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中國為何多光棍?民國光棍很多的原因
現在中國的男子,娶妻還是相當容易的——給婚姻介紹所一兩百塊大洋的介紹費,只要你不挑,當天就能見到人,對方同意的話,下個月就能擺酒、領證——當然,在現實生活中,確有一些男同胞暫時單身,但那不是因為他們找不到對象,而是因為他們要求高了、不願意將就了。
可是在民國時代,情況就不一樣了。民國那會兒,一個中國男子要找個對象,除非你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否則那是比較困難的——所以在民國時期的中國大陸,存在著大量的光棍。
舉個例子:當年國民政府在北平搞「濟良所」,將被拐賣的婦女從妓院裡解救出來、暫時收容在「濟良所」裡,立馬就有大量的北平老光棍前來圍觀,都說「我要」——要來幹什麼?要來當老婆!因為當時呀,在社會上討個老婆不容易,「濟良所」裡面這些女娃,雖然說做過「那行生意」,但是也總比沒老婆打光棍強吧。
民國這「濟良所」的領導們那也是鬼精鬼精的,立馬從中看到了權力尋租的機會——他們向北平的老光棍們伸手,說:「要見女娃兒,先給介紹費」,那北平老光棍們也沒辦法,該掏的還是得掏,挑了個女娃兒回去結婚,逢人就罵那「濟良所」,說「濟良所」那個所謂的政府機構,比他媽妓院還要黑。
這就是民國當年發生的事。
再來一個例子。抗戰勝利之後,南京辦起了一個「日僑收容所」,收容了一大批滯留在華的日本女人,很快,也有一大群的南京老光棍圍了上來,也紛紛說「我要」——收容所的管理人員也將這些日本女人,逐個分配給了南京的這些老光棍,當老婆,過日子去了——日本鬼子的女人也是女人,總比沒有女人強。在戰後那段日子,南京城裡流行一個說法,叫做——「人窮照樣有老婆」。
在民國時期的國語地區,有一句這樣的俗話:「有娶不到媳婦的光棍,沒有嫁不出去的閨女」,意思就是說:在當時的中國,女人要嫁人是容易的,但是男人要娶老婆那就難了——你得有本事。
在方言地區,這句俗話則有各自的版本,例如在江西省瑞金縣,是這樣說的——「世間總有老單只,從來唔見老妮客」,這是瑞金方言,字面意思也是一樣的:「有娶不到媳婦的光棍,沒有嫁不出去的閨女」。
在民國時期的中國,地不分南北,都是遍地光棍,到處都是關於光棍的諺語和民謠,這些關於光棍的諺語和民謠,我舉幾個例子如下:
湖南平江——「出門一把鎖,進門一把火」;
福建龍巖——「三斤肉,一頓吃;衣裳破,無人補」;
湖南長沙——「單身漢,是神仙,半升米,上得天」;
浙西——「光棍好比活神仙;一把雨傘到天邊;吃個在肚裡,著個在身上;生起病來叫皇天」;
江蘇連雲港——「光棍漢好做,五更天難挨」;
浙東——「光棍好做,正六難過」。
這些諺語和民謠,有的是嘲笑光棍,有的也隱隱約約對光棍這個群體,透露出了一絲的同情。其中,江蘇連雲港和浙東的這兩則,卻是直接道出了光棍漢的典型困境——性飢渴:
江蘇連雲港——「光棍漢好做,五更天難挨」——所謂「五更天」,就是指的天亮之前的幾個小時,夜半夢醒,突然性致盎然,可是枕邊卻是空蕩蕩的,因而只能自擼,要麼就一直熬到天亮,天亮之後,再想辦法,去個什麼地方解決下算了。
這就是民國當年發生的事。
