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王朝的興與亡都與和親有關嗎?夏朝滅亡的原因
夏朝,是我國古代歷史傳說中的第一個奴隸制王朝,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起著承前啟後的作用,既是氏族社會的解體時期,又是中國古代階級社會的開端,同時,也是中國古代文明的發展時期。夏代的婚嫁制度:夏族的女孩子外嫁是不自由的,受到很多的限制,有點莊嚴、神秘的性質。夏族的男人迎娶也是如此,同樣依靠神靈的昭示,並且要修築高台。關於夏禹和塗山氏的婚姻有過這樣的記載:「禹三十未娶,行到塗山,恐時之暮,失其制度,乃辭云:『吾娶也,必有應矣,乃有九尾白狐造於禹。』禹日:『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者之證也。』塗山之歌日:『綏綏白狐九尾龐胖,我家嘉夷,來賓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際,於茲則行,明矣哉!禹因娶塗山,謂之女嬌。』」
從大禹和塗山氏的婚姻來看,夏族不但女孩子外嫁有太多禁忌,要在高台上等待神靈的昭示,男子娶妻也要借助宗教巫術的手段完成。而在政治方面,禹因為治理洪水的共同事業與塗山氏結成聯盟。這就說明了在當時社會已經打破了以血緣為紐帶的氏族婚姻關係。幾個氏族的聯盟構成了強大的部落。有利於增強該部落的軍事抵抗能力,抵抗外部落的入侵,以及增強該部落的生存能力。還有在東夷居住區的塗山召開的諸侯大會,可以看出,東夷族與夏族的關係已經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通過與東夷族的聯姻增加了夏族的政治、軍事力量。禹起用東夷族的人,並委以重任,還準備以皋陶和益作為自己王位的繼承人,這足以說明夏族的政治體系得到了改善和進步。
夏族與塗山氏結成聯盟。兩族也就加強了經濟方面的往來。兩族在生活用品、農業方面形成了互補。夏族的商人可以把塗山氏沒有的、而夏族比較盛行的物品拿到塗山氏去換購商品。塗山氏也通過同樣的辦法,促進了兩國之間的經濟發展,人民生活安康。避免了戰爭的發生,社會的安定,夏族得以逐漸的強盛起來。
夏族與東夷族通過和親加強了兩族間的文化交流。我曾經聽先生給我講的考古紀實說,在二里頭文化中發現的玉器,以及漆器、絲麻織物等,這些在太湖流域良渚文化中特別發達。在餐飲器器方面,二里頭文化早期的炊器主要是深腹罐和鼎,良渚文化的炊器主要也是釜和鼎。那個時候就有了建築,良渚文化中出現大面積的人工「土築金字塔」,就是經過人工夯打而修築的一種高台土丘,是埋葬權貴人物並作祭壇用的場所,與二頭裡文化中發現大面積的夯土宮殿建築基址的情況大致是相同的。在夏族居住只發現登封告城王城崗一處屬於宮城性質的城址,這就是城牆最初的建築,一定是屬於東夷族的發明。夏族與東夷族在服飾文化、工藝文化、建築文化都充分地融合在一起,兩族的文化都得以補充和充分的發展,東夷族與夏族形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伯益因輔佐大禹治水有功,娶了姚姓之女為妻,以此使贏的姓族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而伯益的才能也得到了禹的賞識和認可。於是,禹也就準備把伯益作為自己的繼承人。伯益在夏族的政治權勢和地位也就得到了提高,由此也就引發了大禹的兒子啟驅逐伯益而奪取王位的事件,也就使夏族的政治制度由「禪讓制」轉變為「世襲制」。此時的王權與前期相比得到了強化。夏王不僅對家裡的奴隸可以任意生殺,而且對同族成員也漸漸樹立權威。由此產生了軍隊、城牆、監獄。社會政治制度也發生了極大的改變,夏朝也逐漸建立起來。
伯益本是東夷集團部族的首領,通過此次聯姻,使夏族大禹與東夷族的關係更加密切。在商貿方面,伯益與姚姓之女聯姻後比大禹娶塗山氏女時的經濟往來更加盛行。此時的夏代已經不是處於原始氏族社會,也不是處於城邦式的初期的奴隸制社會,而是處在我國歷史上一個大發展,大變革的時代。也就說從此時起結束了城邦式小國林立的初期奴隸制的階段,開始建立起一個奴隸制大一統的奴隸制國家——夏王朝。同時,更加密切了與東夷族的文化交流。
夏桀是夏王朝的末代君主。他文才出眾,武藝超群,本來如此文韜武略的男人應該有能力成為一個英明的君王。可遺憾的是:夏桀娶了妹喜,妹喜實在是天生的一個美人胚子,妺喜是有施國專為傾覆夏朝而來的,因此她變著花樣來使夏桀浪費民力財力,使民怒沸騰。但夏桀對她的要求百依百順,樣樣照辦。
夏朝的建立與興衰是與東夷大姓由和親關係結成的聯盟密切相關的,所以同東夷的關係始終是夏朝最緊迫最重要的內政問題之一。為確保東夷諸氏族部落的歸屬,夏朝從大禹到帝發都非常注意帝族同東夷大姓有仍氏、有莘氏的和親關係。夏朝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太昊後裔有莘氏和塗山氏大力支持的結果,但由於夏桀迷戀於有施氏的女兒妹喜,使夏朝同有仍氏的和親關係完全破裂,並遭到整個東夷族的反抗而滅亡了。夏王桀由於沒有處理好同東夷族的和親關係,以及自己的暴虐、昏庸,導致了夏王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