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姨媽一家長期寄居在賈府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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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姨媽一家長期寄居在賈府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2017年05月11日 演義趣聞 暫無評論 閱讀 94 次

  薛蟠在進京前,曾和薛姨媽商議過進京後住的問題,小說第四回是這麼寫的:(薛蟠)因和母親商議道:「咱們京中雖有幾處房舍,只是這十來年沒人進京居住,那看守的人未免偷著租賃與人,須得先著幾個人去打掃收拾才好。」他母親道:「何必如此招搖!咱們這一進京,原該先拜望親友,或是在你舅舅家,或是你姨爹家。他兩家的房舍極是便宜的,咱們先能著住下,再慢慢的著人去收拾,豈不消停些。」這裡說明薛家在京有房舍,薛姨媽也並沒有說不回自己家住,只是說先在王子騰家,或者在賈府暫住下來,再慢慢的著人去收拾自家的房子。薛蟠無奈住進了賈府,起初因為擔心被人管束,偷偷讓人去收拾自家房舍,後來和賈府的紈褲子弟熟了,成天花天酒地,玩得更狠了,也就不想搬走了。表面上看,是因為薛蟠不搬了,所以薛家一行人就在賈府的梨香院住了下來。其實薛姨媽一住下來,便沒有再提收拾房子的事,甚至後來為了迎接元春省親,梨香院給了十二個小戲子們練習使用,薛姨媽搬到了賈府的東北角上居住,也沒有搬回自己家。

  薛姨媽住在賈府,吃穿用度都是自己承擔的,小說第四回,薛姨媽私與王夫人說明:「一應日費供給一概免卻,方是處常之法。」她不要賈府的「一應日費供給」,說明薛姨媽是打算在賈府長期住下來的,因此吃穿用度才要自己承擔,假如只是暫住幾日,還自己承擔日常開銷,豈不是污辱賈府缺錢了!

  可是薛姨媽為什麼放著自家的房舍不住,要長期寄居賈府呢?真的是讓薛蟠有個管束,不容易生出事端嗎?仍舊是第四回,有這麼一段:「原來這梨香院即當日榮公暮年養靜之所,小小巧巧,約有十餘間房屋,前廳後捨俱全。另有一門通街,薛蟠家人就走此門出入。西南有一角門,通一夾道,出夾道便是王夫人正房的東邊了。每日或飯後,或晚間,薛姨媽便過來,或與賈母閒談,或與王夫人相敘」。

  一開始薛姨媽是住梨香院的,梨香院另有一門通街,薛蟠家人就走此門出入。薛家住在梨香院,出入自由,不必走賈府的正門或者其它門,也就是說,薛蟠做什麼,別人都不會知道。談何管束?再者,薛家既然自己承擔了日常開支,不和賈府攪在一起,那麼賈府就更管不著他了。事實上,薛蟠在賈府的日子過得比之前還要逍遙,書中寫薛蟠:「誰知自從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認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紈褲氣習者,莫不喜與他來往,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漸漸無所不至,引誘的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況且這梨香院相隔兩層房舍,又有街門另開,任意可以出入,所以這些子弟們竟可以放意暢懷的,因此遂將移居之念漸漸打滅了。」由此可見,薛姨媽的恐怕薛蟠無人管束,在外生事只是個借口罷了,薛蟠在賈府只比從前學得更壞了十倍。即便如此,薛姨媽也不搬家,可見防止薛蟠生事並不是她要長住在賈府的真正原因。

  那真正原因是什麼呢?「西南有一角門,通一夾道,出夾道便是王夫人正房的東邊了。每日或飯後,或晚間,薛姨媽便過來,或與賈母閒談,或與王夫人相敘」,這段明白寫薛姨媽每日都要與王夫人或賈母相敘。敘什麼?除了家長裡短,舊事往事,最重要的就是眼前的大事了——寶釵待選。

  我的上一篇拙文《薛家是什麼時候敗落的》說到,薛家其實在薛蟠接手家族產業之後不久,甚至是在七八年前就開始敗落了,且沒有做官的人,政治地位很低,而薛蟠又有命案在身,那麼薛寶釵被選中的機率其實是不太高的。為此薛姨媽帶著寶釵住進賈府,把薛寶釵和賈府綁在了一起,薛家藉著賈府的地位和影響,以及宮裡的王妃賈元春來幫助薛寶釵入選。一旦薛寶釵入選,對四大家族都是有益的,因此賈府自然也願意幫忙。因此,為了促成寶釵入選,是薛姨媽此時住在賈府的原因之一。

