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春秋和戰國兩個時代的根本區別在哪裡?
由周文王和周武王父子兩代建立起來的周朝,前後延續了800多年,其中又可以由周幽王烽火戲諸侯,導致國度鎬京被犬戎佔領,其子周平王繼位後不得不向東遷都洛陽,分為西周和東周兩部分。東周則又可以進一步分為春秋和戰國前後相接的兩個部分。關於春秋和戰國的劃分,有幾種不同說法,但總的來說大同小異。概而言之,無論是春秋還是戰國,都是以力量說話的時代。那麼為什麼還要將其區分為春秋和戰國呢?這個區分的標準又是什麼呢?關於這個問題,可能有多種不同的見解,我個人認為,如果深入到具體現實之中,那麼這個區分真的並不十分明顯。但是如果脫離開具體的事務,宏觀的看的話,那麼這個區分還是比較明顯的。這個標準就是對,隱藏於西周構建起來的禮法制度背後的,或者說作為西周所構建的禮法制度的基礎的,又或者說是作為自上古傳承而來的德治思想的精髓的——仁義道德的認同與尊重的程度。
籠統的說,面對仁義道德,西周時代是遵而行之,春秋最然已經不能遵而行之了,但終究還是言而顧之的,到了戰國時代則是捨而棄之了。當然,既不能說西周時期的人先天高尚,更不能說,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就變得日益邪惡。這背後是更加深刻的社會與文化的演進過程。只是在這裡,我們不能做更大範圍的展開,單就其表現而言,則是春秋時期,諸侯國之間的競爭模式,主要是以爭霸為主;戰國時期則是爭雄為主。l 「霸」是伯的通假字,伯是一方諸侯首領的意思,因此爭霸雖然有征伐,有兼併,但總的來說,還是以維持秩序,促成穩定為主要目的的。所以,爭霸仍舊需要講求道理,仍舊需要以仁義道德為終極依據。l 「雄」是與雌相對的一個名詞,在一個高度成熟的父系氏族社會中,雄的概念中,就隱含著對雌的征服與佔有。所以,稱雄帶有明顯的排他性。換言之,爭雄的結果,必然是以兼併為手段和過程,最終走向一統。
在這個過程之中,在生死存亡的壓迫之下,人們顯然難以顧及道義。作為它的結果,新的統一的締造者,當然也就具備了制定新規則的權利,所以也不必受舊規則的牽制。簡而言之,稱霸用的還是舊規則,爭雄則是奔向新規則。所以稱霸對原有的道德標準,還要言而顧之的,爭雄者則可以更退一步,但是爭霸者也不過是言而顧之而已。對此,生活在戰國初期的孟子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在孟子的時代,所謂春秋五霸,已經成為歷史,但是仍舊對現實生活,尤其是政治生活產生著巨大的影響,因此是上至君王,下至學者都喜歡討論,或者說需要討論的話題。孟子也不能例外。但是,孟子一句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就把王者和霸者的本質的區分開來了,尤其是將所謂的五霸的行為方式揭示的淋漓盡致。如果,借用孟子的話來說就是,雖然都是以力服人者,但是稱霸者還會關注到需要假借仁義之名,爭雄者則連這一層也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