再來一個例子。抗戰勝利之後,南京辦起了一個「日僑收容所」,收容了一大批滯留在華的日本女人,很快,也有一大群的南京老光棍圍了上來,也紛紛說「我要」——收容所的管理人員也將這些日本女人,逐個分配給了南京的這些老光棍,當老婆,過日子去了——日本鬼子的女人也是女人,總比沒有女人強。在戰後那段日子,南京城裡流行一個說法,叫做——「人窮照樣有老婆」。
在民國時期的國語地區,有一句這樣的俗話:「有娶不到媳婦的光棍,沒有嫁不出去的閨女」,意思就是說:在當時的中國,女人要嫁人是容易的,但是男人要娶老婆那就難了——你得有本事。
在方言地區,這句俗話則有各自的版本,例如在江西省瑞金縣,是這樣說的——「世間總有老單只,從來唔見老妮客」,這是瑞金方言,字面意思也是一樣的:「有娶不到媳婦的光棍,沒有嫁不出去的閨女」。
在民國時期的中國,地不分南北,都是遍地光棍,到處都是關於光棍的諺語和民謠,這些關於光棍的諺語和民謠,我舉幾個例子如下:
湖南平江——「出門一把鎖,進門一把火」;
福建龍巖——「三斤肉,一頓吃;衣裳破,無人補」;
湖南長沙——「單身漢,是神仙,半升米,上得天」;
浙西——「光棍好比活神仙;一把雨傘到天邊;吃個在肚裡,著個在身上;生起病來叫皇天」;
江蘇連雲港——「光棍漢好做,五更天難挨」;
浙東——「光棍好做,正六難過」。
這些諺語和民謠,有的是嘲笑光棍,有的也隱隱約約對光棍這個群體,透露出了一絲的同情。其中,江蘇連雲港和浙東的這兩則,卻是直接道出了光棍漢的典型困境——性飢渴:
江蘇連雲港——「光棍漢好做,五更天難挨」——所謂「五更天」,就是指的天亮之前的幾個小時,夜半夢醒,突然性致盎然,可是枕邊卻是空蕩蕩的,因而只能自擼,要麼就一直熬到天亮,天亮之後,再想辦法,去個什麼地方解決下算了。
浙東——「光棍好做,正六難過」——這裡所謂「正六」,指的是「正月」和「六月」,為什麼光棍在正月和六月會特別難熬呢?因為正月是春節期間,大過年的,女孩子往往打扮得很漂亮;而六月則正是炎熱時分,女孩子穿的少,肉光閃閃,光棍只能看,不能碰,渾身難受,真是煎熬。
在中國的民國史上,光棍問題,是一個長期被歷史研究者忽略的問題——民國婚戀市場上的男女比例,嚴重失調。這也許是造成民國社會不穩定的客觀因素之一。
以山東濟南為例。依據韓國學者金亨洌在其論文《近代山東城市社會環境的變化》中的統計,民國時代的濟南,男女比例竟然高達140比100——也就是說,每140個男子當中,至少有40名找不到對像、打光棍。
再看一例:《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30年5月9日記錄:浙江省人口普查顯示:女人比男人少了二百五十萬人。
又,依據《中國人口史》的統計,1912年中國全國男女比例,大約為122比100。換言之:每122個男子當中,至少有22個男子找不到對象。
讓我們看看今天,就知道當年問題有多嚴重: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所得出的數據顯示:中國在2010年的男女人口比例,為105.2比100。也就是說:每105個男子,只有5個左右找不到對象,絕大多數男人,是可以成家立室的。
相比之下,民國初年男女人口比重問題(122比100),可想而知,該有多嚴重。
生物學告訴我們:在自然狀態下,男女人口的出生比例,約為105:100。那麼,為什麼在民國時期,會出現140比100、122比100、甚至在一個省內(浙江),女人比男人少了二百五十萬人這樣嚴重的情況呢?
