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諫臣魏征有多富?腰纏萬貫 良田幾千公頃!
「居安思危,戒奢以儉」,是唐代諫臣魏征對唐太宗的提醒,也是對自己要求。魏征一生節儉,生活清貧,宅無正寢,素褥布被,他沒有妻妾成群而獨善夫人,他沒有花天酒地而獨愛醋芹,他的妻子裴氏曾用「征平生儉素」評價自己的老公,可見魏征的日常生活是極為儉樸的。他這樣做,是真沒錢還是假裝窮?翻開歷史讓人發現,作為朝廷重臣,魏征除了工資性高收入外,工資外的隱性收入也是相當驚人的。
進諫也能拿外快?
「馬無夜草不肥,人無外財不富」。唐代很多高官都有潤筆費之類的外快收入,魏征與眾不同,他的工資外收入則大多靠自己進諫的硬功夫,擊中唐太宗的要害,得到皇帝的欣賞,在收穫政治榮譽的同時,也在不知不覺中得到了看得見、摸得著的經濟實惠。從《資治通鑒》、新舊《唐書》、《貞觀政要》、《魏鄭公諫錄》等可靠的歷史資料中發現,魏征前前後後得到的賞賜有十餘次,少則百匹絹,多則得錢四十萬、絹四百匹,林林總總,掐指算來,這的確是一個令人眼紅的數字。
魏征進諫嘗到的第一份甜頭,是勸說唐太宗停止征招未成年男人當兵。武德九年(626年),右僕射封德彝上奏要征招未滿十八的壯男當兵,太宗同意。敕令傳出,魏征固執己見加以反對,不肯簽署。太宗大怒,將他召進宮中責備道:「中男中魁梧壯實的,都是那些奸民虛報年齡以逃避徭役的人,徵召他們有什麼害處,而你卻如此固執!」魏征以征點兵員、懷疑使詐、失信於民為由,制止唐太宗征點中男做兵員,為此得到一隻金甕。
貞觀元年(公元627年),嶺南部落首領馮盎、談殿互相爭鬥,很久沒有入朝。各地方州府前後十幾次奏稱馮盎謀反,太宗命令大舉討伐。魏征分析了嶺南的地形、氣候及形勢後,認為馮盎反叛尚未成形,不宜興師動眾,建議太宗派使臣前往安撫,避免兵戎相見。十月,太宗派人持旌節往嶺南慰問馮盎,馮盎則讓他的兒子馮智戴隨著使臣返回朝廷。太宗說:魏征讓我派遣一個使者,嶺南就得以安定,勝過十萬大軍的作用,不能不加賞。於是賜給魏征絹帛五百匹。
貞觀二年(公元629年),有人告發右丞魏征偏袒他的親屬,太宗派御吏大夫溫彥博查問,結果查無實據。此次事件中,魏征向唐太宗灌輸了君臣一體論,要求之間應彼此竭誠相待。魏征說,很榮幸能為陛下做事,願陛下讓臣做良臣,不要讓臣做忠臣。太宗問:「忠、良有什麼區別嗎?」魏征回答道:「後稷、契、皋陶,君臣齊心合力,共享榮耀,這就是所說的良臣。龍逄、比干犯顏直諫,身死國亡,這就是所說的忠臣。」太宗聽後十分高興,賜給絹五百匹。
貞觀五年(公元631年),侍御史權萬紀與李仁發因告發別人而得到太宗寵幸,諸位大臣多次被遷怒。魏征勸諫道:「權萬紀等小人,不識治國大體,以告發別人當做直言,以進讒言當做忠誠。陛下並非不知道他們使人無法忍受,只是取其講話無所忌諱,想以此警策眾大臣,然而權萬紀等人挾皇恩依仗權勢,使其陰謀得逞,凡所彈劾,均非真有罪。陛下既然不能標舉善行以激勵風俗,怎麼能親奸邪以損害自己的威信呢!」太宗默不作聲,賜給魏征絹五百匹。後來,權萬紀等人奸狀自行暴露,均獲懲罰。
貞觀六年(公元632年)是魏征的一個豐收之年。這一年,長樂公主將要出嫁,太宗以公主是皇后親生,特別疼愛,敕令陪送比皇姑永嘉長公主多一倍。魏征以漢明帝分封皇子采邑時,不能和先帝的兒子相比為例,勸說太宗長樂公主的陪送不能高於長公主。太宗覺得有理,進宮中告知皇后,文德皇后聞之,大喜,派宦官去魏征家中,賞賜給錢二十萬,四百匹絹。