  那麼有人也許會問,既然是這樣,寶釵落選之後,薛姨媽為什麼不離開賈府呢?寶釵是什麼時候落選的?我認為寶釵在小說第七回,薛姨媽讓周瑞家的代送宮花時就已經落選了。原因參見我的另一篇拙文《薛寶釵是什麼時候落選的》,因此端陽節元春給寶釵和寶玉賞了一樣的禮。而元春不會無端給寶玉和寶釵賞一樣的禮,這一定是王夫人的意思,當然也是薛姨媽的意思,寶釵落選了,接下來要怎麼辦呢?促成金玉良緣,讓寶釵嫁進賈府,做賈寶玉的妻子。在第十八回元春省親中,元春臨別之際曾對王夫人等說:「如今天恩浩蕩,一月許進內省視一次,見面是盡有的,何必傷慘。」一月就能見一次,王夫人是很有機會向元春建議促成金玉良緣的。因此元春才會打賞端午的禮,並給了寶玉和寶釵一樣的禮,暗示寶釵與寶玉是一對。為了促成金玉良緣,這是薛姨媽在寶釵落選後依然不走的原因之二。

  再後來,又發生了一件事,薛蝌帶著薛寶琴來了。小說第四十九回裡,薛寶琴第一次出場,「後有薛蟠之從弟薛蝌,因當年父親在京時已將胞妹薛寶琴許配都中梅翰林之子為婚,正欲進京發嫁,聞得王仁進京,他也帶了妹子隨後趕來。」這裡講薛寶琴在當年他父親在京時和都中梅翰林之子訂了親,對漸漸敗落的薛家來說,這是高攀了,聞得王熙鳳的兄長進京,就帶了妹子「隨後趕來」,還是「趕」來的。這是趕緊的拉緊了和王家與賈家的關係,好趕緊把妹子嫁了。一副薛寶琴就要嫁不出去的樣子!接著又有小說第五十七回中,薛寶釵對邢岫煙說的一番話:「偏梅家又閤家在任上,後年才進來。若是在這裡,琴兒過去了,好再商議你這事。離了這裡就完了。如今不先定了他妹妹的事,是斷不敢先娶親的。如今倒是一件難事」。這就奇怪了,為什麼薛蝌娶親還要在妹妹之後呢?再看薛寶釵說的這句「如今不先定了他妹妹的事」,原來薛寶琴的婚事其實並沒有完全確定下來,或者說,其實這時候梅家有悔婚之意,這事已經不穩了。薛寶釵解釋這事的理由是「閤家在任上,後年才進來」,薛寶琴可以從金陵追到京都,怎麼就不能從京都追到他們閤家在任上的地方呢?這不過是個托辭罷了。薛寶琴的婚約岌岌可危,這個時候,如果薛蝌娶了邢岫煙,恐怕梅家就更看不起薛家了,那麼寶琴這門高攀的親事就更做不成了。如此看來,薛家還得求助賈府幫助薛寶琴把婚事定下來,這便是薛姨媽呆在賈府不走的原因之三。

  除了上邊這三個原因以外,薛姨媽還有什麼其它的原因要長期寄居賈府呢?個人覺得,最重要的原因都不上上述的三項,最重要的,也最長遠的,則是薛家的生意買賣!

  再後來,又發生了一件事,薛蝌帶著薛寶琴來了。小說第四十九回裡,薛寶琴第一次出場,「後有薛蟠之從弟薛蝌,因當年父親在京時已將胞妹薛寶琴許配都中梅翰林之子為婚,正欲進京發嫁,聞得王仁進京,他也帶了妹子隨後趕來。」這裡講薛寶琴在當年他父親在京時和都中梅翰林之子訂了親,對漸漸敗落的薛家來說,這是高攀了,聞得王熙鳳的兄長進京,就帶了妹子「隨後趕來」,還是「趕」來的。這是趕緊的拉緊了和王家與賈家的關係,好趕緊把妹子嫁了。一副薛寶琴就要嫁不出去的樣子!接著又有小說第五十七回中,薛寶釵對邢岫煙說的一番話:「偏梅家又閤家在任上,後年才進來。若是在這裡,琴兒過去了,好再商議你這事。離了這裡就完了。如今不先定了他妹妹的事,是斷不敢先娶親的。如今倒是一件難事」。這就奇怪了,為什麼薛蝌娶親還要在妹妹之後呢?再看薛寶釵說的這句「如今不先定了他妹妹的事」,原來薛寶琴的婚事其實並沒有完全確定下來,或者說,其實這時候梅家有悔婚之意,這事已經不穩了。薛寶釵解釋這事的理由是「閤家在任上,後年才進來」,薛寶琴可以從金陵追到京都,怎麼就不能從京都追到他們閤家在任上的地方呢?這不過是個托辭罷了。薛寶琴的婚約岌岌可危,這個時候,如果薛蝌娶了邢岫煙,恐怕梅家就更看不起薛家了,那麼寶琴這門高攀的親事就更做不成了。如此看來,薛家還得求助賈府幫助薛寶琴把婚事定下來,這便是薛姨媽呆在賈府不走的原因之三。