女人不會無端從人間蒸發。講到這裡,我們有必要舊事重提,講一講民國時期城鄉普遍流行的一個惡習:溺死女嬰。
「溺死女嬰」 這個事,對於上了點年紀的中國人而言,並不陌生。由於家貧以及「重男輕女」傳統觀念的影響,中國在歷史上長期存在溺死初生女嬰的現象——當然了,溺死,只是其中的一種手法,在民國時期,父親(通常是父親)殺死初生女嬰的辦法有許多種,除了溺死之外,還有捂死、棄野、掐死等,各種辦法都有。
為什麼那個年代中國當父母的,能忍心溺死自己的親生骨肉呢?主要是兩個原因:首先是家窮;其次是「重男輕女」的觀念——民國那個年代的中國人認為:養女兒是虧本的,不但是養不起,而且就算是勉強養大之後,女兒嫁到婆家去,從此事事向著婆家、就不再是娘家的人了,也就是說——白養了。當年的國民,尤其是農村裡的,普遍都是怎麼想。
本來就窮,誰還願意養那麼多女娃?所以民國時期的中國大地,溺死女嬰的現象,十分嚴重——這就導致了前面所提到的全國男女122比100,其中濟南更是男女140比100的性別嚴重失衡現象。
而眾所周知的是,男女人口比例的警戒線,一般是107比100——民國初年的男女比例失衡程度,已經嚴重超標。
在這種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的情況下,還出現了雪上加霜的現象:一夫多妻制。
民國時期的中國,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實質上就是一夫多妻制。例如,袁世凱有10個妻妾。四川軍閥楊森,有12個妻妾,號稱「渝捨十二釵」。在民國時期,中國官界、商界各種 「成功人士」 廣泛存在一夫多妻現象,這個眾所周知,讀者耳熟能詳,筆者也就不必列舉了。
這還不算。除此之外,民國時期還存在合法的公娼制度,外加暗娼行業。因此,又有一部分青年女性脫離了婚戀市場、從事皮肉生涯去了。
依據1917年英國社會學家 S.D.Gamble 調查的數據,當時的上海市每 137 個人 (不分男女) 之中,就有一個是娼妓。
而到了1935年,上海市更是發展到了每 20 個女性當中,就有一個人是娼妓。
本來男女比例早就超過了人口男女比例警戒線(107比100),而且婚姻制度還不公平(一夫多妻制),不但如此,還存在著娼妓制度.........在凡此種種、雪上加霜之下,依此推算,在民國的婚戀市場上,實際的男女比例,很有可能是在150:100上下。換言之:全中國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男子,討不到老婆、無法成家——這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推斷、甚至還是保守的推算。
而大量的研究表明:人口中單身男性比例的攀升,會導致暴力行為的增多、犯罪率的上升和社會結構的不穩定。
舉捻軍為例。學者邢采、張希、牛建林的論文《人口性別比例失衡對人類行為的影響》,對性別失衡間接導致捻軍暴亂一事,作了系統的研究——1851年至 1863 年的捻軍叛亂,是探討性別失衡導致社會暴力的典型例子。在19世紀的華北地區,性別比例極高,達到了男女129比100, 有高達 25%的男性至死未婚。大量過剩的年輕男性,仇視社會,心理扭曲,成為無家可歸的土匪,並最終形成一股強大的捻軍,對當時的滿清統治者,構成了巨大的威脅。
這一類研究,福建先民開發台灣島的歷史,也有同樣的說法。在清朝初期,清政府禁止福建漢人攜帶女性家屬前往台灣島拓荒、造成了台灣存在大量的光棍、並因此嚴重危害了當時台灣島上的治安。
資料《噶瑪蘭廳志》對台灣島開拓初期「光棍危害治安」的情況,有以下的記載:
「……..台灣一種無宅無妻子,不士不農,不工不賣,不負載道路,俗指謂羅漢腳。嫖賭摸竊,械鬥樹旗,靡所不為。曷言乎羅漢腳也?謂其單身遊食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褲不全,赤腳終生也……..」
男人沒有家庭,就沒有束縛,沒有束縛,就沒有後顧之憂,也就什麼都敢幹,社會因此就難以穩定——當今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盡量勸說雙方不離婚,就是這個思路。
當然,這裡說的是光棍對社會治安的影響。但這個話題不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題目,因此在此不作深究,為免跑題,一筆帶過。
講到這裡,民國時期的中國為何多光棍?這個問題的答案,已經是比較清晰的了,在此,筆者對這個問題的一些關鍵事實,再作一次梳理和總結如下:
1、民國時期由於國民貧窮,加上「重男輕女」觀念的影響,當時的中國家庭生下女嬰,有溺死女嬰的惡習,當然並非人人都這樣幹,但是當時這樣做的人,比例並不小。這樣一來,長大之後的娃娃,就是男多女少,這造成了男女人口比例的第一次失衡;
2、民國時期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城鄉地主、財主、鄉紳、官老爺、武官基本上都娶多個妻妾,這再一次加重了中國青年婚戀市場上的男女失衡狀態;
3、除此之外,民國時期還實行娼妓合法的制度。有一大批的女子遠離婚戀市場、從事皮肉生涯去了——這樣一來,青年婚戀市場上的女子,進一步減少,中華民國男子的娶妻一事,就更是僧多粥少,變得雪上加霜了。
綜上所述,由於民國時期存在上述種種的社會背景,也就有了民國元年122比100 的全國男女性別比,也因而有了民國時期遍地光棍的社會現象——而至於「民國多光棍」的社會現象,對民國時期社會的不穩定,產生了多大的負面影響,也許需要另文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