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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為何喜歡復仇故事?

2018年02月02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258 次

  中國講報恩多於復仇,司馬遷《刺客列傳》的主旨是報恩而不是復仇,譬如荊軻刺秦王,乃是士為知己者死,並不是出於本人的深仇大恨。中國總覺著自古有恩於日本,日本卻不以為然,這兩個民族恐怕就難以想到一塊兒去。

  日本人喜好復仇故事。復仇,一聽就誘人,更是武士小說的傳統主題,遠勝過愛情。

  井上廈是一位小說家、劇作家、日本筆會會長,卒於2010年。他曾說過:復仇,這種故事類型在世界上普遍存在,但日本人尤為偏愛。他自己就寫過復仇的戲劇,長篇小說《吉裡吉裡人》也是寫復仇幻想。更早些的菊池寬(小說家、出版人)迎合大眾的喜聞樂見,擅長寫復仇小說,如《復仇禁令》《恩仇彼方》《復仇三態》。當代小說也常以復仇為題材,例如垣根涼介的長篇小說《野魂》。

  復仇,日語通常叫「仇討」或「敵討」,這是要殺人的,一命抵一命。不殺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充其量是報復罷。

  日本歷史上復仇事跡多,報恩故事少。民間傳說有龜報恩、鶴報恩,然而人總是不守信,總是要窺見,結果就不歡而散。人不能像其他動物那樣獨自活,便蒙受太多的恩惠,父母養育之恩,師恩友恩,以及莫須有的比山高比海深的恩。

  中國講報恩多於復仇,司馬遷《刺客列傳》的主旨是報恩而不是復仇,譬如荊軻刺秦王,乃是士為知己者死,並不是出於本人的深仇大恨。中國總覺著自古有恩於日本,日本卻不以為然,這兩個民族恐怕就難以想到一塊兒去。

  大唐年間,張審素受賄事發,楊萬頃處理,審素受死,家屬徙邊。開元二十二年(734),審素之子張琇遇赦回京,尚未成年,和弟弟張瑝一起刺殺楊萬頃。皇帝李隆基嘉其孝心,不予法辦,但司法部門不同意,堅持執法。張琇被處死,有人誄之曰:「冒法復仇,信難逃於刑典;忘身徇孝,誠有契於禮經。」

  就是這一年,一個叫井真成的日本留學生死在長安,皇上哀之。前一年(733),日本第十次遣使來唐,留唐十八年的玄昉和吉備真備隨船回國,說不定張氏兄弟復仇的故事也傳到日本。復仇冒法與徇孝忘身是復仇的千古矛盾。復仇帶有一個情字,很容易打動人心,況且人們也藉以發洩對惡勢力及當權者的怨恨,這正是武士小說有讀者市場的根由。

  復仇或許是人類具有了血族意識以後所形成的本能,而作為倫理思想,日本的復仇思想也可溯源於中國,即《禮記》有云:父仇不共戴天。江戶時代更崇尚朱子學,何止於父,君父之仇不共戴天。

  強盜變武士道

  1603年德川家康受封為征夷大將軍,在江戶(今東京)開設幕府,獨霸天下,自此至1867年第十五代將軍把大政奉還天皇家,長達二百六十年,史稱江戶時代。所謂「時代小說」,大都以這一時代為舞台,且譯作武士小說。

  江戶時代人分四等,士農工商,士(武士)是領導階級,即便寫市井,也少不了武士登場。武士有一個特權,他們才可以腰間插兩把刀,一大一小,就叫作「大小」,有特權也有義務,那就是用刀警備。天下太平,武士不再是諸侯爭天下歲月的戰士,平常日子裡行使武力,無非三樣:鬥毆、濫殺、復仇。打架鬥毆是勇敢的象徵,遇事不敢上前是懦夫。著火和打架就成了江戶兩朵花。

  庶民(農工商)言行無禮,有所冒犯,武士可拔刀砍殺,以示領導階級的地位及名譽是不容侵犯的,並藉以保持身為武士的膽氣。家康百條遺訓有這樣的訓誡:登記在案,可如願為父母復仇,但不許冤冤相報,沒完沒了。只許子報父仇、弟報兄仇,不許反過來。因受辱而自殺,不可為之雪恨。

