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房叔萬兩白銀買別墅 等於窮人1400年生活費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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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房叔萬兩白銀買別墅 等於窮人1400年生活費

2017年12月10日 演義趣聞 暫無評論 閱讀 59 次

  《水滸傳》中,高俅、蔡京,位列三公,工資高,會撈錢,住房自然排場,可以做「房叔」。大周皇族子孫柴皇城、柴進,住的是莊園式大宅,可以做「房叔」。鄉村名流史太公、祝太公,住大莊院,幾十口人進出,可以做「房叔」。

  但在宋朝,做「房叔」的難度很大。《宋史》說,太平興國元年,汾州防禦使田欽祚,掏了1萬兩銀子,在開封買了座別墅。太平興國二年,武寧軍節度使陳洪進,掏了1萬兩銀子,在開封買了幾座別墅。太平興國三年,樞密使楚昭輔,仍掏了1萬兩銀子,在開封買了一座別墅。

  一座別墅花費1萬兩,在宋朝,這是個天文數字。范祖禹說過,元祐二年,一個窮人,每天花費20文,就能過活。紹興十三年,官方搞人道主義,每天給臨安府囚犯20文生活費,每天給外地囚犯15文生活費,可以保證其餓不死。真宗朝,呂夷簡剛出道做官,月俸5貫800文,年薪才69兩銀子。宋代實行募兵制,士兵靠軍餉養家。宋仁宗時,中等禁軍家庭每年花費50貫,平均每天130餘文,就能解決一家溫飽。那麼買一座別墅,相當於吃掉窮人1400年的生活費,吃掉中等禁軍家庭200年的生活費,花掉低層官員呂夷簡140年的工資。

  做房叔的好處,除了不動產可能增值,還能用於出租。北宋有個文同,寫詩回憶他在秦蜀一帶擔任一把手,曾租房10間,每月繳房租4貫。《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大中祥符五年,開封府華容縣有一處住宅,「日僦錢五百」,日租金500錢。秦蜀屬於窮地區,房租當然較低;華容縣在繁華的首都,房租必然走高。

  但有人偏偏不信邪,在偏僻之地買房,結果真做了吃高房租的房叔。

  魏泰《東軒筆錄》說,北宋丁謂,才高幾鬥,政績不錯,但喜歡溜鬚拍馬。仁宗時,老丁在開封的冷櫃街買了一套房子。冷櫃街地勢低窪,增值空間較小。

  但這難不倒老丁。首先,他打著蓄水消防並美化環境的旗號,在會靈觀修建了一個蓄水池,挖出來的泥土就直接運到自家門前的窪地上。然後他向仁宗打報告,找理由把家門前的馬路拓寬,在附近修橋。一下子,這裡變成交通要道、黃金地段。老丁的住宅,房價和房租不騰騰上漲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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