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服飾:明朝皇帝燕弁冠服
燕弁冠服
燕弁冠服是明世宗和內閣輔臣張璁參考古人所服「玄端」而特別創製的一款服飾,用作皇帝的燕居服。
嘉靖七年,明世宗對冕服等冠服制度做了修改後,又認為皇帝的燕居冠服「多俗制不雅」,遂令張璁稽考古代帝王燕居時所穿法服的形制。張璁根據《禮書》「玄端深衣」的記載,製成圖注進呈明世宗,「上覽之稱善,遂命工如法制燕弁服,稍加文采,襯用深衣、色用黃。令尚衣監收貯,著為式。」《大明會典》(以下簡稱《會典》)記載的燕弁冠服制度是參照明世宗的上諭,系最初構想,之後又在張璁的建議下做了一些細節的調整,並刻成《燕弁冠服圖說》(以下簡稱《圖說》)頒布天下。因此,《會典》所錄文字部分與實際方案不同,但插圖則按《圖說》繪製,文、圖不完全相符,這是研究時需要注意的地方。
燕弁冠
形制與皮弁相同,外冒烏紗,弁身前後各分十二縫,每縫壓以金線(不綴玉珠)。冠前裝飾五彩玉雲各一,冠後列四山。五玉雲象徵五行,四山取其「鎮靜」之義,即「前象五行,欲法其象以修五事;後鎮四山,欲體其義以綏四方」(《燕弁冠服圖說》,下同)。明世宗原定冠稱「玄冠」,又有「朱絛為組纓、雙玉簪」,但張璁認為:「玄冠、朱組纓,天子之冠也……今更名曰燕弁宜矣……然皮弁用朱組纓,此而燕居,宜去纓,從便可也。」所以燕弁冠無組纓。而《圖說》與《會典》插圖均只見一枚玉簪,不用雙玉簪。
玄端服
玄取「玄邃(至德淵微)」之義;端取「端方(齊莊中正)」之義。衣身為玄色,領、袖、衣襟等處用青色緣邊,前胸繪蟠龍圓補,後背繡雙龍方補,龍紋前一後二,象徵「三才」,又「前圓抱陽以象乾,後方負陰以象坤」。緣邊施以五彩龍紋八十一:領緣與兩袪(袖緣)用龍紋四十五,衽(衣襟側邊)與前後齊(下擺緣邊)用龍紋三十六。緣邊龍紋用八十一以應「黃鐘之數」。世宗原擬在兩肩添加日月二章紋,張璁認為冕服玄衣上用日月,是為了象徵「向明而治」,燕居服上不用日月,則能體現「嚮晦宴息」的含義,因此玄端服兩肩無日月紋。
玄端服
深衣
即穿在玄端服之下的襯衣,衣身黃色。衣袖(袂)為圓弧形,袖口(袪)方直。腰部以下(也被稱作「裳」)用十二幅拼縫,底邊平直(下齊),「衣」(腰部以上)之中縫、背縫與「裳」之中縫、背縫上下垂直相接(負繩),衣長至踝。張璁在《圖說》中對深衣的象徵意義做了詳細說明:「玄端者,命服也;深衣者,法服也……色用黃,尚中色也(五行以土為中,用黃色為代表);十有二幅,以應期(一年的十二個月)也;袂圓,以應規也;袪方,以應矩也;負繩及踝,以應直也;下齊如權衡,以應平也。」 劉向在《說苑》中寫到「衣必荷規而承矩、負繩而准下」,就是指的深衣各部位所具有的含義。但燕弁冠服所用的深衣與傳統深衣還是有不同的地方,如衣身顏色、不施緣邊等。
素帶
素帶朝外一面(表)為青色,朝內一面(裡)為朱紅色,帶身及下垂部分都用綠色緣邊,另在腰圍裝飾長方形龍紋玉帶銙(玉龍)九片,四片在前,五片在後。《圖說》:「(玉龍九片)亦應陽奇也,古無玉,今加之,蓋別等威也。」
玄履、白襪
履為玄色,施朱緣,履首綴有黃結。襪用白色。張璁在《圖說》中亦有說明:「夫履者,履也,履禮所以遵道而行也。舄用玄者,敦純素也;纓以紅者,從赤舄也;結以黃者,像坤色也;襪用白者,尚白賁也。」
明世宗給禮部的詔書中說:「夫常人之情,多修治於顯明之處,而怠略於幽獨之時,古聖王慎之,於是制為玄端,以為燕居之服……比年以來,衣服詭異,雖達官顯士,未免淪俗與市井同,走卒後廝乃敢濫服與儒流並……朕惟玄端之服,在古雖為上下通用之服,而今人又非古人之比,故雖在燕居之中,宜有等威之辨。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曰『燕弁』,庶幾乎深宮獨處之時,而以燕安為戒也……其燕弁服朕已製成,慎用之矣。」明代皇帝在日常政務活動中穿常服,起居則有各式便服,燕弁冠服的製作本是為了體現「敬微慎獨」之意,與尋常便服不同,故又強調「慎用」。目前除了《會典》、《圖說》等冠服制度的描述以外,尚未看到皇帝使用燕弁冠服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