  復仇成風,幕府認可復仇,大概也意在把復仇限制在最小範圍內。幕府派在京都管理朝廷事務的官員板倉重宗曾指令:可以在京都內外為父報仇,但宮廷禁地附近及神社、寺院之內不可。所謂家康遺訓出現於江戶時代初期,真假莫辨,而板倉重宗的這條指令是唯一現存的有關復仇制度化條文。

  日本歷史上有兩個統治者成功地利用漢文改造了日本人的思想,即聖德太子和德川家康。德川家康並不愛學習,但他知道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執掌國柄後重用籐原惺窩、林羅山等儒學家,把注重大義名分的朱子學獨尊為官學。

  武士本來是殺人越貨的強盜,也鼓勵他們學習、修養,把自己改造成「士大夫階級」,漸漸產生了武士的倫理道德「武士道」。說話、著裝、髮型乃至酒的喝法都有一定之規,必須經常保持武士的矜持。諺語有云,武士餓著肚子叼牙籤,此之謂也。戰爭年代的問題是如何活下來,而和平時代,人生的問題不是生,而是死。因和平而難得一死,為維護名譽提供了機會。

  名譽,面子也,要面子的事隨時隨地都會有,武士以此找死,殺人或自殺。對名譽的維護甚至達到了變態的程度,如新渡戶稻造在《武士道》裡舉例:某城裡人好意提醒一個武士,跳蚤在他背上跳,當即被劈為兩半,理由簡單而奇怪:畜牲身上才爬滿跳蚤,把高貴的武士看作了畜牲,對這種侮辱豈能容忍。以名譽的名義,復仇由情誼上升為道德。

  新發田藩(今新潟縣東北),1817年,久彌幸太郎七歲,父親在酒宴上跟瀧澤久右衛門口角,被殺。幸太郎十八歲,藩主賜他一把刀、二十兩黃金,踏上復仇路。幸太郎不認識仇人,由叔父陪同,做苦工浪跡全國,最終在石卷(宮城縣)附近發現了瀧澤,出家為僧,但手杖裡還藏著刀。

  瀧澤被孝太郎砍倒,殘喘道:找一位有大名的學者把我們的事寫成詩。孝太郎登門請求漢學家大摫磐溪:您若不寫,瀧澤就不能瞑目。大摫寫了,但他的詩集中不見此詩,一說是孝太郎不滿意,給撕了。瀧澤年高八十二,幸太郎復了四十一年前的仇,菊池寬、長谷川伸都曾把此事寫成小說。石卷市海濱立有一根方柱,寫著「久米幸太郎復仇之地」,恐怕被2011年3月11日地震所引起的大海嘯沖走了罷。

  赤穗事件

  江戶時代歷十五代將軍,其中第五代德川綱吉(1646-1709)最好儒,推行文治。召集藩主辦學習班,親自講儒學。在各藩立忠孝牌,弘揚忠孝。為掃蕩戰國時代遺留的殺伐之氣,下令憐生,卻搞得過頭,打了對人狂吠的狗就被在左臂刺犬字,打死一隻叮臉的蚊子也會被流放,人命為賤,結果被叫作狗將軍,遺臭至今。偏偏有四十七個人公然向他叫號,給幕府出了一道難題,這就是赤穗事件,日本歷史上最大的復仇事件。

  元祿十四年,即我大清康熙四十年,也就是公元1701年,幕府派淺野長矩負責接待天皇派來的敕使。淺野是赤穗藩主,擔任幕府的內匠頭(管轄府內工匠)。在江戶城(將軍的城池,今皇居)裡的走廊上,淺野從背後給了吉良義央一刀。

  吉良職司幕府禮儀,淺野向他請教,但他嫌禮輕,不僅不指導,而且惡言惡語,令淺野懷恨。復仇故事從殺人開始,以殺人解決問題,把仇家樹立為壞人,人神共憤,便有了基本價值觀,懲惡揚善。仇家吉良義央在舞台上都被塑造為壞人。也有人肯定吉良,如菊池寬的《吉良的立場》、森村誠一的《吉良忠臣藏》。

