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戲子可以演皇帝嗎?古代演員如何演皇帝
在中國古代,演員被稱為戲子,由於古代的藝術形式大多是戲曲,因此戲子也是古代戲曲演繹者的通稱。早在漢代,史籍中就有了百戲的記載。然而,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皇帝貴為九五之尊,連當朝皇帝的名字人們都不能說不能寫不能用,冒犯皇帝的名諱屬「大逆不道」要被治罪,甚至被「誅殺九族」。那麼,古代戲子可以演皇帝嗎?可以穿龍袍、坐龍椅嗎?
中國戲曲藝術源遠流長,古代戲曲主要由民間歌舞、說唱和滑稽戲三種不同藝術形式綜合而成。歷史上最先使用戲曲這個名詞的是宋末學者劉塤,他在《詞人吳用章傳》中提出「永嘉戲曲」,即後人所說的「南戲」、「戲文」、「永嘉雜劇」。此後,「戲曲」二字漸漸成為中國傳統戲劇文化的通稱。中國民族戲曲從先秦的「俳優」、漢代的「百戲」開始,到唐代的「參軍戲」、北宋的雜劇、南宋的南戲、元代的雜劇而日臻成熟,清代京劇的形成和各種地方戲曲的空前繁榮,更使古代戲曲藝術達到鼎盛。在古代的各類戲曲作品中,不乏涉及到皇帝內容的,對於古代演員來說,如果要扮演皇帝這個角色,是一件規矩極多極嚴、如履薄冰戰戰兢兢、弄不好還要招致殺身之禍的麻煩事。
古代戲子可以演皇帝、穿龍袍、坐龍椅,但只能通過借助藝術手段,使用象徵性的動作和道具。道具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服裝,在封建時代,等級制度反映在人們服飾上的禁忌尤其突出。據《東京夢華錄·民俗》記載,不僅統治階級中的人物要按官職品級穿戴,自一品至九品文武百官各不相同不能僭越,甚至連一般平民百姓即所謂的「士農工商,諸行百戶」,其衣裝亦「各有本色,不敢越外」。戲子在舊時一向被統治階級視為「賤」民,被壓在社會的最底層,統治階級為了防止藝人在服飾上僭越,不同朝代還制定有專門的法律。《宋史·輿服志》規定:戲子的生活服裝「不得與貴者並麗」。《金史·輿服志》規定:「倡優遇迎接、公筵承應,許暫服繪畫之服。」也就是說,藝人到了舞台上要裝扮各種各樣的人物特別是統治階級人物時,不能「照搬」生活中真正的服裝,而只能是生活服裝的一種繪畫性的仿製品—「戲服」。當然,這種規定大多是指扮演上層人物,倘若扮演下層人物,用一些生活服裝則無禁忌。一般說來,歷代對本朝服飾限制很嚴,對「勝朝」亦即已滅亡的前面的朝代服飾的使用則要寬鬆些。
古代戲子在演出時,儘管可以穿龍袍,但卻不是穿真正的龍袍,而只能用黃色蟒袍代替。舞台上皇帝的朝珠、朝服、朝帽也必須有明顯的不同,比如朝服,皇帝是五爪金龍戲珠,王爺是三爪蟠龍,戲子的服飾只可以有五爪龍朝服,但不能與皇帝的標準朝服同等大小,必須以大袖、大腰的黃色袍子替代皇帝的黃色絲綢朝服以示區分;戲子的朝珠則有皇帝朝珠中特有的東珠,但朝珠數量、款式必須與皇帝的有所不同……此外,扮演本朝皇帝,在提到皇帝的名字時,必須避諱,比如玄燁只能說成宣鄴,音近但不同;提到自己時不能說只有皇帝才能用的「朕」字,只能用「寡人」之類的詞,因為「寡人」二字在秦始皇稱帝之後就廢除了。古代演員扮演前朝的皇帝時,不能和本朝的事情有瓜葛,更不能和本朝的皇帝有絲毫的牽連;在扮演本朝的皇帝時,不能牽扯到本朝朝政與前朝事務,因為古代戲子在社會中的地位比妓女還要低,戲子談論朝政一直被視為對皇帝和朝廷的侮辱,戲子干政與太監干政一樣都要處極刑。
古代戲子不僅演皇帝戲時必須格外謹慎小心,對君王的忌諱也要百般揣摩。清末的慈禧太后雖然是「垂簾聽政」,但其禁忌比皇帝還多。慈禧太后生於1835年,屬羊,所以一生忌聽「羊」字,甚至把「羊」列為宮廷忌字,連御膳房做菜用的羊肉也被改成了「福肉」或「壽肉」。慈禧酷愛看戲,看戲當然也是忌諱聽到「羊」字,帶有「羊」字的戲名像京劇《牧羊圖》、《蘇武牧羊》等戲都不許在宮裡演出。清同治年間,梆子名伶侯俊山被召進宮演出《玉堂春》,慈禧聽得眉飛色舞,吩咐李蓮英戲演完後要重賞演員。可是,當聽到「我好比羊入虎口有去無還」一句唱詞時,慈禧陡然色變,立即命令停演。而且,「犒賞」演員的金銀珠寶變成了一頓棒打,責令其不准再入宮演戲。打那以後,宮裡再演《玉堂春》時,蘇三的那句唱詞便改為「我好比入網的魚兒有去無還」了。清光緒年間,名武生王福壽應召入宮,給慈禧演《挑滑車》。請賞時,慈禧卻陰陽怪氣地對王福壽說:「戲唱得不錯,可我聽說,你在外面與人合開了個羊肉鋪子,每天一刀一刀地割羊,就憑這一點也不能賞你,不罰你就算便宜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