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什麼設立錦衣衛?斬殺功臣的御用工具
錦衣衛是朱元璋的發明
錦衣衛是朱元璋的一大發明。《明史·刑法志》說:「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之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沒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歎也!」大意是說,刑法方面明朝獨創的有三樣:一是廷杖(在宮廷之上杖責官員),二是建立由宦官掌控的特務機構東廠、西廠,三是建立軍事特務機構錦衣衛以及它所附屬的鎮撫司詔獄。
這三樣之中,廷杖、錦衣衛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發明,東廠是他的兒子明成祖朱棣的發明,西廠則是明憲宗的發明,此外,明武宗還發明了凌駕於東廠西廠之上的內廠(內行廠)。不過西廠、內廠(內行廠)存在的時間很短,東廠、錦衣衛一直延續到明朝滅亡。它們互相配合,二位一體,當時人稱為「廠衛」。
為什麼說錦衣衛是一大發明呢?明朝的軍隊編制不同於前朝,稱為「衛所」。五千六百人為一個衛,下轄若干個所,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個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一個百戶所。衛的長官是指揮使(正三品),所的長官是千戶(正五品)、百戶(正六品)。
在諸多「衛」中,有號稱「上二十二衛」的親軍,它的職掌與其他各衛不同,地位很高,其中的錦衣衛地位更高。
錦衣衛出現以前有「儀鑾司」、「親軍都尉府」。洪武十五年,廢除儀鑾司、親軍都尉府,建立錦衣衛。它的職掌與其他衛有所不同,簡單說來就是兩大任務:一是「直駕侍衛」,一是「巡察緝捕」。
所謂「直駕侍衛」,就是承擔皇帝與皇宮的警衛保駕任務,這是它的日常勤務。每逢聖節(皇帝誕辰)、正旦(正月初一)、冬至,舉行的三大朝會,以及每天的常朝(皇帝上朝與官員議政),還有舉行祭祀等儀式,皇帝的出入,都有錦衣衛官兵扈從、侍衛。
所謂「巡察緝捕」,就是「緝捕京城內外盜賊」。錦衣衛專設「鎮撫司」,直接承辦皇帝交付的重案要案,捉拿人犯,審判關押,特設「詔獄」,意思是遵照皇帝的詔令查處人犯的監獄。鎮撫司詔獄的司法權力,來自皇帝,凌駕於政府的司法部門之上。政府的司法部門——「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得干預錦衣衛鎮撫司。這是開國皇帝朱元璋「法外用刑」的結果。
朱棣為肅清政敵恢復詔獄
朱元璋為什麼要設立錦衣衛以及它的附屬機構鎮撫司呢?
明史專家吳晗在《朱元璋傳》(1949年版)中這樣回答道:「這一批並肩作戰,驍悍不馴的將軍們,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勢力,有社會聲望,主意多,要是自己一嚥氣,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麼對付得了?到太子死後,太孫不但年輕,還比他父親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們讀古書,講三王道理,斷不是制馭梟雄的角色。他要替兒孫斬除荊棘,要保證自己死後安心,便有目的地大動殺手,犯法的殺,不犯法的也殺,無理的殺,有理的也殺。錦衣衛的建立,為的是便於有計畫地栽贓告密,有系統地誣告攀連,有目標地靈活運用,更方便地在法外用刑。各地犯重罪的都解到京師下北鎮撫司獄,備有諸般刑具,罪狀早已安排好,口供也已預備好,不容分辯,不許申訴,犯人唯一的權利是受苦刑後書字招認。不管是誰,進了這頭門,是不會有活著出來的奇跡的。」分析得入木三分,鞭辟入裡!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他強調錦衣衛的職能:有計畫地栽贓告密,有系統地誣告攀連,有目標地靈活運用,更方便地法外用刑。錦衣衛是個什麼東西,答案已經非常清楚了。
清朝官方編纂的《明史》,其中的《刑法志》有不少篇幅涉及錦衣衛,它說:「錦衣衛獄者,世所稱詔獄也……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師者,收系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當時令人噤若寒蟬的「胡惟庸黨案」、「李善長黨案」、「藍玉黨案」,先後殺戮四萬多人,就是錦衣衛一手操辦的。後來這位太祖高皇帝大概意識到,「法外用刑」並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下令撤銷鎮撫司詔獄,燒燬刑具,囚犯移送刑部處理。
燕王朱棣發動軍事政變,把建文帝趕下台,自己當上皇帝。由於名不正言不順,遭到建文舊臣的強烈反對。為了肅清政敵,鉗制輿論,他恢復了鎮撫司詔獄。永樂初年,再度重現洪武年間的恐怖氣氛,由「誅九族」發展到「誅十族」。受株連而處死的不僅有直系親屬、旁系親屬,外加朋友門生一族,還出現了「瓜蔓抄」,把案犯家鄉的村莊化作廢墟,沒有一人得以倖免。這些都是錦衣衛的傑作。遷都北京以後,朱棣另外建立一個由親信太監掌控的東廠,目的是「刺臣民隱事」,並且負有監督錦衣衛的使命。
錦衣衛的頭目,在《明史》中有小傳的,不是列入「佞幸傳」,就是列入「閹黨傳」。在「佞幸傳」的有紀綱、門達、逯杲、江彬、錢寧、陸炳;在「閹黨傳」的有田爾耕、許顯純。這些人都是宵小之徒,靠臥底、告密而發跡,為皇帝懲治不同政見者不遺餘力,加官晉爵之後,氣焰囂張,收受賄賂,敲詐勒索,無惡不作。
魏忠賢專權廠衛橫行達巔峰
關於錦衣衛或者廠衛的斑斑劣跡,可以說貫穿於整個明朝,而且愈演愈烈。到了熹宗天啟年間,廠衛橫行達到巔峰,司禮監秉筆太監魏忠賢兼任東廠總督,利用明熹宗朱由校的昏庸,專權亂政。他手下的十員幹將,號稱「五虎」、「五彪」。所謂「五虎」,是中央政府的文職高官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為魏忠賢出謀劃策。所謂「五彪」,是具有軍職的高官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充當魏忠賢的打手與屠夫。
魏忠賢為了鎮壓「東林黨人」,屢興大獄,如「六君子之獄」、「七君子之獄」。當時人描寫的鎮撫司詔獄的酷刑,令人毛骨悚然。進入詔獄,首先就是「拷問」,分三個檔次:輕的叫做「打著問」,重的叫做「好生打著問」,更重的叫做「好生著實打著問」。接下來是用酷刑逼取口供,每次用刑「一套」,包括十八種,如械、鐐、棍、拶(夾手指)、夾棍等。
明末文人黃煜寫了一本《碧血錄》,逐日記錄「六君子」入獄後,遭受嚴刑拷打的慘狀:入獄當天,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下,夾棍五十下。提出審訊時,由兩名獄卒挾持左右,佝僂而行,「一步一忍痛,聲甚酸楚」。楊漣、左光斗、魏大中都用「全刑」,楊漣「大號而無聲」,左光斗「聲呦呦如小兒」。左光斗的門生史可法化裝潛入獄中探望,左光斗已經面目焦爛,難以辨認,左膝以下筋骨全部斷裂。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的屍體,用被褥、葦席包裹,從詔獄後門拖出,屍體腐爛,「臭遍街衢,屍蟲沾沾墜地」。
崇禎皇帝朱由檢即位後,嚴懲魏忠賢及其閹黨,魏忠賢畏罪自縊,他的爪牙田爾耕、許顯純等也被押上斷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