臣傳。天啟時,遷郎中,歷知嚴州、河南、大同三府。崇禎初遷任山西陽和道副使,後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

  到此時,馬士英的仕途都是頗順利的,只是他做了巡撫後僅一月,就開始動用公款賄賂朝貴,結果為鎮守太監王坤揭發,被罰遣戍,隨之流寓南京。

  而馬士英之後在南明弘光朝的得勢與一方坐大,與當時同在南京的一位名列「逆案」的人物——阮大鋮,有極大關係。馬士英與阮大鋮兩人正是在這個時候熟識起來的,但也從此時開始,他們被東林黨人及大多史家指為閹黨和大奸大惡的人物。

  可實際上,阮大鋮的名掛逆案與馬士英被指奸臣,多少是有些冤枉的。認真追究起來,這兩人與被指的這些罪名,都頗有些不搭邊。

  先說馬士英這個「奸臣」的冠名。

  馬士英被流放南京後,為阮大鋮推薦,由周延儒所起復用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廬、鳳等處軍務;而周延儒原本就是東林一脈,做首輔時所拔之士頗多東林,後來因錢謙益一案為東林所指,雙方關係遂告破裂,但其於崇禎十四年二月重入內閣,卻是在東林一脈的復社領袖張溥遊說下復歸東林體系,然後由東林黨——復社一脈聯合了最被他們所鄙視的魏忠賢「逆案」中人阮大鋮、馮銓等人,採取賄賂內監、後宮等不正當手段而促成的。因此認真說起來,馬士英的座主是周延儒,故馬士英也可以說屬東林體系的。而馬士英本人的政治態度,當時來說本就傾向東林,即使到了弘光初期亦如是。

但相當部分東林黨人和後世史家在論及南明局勢時,卻大都指責因馬士英當政掌握大權,又起用「閹黨」阮大鋮任用「逆案」中人禍國殃民,排斥東林黨,並將史可法排擠在外,曰「秦檜留之在朝,李綱驅之在外」朱一是:《為可堂集·周雷賜死始末》。,以至南都傾覆,大有似乎只要史可法、錢謙益等東林黨人掌權,大明社稷就不至於淪亡,甚至可以起復東南之意。

  那麼到底是不是這樣呢?

  我看不是。

  非但不是,而且這等說法還大大地有移禍東江的嫌疑。

  因為這麼一來,就等於將弘光朝傾覆之責輕輕一推,全都壓到了馬士英與阮大鋮的身上,卻把東林黨人洗了個清白乾淨。而明末之正史、野史,十九出自東林之手,多以一己之恩怨而肆意增損,甚至無中生有,尤其於對立方及中間人士,乃至一些黨內異己者的記敘,殊難取信於人。

  首先要說清楚的一點是,馬士英得勢當政、史可法失勢出京督師,並非全出自馬士英之陰謀和手腕,甚至可以說馬士英當時是半主動、半被動地坐上了弘光朝定策首席功臣之位,客觀上,形成這一局面的推動者,正是史可法本人及以錢謙益為首的一大批東林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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