  除了上邊這三個原因以外,薛姨媽還有什麼其它的原因要長期寄居賈府呢?個人覺得,最重要的原因都不上上述的三項,最重要的,也最長遠的,則是薛家的生意買賣!

  薛家的生意正在走下坡路,而賈府卻有很多生意可以做,當鋪就是其中一件。王熙鳳要當金項圈,迎春的乳母要當累絲金鳳,賈璉把老祖宗不用的寶貝一箱子拿出來當了救急。薛家湊巧是開了當鋪的,在小說第五十七回,邢岫煙因為缺錢花,把棉衣當了,碰巧就當在了薛家的當鋪裡。試問有這麼碰巧的麼?邢岫煙投奔賈府之後,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不可能親自出去當衣服,替她跑腿的丫環婆子自然也是當在了熟悉的當鋪裡,而這家當鋪正是薛家的店。說明賈府的丫環主子典當東西多半甚至全部都當在了薛家的店裡。假如沒有薛姨媽的這層關係,怎麼偏就當在薛家的鋪子裡了呢?王夫人和薛姨媽是至親骨肉,一母所生的親姐妹,她恐怕也早已得知了薛家敗落的情況,與其將賈府的錢給別人去賺,還不如給自己家的親姐妹賺,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以此類推,除了當鋪,薛家還有其它的營生,是不是也都在賺賈府的錢呢?

  再看小說第十三回,秦可卿死了,賈珍為她尋好木料做棺材,有這麼一段:「賈珍見父親不管,亦發恣意奢華。看板時,幾副杉木板皆不中用。可巧薛蟠來弔問,因見賈珍尋好板,便說道:「我們木店裡有一副板,叫作什麼檣木,出在潢海鐵網山上,作了棺材,萬年不壞。這還是當年先父帶來,原系義忠親王老千歲要的,因他壞了事,就不曾拿去。現在還封在店內,也沒有人出價敢買。你若要,就抬來使罷......拿一千兩銀子來,只怕也沒處買去。什麼價不價,賞他們幾兩工錢就是了」。薛家有木店,也有木工,這是賣不掉的木材,送給賈珍做個人情,還說得跟什麼似的,「拿一千兩銀子來,只怕也沒處買去」。聯繫元妃省親,大興土木,正是賈珍和賈璉在負責的,賈珍和薛蟠的關係就不必說了,再從賈芸向王熙鳳送禮換取在園子裡種樹一職可以看得出來,很多事情也都是王熙鳳在安排的,王熙鳳又是薛姨媽的侄女,薛家的木店和木工不趕來湊湊熱鬧?

  再看小說第四十八回,一開篇有這麼一段:「內有一個張德輝,年過六十,自幼在薛家當鋪內攬總......因說起今年香料紙札短少,明年必是貴的,明年先打發大小兒當鋪內照管,趕端陽前我順路販些紙札香扇來賣」,可見薛家還賣紙札的,紙札是什麼?小說第十四回裡,鳳姐替寧府給秦可卿治喪的時候提到「這八個單管各處蠟燭、燈油、紙札」,可知這紙札是喪禮上用的燒紙。薛家賣紙札,恐怕也賣蠟燭燈油和其它治喪用品,幫寧府給秦可卿治喪的又是王熙鳳,薛姨媽的親侄女,這麼一聯繫,薛家在秦可卿的喪禮上「白送」了一副棺材板,做的這個人情,賈珍用什麼還呢?當然不會拒絕薛家的買賣了。給秦可卿治喪那麼大手筆,花錢的地方那麼多,薛家恐怕也在此處賺了不少錢吧!

  這不過是我能想到的幾樁事情,仔細翻翻書,恐怕還有一些細節,賈府一有什麼花錢的事情,薛姨媽馬上就能知道,薛家就又添了大筆賺錢的好買賣。如此就能很好地解釋為什麼薛姨媽要長住賈府不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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