  將軍所居,公事活動之際,即便怒從心頭起,也不可拔刀行兇,所以淺野的舉動很有點匪夷所思。或許表明了當時武士多麼看重名譽,以及動輒拔刀行兇的風氣之嚴重。綱吉得知此事後大怒,令淺野即日切腹,籍沒其家,家臣都成了浪士,即喪家犬。武士帶刀,鬥毆很可能發展為武鬥,所以幕府有一個規定:吵嘴打架,不問青紅皂白,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綱吉罷黜貪官,改革弊政,整肅綱紀,而政治原理之一是賞罰分明,一碗水端平,但是令淺野自裁,吉良卻像個沒事人似的,這樣的處理就不免偏袒一方。

  赤穗浪士的復仇理由書咬定當時發生了口角,淺野衝動拔刀,幕府不懲處吉良,是為不公。元祿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未明,大石良雄(通稱內藏助,「忠臣藏」的藏也可能指他)率四十六名浪士殺進吉良宅邸,殺了吉良,割下頭顱祭奠淺野,墓在東京泉岳寺。然後這些人並不痛痛快快地切腹,卻是把狀子遞到府衙,要討一個說法。

  忠是封建制的精神基礎,綱吉更格外倡導對主人忠、對父母孝,浪士們敢於為主子復仇,是「萬山不重君恩重」的具體表現,若處以極刑,豈不就公然否定忠。可聚眾鬧事,夜闖民宅,實屬於破壞秩序的違法行為,聽之任之,國將不國。承認赤穗事件的正當性就等於幕府犯了錯,需要給淺野平反。行事果斷的綱吉也舉棋不定,儒學家們展開一場大論戰。議題無非唐朝論爭過的:「冒法復仇,信難逃於刑典」,與「忘身徇孝,誠有契於禮經」。

  大儒荻生徂徠主張:其事雖義,於法不容,最好的辦法就是按照武士之禮處罰,讓他們切腹。一個多月後,將軍下令,四十六名武士切腹;其中一人不知去向,這也為文藝創作提供了想像的餘地。其實,赤穗浪士並非單純為主人報仇,也出於名譽意識,揚名並榮耀門第。果不其然,社會上一片叫好聲,把他們捧為義士,而吉綱被定型為昏君,臭名昭著。

  赤穗事件過後不久就搬上舞台,叫《假名手本忠臣藏》。「假名」是日本字母,「手本」是樣板,「藏」就是倉庫,所謂寶藏,這裡是忠臣之藏,所以曾有人譯作忠臣庫,一倉庫忠臣,足見其多。倣傚競起,以致形成了一個忠臣藏類型,甚而成為表現日本文化的一個關鍵詞。《假名手本忠臣藏》充滿了義理人情,為庶民所好,似乎也導致《菊與刀》之類著述對日本觀察有誤,把舞台當作世間,雖然世間大舞台。現今忠臣藏故事也常見於書店,長演於電視,但出題考學生,半數答不上淺野內匠頭長矩怎麼念。

  尋仇介紹信

  江戶時代各地藩主定期到江戶參覲幕府將軍,駐在江戶,近乎人質,以此明確主從關係,集權於中央。藩主進京(江戶),一路招搖,像巡遊一般,以致日本人迄今猶喜愛沿街觀望長跑之類的活動。這樣耗靡,割據一方的藩就沒本錢造反。藩主們帶來大批武士,使江戶滿街單身漢,興隆了吉原等處的煙花巷。留守在家鄉的婆娘或許一時把持不住,給丈夫戴上綠帽子,便惹來殺身之禍。

  不僅殺淫婦,還必須殺姦夫,倘若逃走,那就要追殺。這大概是日本獨特而愚昧的通姦處理法。我們的武松打虎是英雄,殺姦夫淫婦為哥哥復仇卻觸犯法網。日本人不追殺就丟了面子,被人笑話,對於武士來說,首先不是倫理問題,而是名譽問題。

