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慈禧太后當政時期都簽訂過哪些不平等條約?
慈禧太后,在中國近代歷史上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滿清政府在後期面臨著內憂外患的情況下,慈禧太后在不斷的維持著滿清的統治。那麼,在慈禧太后主持大局的時候,在外國的不斷侵略與騷擾下,慈禧都跟外國人簽訂過哪些不平等條約?
1875年1月,同治帝病逝。慈禧立她的侄子兼外甥4歲的載湉為帝,改年號為「光緒」,兩宮太后再次垂簾聽政。
1865年—1870年中亞浩罕汗國侵略者阿古柏侵入並且竊據了新疆大部分地區;1871年,沙俄出兵佔領伊犁地區。1875年,慈禧採納陝甘總督左宗棠的建議,出兵新疆,清軍於1878年1月收復新疆。1881年,中俄通過談判,簽訂《伊犁條約》,中國收回伊犁大部分地區。
1883年—1885年爆發了中法戰爭,雙方在軍事上互有勝負,但以慈禧為首的清政府卻主張「乘勝即收」,與法國簽定了《中法新約》,又使法國獲得了不少侵略利益。戰爭之初慈禧借戰事不利,把責任推給以奕訢為首的軍機處大臣,將他們全部革職,史稱「甲申易樞」,從此慈禧完全掌控了朝政。
1894年,日本侵略中國,1895年3月,慈禧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乞和,4月17日簽訂了中國歷史上空前屈辱的條約《馬關條約》,中國放棄對朝鮮宗主國地位;賠款2億兩白銀;割讓遼東半島(在俄,德,法等西方列強干涉下,後以白銀3000萬兩贖回),台灣,澎湖列島;開放4個通商口岸;允許日本在通商口岸開礦設廠。
1900年8月14日,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次日凌晨,慈禧帶著光緒帝倉皇出逃北京。令奕劻、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列強進行談判。把戰爭的責任推到義和團身上,下令對義和團「痛加剿除」。第二年2月14日批准《議和大綱》,並發佈上諭,表示要「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1901年9月7日與11個帝國主義國家簽訂了《辛丑條約》,規定39年內賠款4.5億兩白銀,懲辦主戰官員,拆除大沽到北京沿線所有炮台等。1902年初,慈禧與光緒帝回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