這一年,唐太宗駕幸九成宮,設宴招待親近的大臣,長孫無忌說:魏征過去侍奉隱太子,我見到他們就像見到仇敵一樣,想不到今天能在一起參加宴會。太宗說:魏征過去確實是我的仇敵,但他能為侍奉的主子盡心出力,這是很值得稱道的。我能夠提拔重用他,自比古人應無愧色!魏征常常不顧情面懇切勸諫,不許我做錯事,所以我器重他。魏征再拜說:陛下引導我提意見,我才敢提意見。如果陛下不接受我的意見,我又怎麼敢去犯龍鱗、觸忌諱。太宗龍心大悅,賞賜每人十五萬錢。
貞觀十三年五月,魏徵乘太宗詔五品以上官上封事之機,全面總結了政事不如貞觀之初的事實,上奏太宗,這就是著名的《十漸不克終疏》。疏中列舉了太宗搜求珍玩、縱慾以勞役百姓、暱小人、疏君子、崇尚奢靡、頻事遊獵、無事興兵、使百姓疲於徭役等不克終十漸,批評了太宗的驕滿情緒,再次提醒他慎終如始。太宗看完奏疏後,欣然接納,並對他說:「朕今聞過矣,願改之,以終善道。有違此言,當何施顏面與公相見哉!方以所上疏,列為屏障,庶朝夕見之,兼錄付史官,使萬世知君臣之義。」遂賜黃金十斤、馬二匹。
除了進諫之外,魏征下半盤棋也能輕易得到不薄的好處。文德皇后所生公主月滿時,太宗宴群臣於丹霄殿,命魏征賭圍棋。魏征以「臣無可賭之物」為由予以拒絕,太宗則以「朕知君有物,不須致辭」強行讓魏征下賭。說:「朕知君大有忠正,君若勝,朕與君物;君若不如,莫虧今日。」於是開始下棋,才走數十子,太宗曰:「君已勝矣!」賜尚乘馬一匹,並金裝鞍轡勒,賜絹千匹。
另一份隱性收入——編書寫作
另外,魏征通過編書作文,也得到一些辛苦錢,這也算是他的另一份隱性收入了。他繕寫戴氏禮並為註解,得物一千匹。為《隋史》作序論,為《梁》、《陳》、《齊》各為總論,史成,加左光祿大夫,進封鄭國公,賜物二千段。賜物二千段究竟是多少?按照唐制規定,「凡賜物十段,則約率而給之,絹三匹,布三端,綿四屯」。折算起來,二千段合絹600匹、布600端、綿800屯。按唐代常年絹布比價折合,2.3端布當絹2匹,布600端相當於絹520匹。綿折半算,800屯也合絹400匹。二千段大約合1500匹絹。
據不完全統計,魏徵得到的賞賜中,至少有3900匹絹,加之賜物折合的約1500匹絹,僅絹一項,魏征總共得獎大約5600匹,貞觀五、六年「一匹絹得粟十餘石」,他得到的獎勵相當於粟56000石,是當時二品官112年的工資收入。另外的獎勵中,十斤的金差不多是1000兩銀子,相當於一百萬錢,加之得到的現錢三十五萬,一共是一百三十五萬,說魏征腰纏萬貫,一點不為過。貞觀四年(630) 米(斗)3-4錢,其獎金可買米337500鬥,也就是33750石,相當於當時二品官67年的工資。
其他的雜物都不算,僅此兩項,魏徵得到的獎勵相當於當時二品官179年的工資收入。他活了64歲,就是從生到死都是二品官,其獎勵也相當於二品官的近三份工資。如此一算,怎麼說魏征都不像一個清窮之人,怎麼看他都是一個大富翁。從史料記載看,魏征沒有拒絕過太宗的賞賜,也沒有做過什麼公益事業。他的家庭支出也很簡單,除了養活一妻四子外,似乎沒有太多開支,而家庭開支,他的工資收入是完全可以承擔得起的。那麼,魏征有錢為何不敢放手花呢?
魏征跟隨太宗走入官場,干的大多是「咬人」的活兒,著實也得罪了一批被咬的人,有人舉報魏征偏袒親屬就是最好一例。如果在經濟上再出風頭,必定成為群起而攻的對象,這也許是魏征低調消費的主要原因吧。另外,魏征的老婆裴氏是有名的賢內助,生活上精打細算,從嚴要求,魏征有錢不是不敢花,而是花了怕老婆不願意。如此巨額的獎金,究竟到哪裡去的?唯一的猜測只有一個:壓在他家素褥布被的某一角。
不管怎麼說,魏徵得到豐厚獎勵不是通過貪污所得,憑的是自己的硬工夫,他即便是一個大富翁,也是無可厚非的。太宗對他的這些獎勵,倒對現實中如何對待敢諫的人提供了借鑒的依據。如果現在也有人像魏征一樣敢於同歪門邪道作鬥爭,給他發一個兩噸重的大獎牌,相信公眾也不會有什麼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