  近松門左衛門的淨琉璃《堀川波鼓》演的是彥九郎到江戶駐在,妻阿種好酒,因酒亂心,和鼓師苟合。彥九郎跟著藩主的浩蕩隊伍回鄉,有人向他暗諷其妻通姦懷孕。阿種的妹妹阿騰為了救姐姐,讓彥九郎休妻,自己續絃。彥九郎的妹妹由良受牽連,被休回娘家,拿出嫂子通姦的證據,阿種自殺。彥九郎帶著兒子和由良、阿騰追到京都,誅殺了鼓師。

  容許尋仇私了,恐怕也是與警力不足有關。江戶是人口百萬的大都市,分為北町、南町,町奉行(京兆尹)掌控行政、司法、警察,手下各有捕快皂隸百餘人,顯然不敷用,只好由個人執法。而且各藩割據,藩裡出了兇手,捕役不能越界追到別的藩,而個人以復仇的大義能通行無阻,走遍全國。

  武士是上班族,立志復仇,須事先向所在藩府請假:父或兄被誰殺死,若置之不理,就丟盡了武士的面子,所以,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幹掉仇家,云云。藩府把材料呈報幕府有司備案,然後停薪留職,藩府還可能給一筆費用,帶上介紹信外出尋仇。

  一旦殺死了仇家,有案可查,在江戶也好,在哪個藩也好,不會被當作尋常殺人事件。但申請不是義務,若沒有登記在案,就需要事後審查,屬於復仇則無罪。復仇成功,回鄉復職,還可能得到表彰,增幾石祿米。父親被殺,嫡子若不復仇,則不能世襲其職,繼承家業。復仇之前,仇人一命嗚呼,這可不是惡人有惡報,天助我也,而是復仇之志未酬,回藩也不能復職,不得不另謀出路。

  復仇是正當的,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成功率很低。《日本書紀》成書於720年,由此算起,到明治政府下令禁止,千年復仇史,總計約一百四十餘件。這些記錄在案的事件是如願以償的,按成功率為百分之一計算,實際上復仇行為不可謂少,大都發生在江戶年間。

  武士社會的復仇還講究一定的規矩與形式,比小說更離奇,乃至本來古已有之的復仇及剖腹竟像是江戶時代所特有的兩大風習。復仇有如民俗,給人以日本是復仇民族的印象。一些美國人認為,1941年日軍偷襲珍珠港就是報復1853年美國用炮艦敲開了日本鎖國的大門。1945年日本戰敗,佔領軍擔心被復仇,收繳日本刀,禁演復仇劇目,吉川英治的《宮本武藏》等武士小說一度也被列為禁書。

  感謝仇恨

  與人結仇,一旦被殺了,也是丟面子,山鹿素行的《武教全書》便教人千方百計地逃匿,哪怕被視為卑怯之徒也無所謂。仇家逃之夭夭,不能像當今在網路上人肉搜尋,尋仇非常難。曾有人統計,復仇所需時間平均約十年零三個月,真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最長的記錄是東北地方有一女,七歲時母親被同村的源八郎殺死,嫁為人婦,知情後決心復仇。由認識仇人的表兄陪伴,四處尋找,意外地發現源八郎竟然就在附近的寺廟當主持,從背後把正在喝茶的源八郎刺殺,這時她已經六十歲。藩主予以嘉獎,賞銀十枚,問她:終遂本願,今之所感。答曰:唯感謝仇恨。

  兩條腿跋涉,上窮碧落下黃泉,尋仇生活之艱辛,單憑感情恐怕是難以持久的。民俗學家折口信夫就說過:「只是為所愛的人雪恨,不可能這麼堅持復仇。」錯在父親,也必須復仇,這是一個義務。復仇本來是個人的事情,但一旦得到藩府認可,並呈報江戶幕府,性質就變了,由私變公,此仇非報不可。

  武士是侍,是家臣,名譽不光是武士個人的事,也事關他所屬的「家」——藩的名譽與秩序。復仇是美德,卻也是責任,復仇者的命運為之一變。早日凱旋,風光無限,不然,這輩子為復仇而生,顛沛流離。時間能消磨一切,當初的激情也日益淡薄,反倒被復仇的義務所折磨,承受孤獨與苦楚。沒有非凡的意志,難免不半途而廢。

