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戰爭中締結的銀板和約:世界一個和平條約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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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梯戰爭中締結的銀板和約:世界一個和平條約

2018年05月06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52 次

  公元前1283年,赫梯國王哈吐什爾三世與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為中止戰爭而締結的和平條約。穆瓦塔爾把寫在銀板上的和議草案寄送埃及。拉美西斯二世以此為基礎擬定了自己的草案,寄給穆瓦塔爾。條約規定:雙方實現永久和平,「永遠不再發生敵對」,永遠保持「美好的和平和美好的兄弟關係」;雙方實行軍事互助,共同防禦任何入侵之敵;雙方承諾不得接納對方的逃亡者,並有引渡逃亡者的義務。

  敘利亞及巴勒斯坦地區歷史悠久,早在公元前3000年起,這裡便有文明跡象。埃及第18王朝初期,埃及的法老們曾在這裡與當時的西亞大國米坦尼發生激烈的衝突,赫梯擊敗米坦尼後,與埃及直接在敘利亞地區進行對峙。

  埃赫那吞改革時期,西亞的埃及屬地受到赫梯攻擊,向埃赫那吞求助遭拒。圖坦卡蒙時期,情況好轉,但其死後,其王后向赫梯求取一位王子為丈夫,該王子抵達埃及時旋即遭到謀殺,赫梯與埃及的戰爭由此開始。第一次埃及和赫梯的戰爭因為傳染病的流行而作罷。第19王朝時期,霍連赫姆布、拉美西斯一世、謝提一世相繼與赫梯發生激烈的戰鬥。拉美西斯二世時期,雙方戰爭達到白熱化。在其統治第五年,拉美西斯二世率領軍隊開進敘利亞,與赫梯國王穆瓦塔魯的軍隊在卡疊什地區發生激烈戰鬥。是役被稱作卡疊什戰役,此後雙方無力再戰,於前1283年,由赫梯國王哈什吐爾三世向拉美西斯二世遞交《銀板和約》,拉美西斯同意締結和約,雙方長達一個世紀的爭霸戰結束。

  和約條款

  和約包括一個序言、9個條款以及一些說明性文件,主要的條款為:1、雙方同意締結永久性和平。2、雙方互不侵犯。3、赫梯國王必須先執行此前訂立的條約的義務。4、拉美西斯二世執行現行條約的義務。5、相互進行軍事互助。6、赫梯國家不接受埃及逃亡者的義務。7、埃及不接受赫梯國家逃亡者的義務。8、神對於違約者的懲處和守信者的獎賞。9、逃亡者的引渡細則。

  合約的意義

  和約是這兩個奴隸制大國的曠日持久的爭霸戰爭的本質反應。埃及和赫梯憑此和約瓜分了其在敘利亞和巴勒斯坦地區的利益,和約本身又是一個軍事互助同盟條約。同時這一和約在世界國際關係史上又有著重要的意義,人類歷史上不同地區的兩個強國為了勢力範圍和地區利益而進行的爭霸戰爭,將亞述、米坦尼、巴比倫尼亞地區相繼捲入進來,也標誌著公元前2000年代後半期,東地中海地區的關係日益密切,打破了過去孤立和與世隔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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