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官場上的「正、副職」:到底誰怕誰?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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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官場上的「正、副職」:到底誰怕誰?

2017年02月08日 宮廷野史 暫無評論 閱讀 88 次

  秦漢時期的郡縣副職都以副署文書、佐理事務為日常工作,除非特許,沒有過問其他政務的權力。西漢末年,廬江都尉劉敞下到基層,民眾手裡拿著枯萎的稻穀投訴:「本地連年遭旱,縣吏竟然還強逼我們完稅!」劉敞說:「這事歸郡守管。」於是他就拿著枯萎的稻穀去向郡守反映民意。郡守先否認旱情,等到劉敞拿出枯萎的稻穀作為證據後,竟然惱羞成怒,反問劉敞道:「這是都尉該管的事嗎?」劉敞不服,就與他爭執起來。後來,分管該地區官紀監察的刺史向中央報告後,中央立刻將劉敞免職,召回長安。

  司馬光的父親司馬池任永寧主簿時,與知縣感情相惡。司馬池去見知縣,說要研究某項公事。知縣故意面朝南坐擺出不予理睬的傲慢姿態。司馬池不買帳,走上前去硬將對方的身體扳轉過來,迫使他恭敬有禮地與自己對坐論事。這種情形簡直可以算作荒唐戲劇中的一幕,但是卻真切地反映出正副職之間關係的尷尬與無奈。

  漢景帝時,郅都當濟南太守,先後有幾個都尉與他共事,都像害怕老虎一樣害怕他。後來中央調寧成來當濟南都尉。寧成比老虎更厲害,氣勢一下子就超過了郅太守,郅太守反過來還要小心敷衍他,向他籠絡感情。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因為,雖然同樣是副職,但都尉與郡守的相處又有不同了。其主要原因大概在官職級別上:郡守級別是二千石,郡丞級別為六百石,相差十分懸殊;但都尉級別比二千石只是稍微低一點而已。於是,副職對正官「不買帳」,甚至針鋒相對,出現相互對抗的現象,也不少見,前文所舉廬江郡尉劉敞與廬江太守相爭也是一例。

  唐代韓愈寫過一篇《藍田縣丞廳壁記》,記載了一個姓崔的朋友,在擔任諫官時因上書言事而受人排擠,被打發到藍田縣任縣丞。崔縣丞本來想,當縣丞就當縣丞唄,照樣能夠有所作為。可事情卻不那麼如願。韓愈這樣寫道:辦理文書時,辦事小吏懷抱已經完成的案卷找到縣丞,左手把案卷前部捲起來,右手遞上筆,站直了看著縣丞,說道:「你應該在這兒簽名。」縣丞抓起筆,在預定的位置上小心翼翼地簽上名字,再問辦事小吏是否合適。小吏說:「可以。」公事就算辦完了。至於案捲上寫的是什麼,縣丞一點不清楚。所以韓愈慨歎道,縣丞「官雖尊,力勢反出主簿、尉下」。好在庭院裡有老槐樹,靠牆有竹子,還有流水,崔縣丞於是每天清掃庭院,培土澆水,然後吟詩作賦。有人問他忙什麼呢?他就說:「我正忙於辦公,請勿打擾。」

  宋代州縣的副職權位又有所提升。王安石初入仕途的差遣,就是去揚州當簽書判官,由於在公事處分上常堅持己見,少不了與長官韓琦鬧矛盾。因為他有通籤文書的權利,著實讓老韓撓頭。州縣正副相爭的故事在宋史上很多,據歐陽修稱,知州、通判相爭時,通判的氣焰甚至高於知州,曾經揚言,要對知州實行同級監督。有個叫錢昆的杭州人,喜歡吃螃蟹。他原在中央任職,後來請求外放去做知州。人事部門問他想去哪個州,他說只要是出產螃蟹、又無通判的地方就行,可見知州對通判敬畏到了何種程度。

  明代起,地方正官權力反彈,即便是同知、縣丞這種有「二堂」、「二尹」名義的第一副職,也不再有過問全局的職權,而是依慣例由正官委派,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但若對正官的施政方針或具體處置有意見,也可以直接向上級申訴。副職難於駕馭,所以許多正官以裁減乃至清除副職為快事。本文開篇所述海瑞建議要求為興國縣減副,固然有裁冗省費的正大名義,或許也有類似動機。以他那種雷厲風行的個性,來自左右的制約自然是越少越好。

  何良俊記載過這樣一件事,嘉靖時,先父做糧長,常在府縣中聽候差遣,親見親聞松江府的同知吳獻臣是如何與知府劉琬相處的。按照慣例,每天早上知府升堂與同僚相見後,副職官員各自回自己的辦公室辦事,惟獨吳獻臣偏偏不走,就在府堂一側坐著,監視劉琬辦理公事。一旦劉知府言行稍微有什麼不當之處,吳獻臣馬上當面指責。說起來劉琬也是一個在官場上頗有聲望的官員,怎麼能夠心甘情願受到這種制約呢?有次他看見吳獻臣不走,就故意不辦公,乾脆和他相對而坐,忿忿地說:「看你有能耐閒坐到什麼時候!」吳獻臣也不甘示弱,悠哉悠哉地捉一隻虱子放在桌上,在虱子周圍吐一圈唾沫(據說虱子怕唾),然後直視劉知府道:「看你這傢伙能走到哪裡去!」

  再如萬歷時廣東番禺的縣丞唐同,也是類似角色。有一回他去見知縣議事,正好遇見知縣與「詩友」在堂上歌詠唱和,當場板下臉來教訓正官說:「縣堂自有政事,放著堂堂正事不做,吟詩作對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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