  1833年,酒井家的家臣山本三右衛門執勤時被盜賊龜藏殺害,女兒麗瑤決心復仇。叔父山本九郎右衛門願意協助,但勸阻麗瑤同行,約定由弟弟宇兵衛和他,還有家臣文吉,三人外出尋仇,發現了仇家再叫上她。經年累月,走了很多地方,最後卻聽說龜藏又回到江戶。九郎右衛門在神田橋外的護持院原抓住了龜藏。叫來麗瑤,九郎右衛門給龜藏鬆了綁,麗瑤大喝一聲「替父報仇」,連砍三刀。龜藏血染夏草。

  酒井家派來轎子迎接,對女性的義舉大加讚譽。又鑒於宇兵衛中途脫退,沉溺於青樓,未參加復仇行動,決定由麗瑤繼承山本家。九郎右衛門也增加祿米百石。森鷗外把這個事件寫成了小說《護持院原復仇》,他讓小說裡那位弟弟在尋仇的艱難中發生疑問:這麼消磨自己的人生有什麼意義呢?靠什麼來支撐自己歷盡磨難?神佛真的會幫助自己嗎?

  復仇路上故事多。很愛寫復仇故事的武士小說家池波正太郎說:復仇者和仇家都不斷地瀕臨人生的懸崖邊,逃走,追趕,展開必死的生活情景,那種狀態也多種多樣。不僅是他們二人,還有他們的家屬,以及環繞他們的社會、經濟狀況。有時甚至在政治方面產生大問題,這樣就不是單純地描寫復仇,而是當作種種環境中發生的人的戲劇所共有的主題。

  武士小說裡常寫到「奉命討賊」,執行主子的命令,或者殺姦夫淫婦,就不可以復仇。兇手要溜之大吉,當場殺了他,算作代權力處罰,親屬不可以復仇。復了仇,對方不能再反過來復仇。江戶前期,山形有一個叫阿部彌市左衛門的,為人輕浮,被松井三七給殺了。彌市左衛門的弟弟與右衛門替兄報仇,殺了三七。本應到此為止,但三七的弟弟權三郎又殺了與右衛門。與右衛門的外甥重太郎又為舅舅復仇,殺了權三郎。權三郎的堂弟源八再追殺重太郎,下文不得而知。山形的藩主被幕府訓斥:縱容這麼殺下去,山形的男人不都得死光嗎!

  助太刀

  見人復仇,即便請求,衙役也不許出手相助,只能維護現場,處理後事。復仇者和仇家都可以找幫手,叫作「助太刀」。特別是女人或孩子復仇,大都要請人幫忙,當然是和死者關係比較深的人,同仇敵愾。因為是助拳,不到萬不得已的關頭不出手。

  津本陽有一個短篇小說,寫的是史上有名的高田馬場決鬥:元祿七年(1694),村上莊左衛門吊兒郎當,被六十多歲的菅野六郎左衛門訓斥,懷恨在心,逼菅野決鬥。作為武士,菅野不能不應戰。第二天早上,去高田馬場決鬥之前,派僕人市助給堀部安兵衛送去一封信,托付後事。他們是同一武館的好友。

  安兵衛當即向主人告假,趕去助拳。雖然刀法已小有名氣,真動刀卻是頭一遭,路上喝了幾杯水酒壯膽。到場時決鬥已經開始了。村上一側有弟弟三郎右衛門和槍術師傅中津川祐見協助。村上和中津川夾斗菅野,三郎右衛門對付市助。菅野已多處受傷。安兵衛憤然上前,接連把對方三人砍倒。菅野被抬回去,不治身亡。後來安兵衛參加赤穗事件,四十七士當中唯有他事前實際砍過人,切腹而死時年僅三十四歲。

  因喝酒下棋而鬧翻,為偷情奪愛而結仇,事情一開始就是愚蠢的,整個復仇也不過是一場愚蠢的行動。支撐行動的是個人的面子和孝心,無從上升為國仇民族恨,給私仇一個台階下,所以無化解可言。有時會說到正義,那其實是要求公平,即殺人償命。赤穗事件歸根結底也是為公平而訴諸行動。五味康佑獲得芥川獎的短篇小說《喪神》寫父親與幻雲齋比武被殺,哲郎太投到幻雲齋門下,練成了本事,下山時回手殺死了送行的幻雲齋,絲毫不像中國的武俠總要為情或義動搖、痛苦,用冤家宜解不宜結來昇華思想性。

  福尾某的兩個兒子和家臣找森脅新右衛門報仇。家臣先混進森脅家,當上了持槍侍從,深得信賴。某日,兩個兒子扮作刀商,被家臣領進門。但森脅虎背熊腰,兩個兒子難以上前下手,敗興而去。家臣便坦白:你是我原先主君的仇敵,那兩個刀商就是主君之子,多年來一直要復仇,昨日總算得到了機會,卻不敢動手。請殺了我罷。森脅說:你是個忠臣,我照樣用你,你可以伺機殺我。雖然有機會,家臣卻始終鼓不起復仇的情緒。過了三年,森脅說:從今往後要死了心,給我當忠臣。家臣說:可我還是想去照看舊主君的孩子們。請辭而去。下文如何,未見流傳,看來是不了了之,彷彿奴僕替主子化解了恩仇。

  原野上的雜草

  江戶幕府日薄西山之際,儒學家阪井虎山作詩感慨復仇之兩難:若使無茲事,臣節何由力;若常有此事,終將無王法。王法不可廢,臣節不可已,茫茫天地古今間,茲事獨許赤城士。

  1873年2月,明治政府司法卿發佈「敵討禁止令」,嚴禁復仇。令曰:殺人是國家的大禁,處罰殺人者是政府的公權。自古有舊習,把為父兄復仇當作子弟的義務。雖然出於至情而不得已,但畢竟以私憤破大禁,以私事犯公權,因而擅殺之罪不可免。

  啟蒙思想家福澤諭吉1872至76年撰寫《學問之勸》,斷然否定復仇行為,就國法之貴諄諄開啟民智:破國法復仇的赤穗浪人「其形似美,但其實無益於世」,算不上義士。當時日本的政府是德川幕府,淺野和吉良以及淺野家的家臣都是日本國民,契約了遵從政府的法律,受其保護。家臣們認為裁判不公,為何不向政府提訴?即便是暴政,起初不受理,或者抓人殺人,但四十七個人拚命說理,什麼樣的壞政府也終將服理,處罰吉良,糾正裁判。這才稱得上真正的義士。

  過去不知此理,身為國民,卻不顧國法之重,濫殺吉良,這是弄錯了國民的本分,觸犯了政府的權力,私下裁決他人之罪。所幸當時德川政府懲處了這些暴徒,圓滿收場。若予以赦免,吉良家族必然又報仇,殺赤穗家臣。而家臣的家族又報仇,攻擊吉良家族。冤冤相報無已,直至雙方家族朋友死絕乃止。無政無法的社會就是這樣的。私自裁決之害國者如是,不可不慎。

  但積習難改。1880年7月頒布刑法及治罪法,可復仇討敵仍然被當作美談。這一年11月一個叫川上行義的,二十七歲當兵,得知父親被殺,便擅自離營,割下了仇人的頭顱,仿赤穗故事,供在亡父墓前,翌日自首。報紙大加報道,很快被寫成小說,搬上舞台。國法卻容不得他,川上被判終身監禁,十五年後遇赦出獄,參加自由民權運動,五十四歲時刺殺政友,以報宿怨,用的是武州名匠鍛造的短刀,長九寸五分。被判刑十五年,出獄後又活了六年,壽終正寢。

  長谷川伸卒於1963年,是小說家、劇作家,還開辦作家學習班「新鷹會」,培養了村上元三、山手樹一郎、山岡莊八、平巖弓枝、池波正太郎等一流武士小說家。晚年所作《日本復仇異相》,描述了一些特殊的復仇事例。有人說,復仇好似正義原野上生長的雜草,越是在人心中蔓延越需要法律努力拔掉它的根。武士小說本來以抗拒日本現代化為基調,更像是與法律作對,用所謂正義或人情扶植這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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