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絕人性!揭秘「殺人魔王」戴笠和他的行刑隊 | 陽光歷史

 

A-A+

滅絕人性!揭秘「殺人魔王」戴笠和他的行刑隊

2017年11月04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283 次

  以殘酷無情著稱的戴笠,號稱「蔣介石的佩劍」、「中國的蓋世太保」、「中國最神秘人物」。「殺人魔王」戴笠,惡名昭著,他任國民黨軍統局長 8年,曾密令殘殺了許多革命烈士,是雙手沾滿烈士鮮血的劊子手,欠下血債纍纍。本書作者為美國中國問題專家費正清先生的弟子牞當今美國漢學界「三傑」之一,他通過收集大量

  歷史資料,進行細緻、深入和生動的比較和評析,揭開了當年國民黨特務系統活動的重重黑幕。

  劫持

  綁架是秘密特工的專長,它直接受戴笠控制。綁架的範圍很廣,尤其對軍統上海站來說。趙理君是華東行動組組長,他在上海負責秘密逮捕時,曾經下令劫持和殺害的人數不勝數。自然,重要的綁架事件還是在特工們的頭腦中留下了記憶,而且還成了典型的榜樣用到了軍統訓練場的訓練項目裡。學員們在那裡還學習在現代綁架技術中不可缺少的駕駛技術,秘密特工骨幹分子還受到七八個小時的額外特殊訓練,學習 30年代初實際綁架中積累的經驗。

  那時,特務處的特工們誇口說他們能夠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綁架任何人。但事實並非如此,特別是在上海這類大城市,那裡沒人能躲過他人的眼睛,而且在上海站的經費增加到他們買得起汽車之前,綁架往往是用步行。這就更說明劫持要在行人堆裡進行,於是蒙騙就變得絕對必要。往往是,一個特工穿一件自製的黑外衣,攜一條裝有鐵砂等物的橡皮管,裝作強盜的樣子把受害者擊昏過去。然後,另一個在附近的特工,會從人群裡衝過來,裝成是他的親戚的樣子把被擊倒的受害者從強盜那兒拖開,然後攔一輛黃包車,大聲叫著去醫院。一旦離開人群,這特工便對駕車人說要把受害者先送家裡,於是就把他送到另一個地方,然後這個昏迷的受害者便由其他特工帶走審問。


  一旦他們有了足夠的汽車,戴笠的人就開始用起了典型的黑社會手法。他們會用槍頂在背後,把受害者抓進一輛等在一邊的車裡。這個方法並非萬無一失,有時受害者會在他們把他扔進車裡之前逃掉。戴笠曾對幾次這樣劫持未成的事件怒火萬丈,於是他強調,上海站的特工們必須在他們自己中間練習互相劫持來完善實地操作。逐漸地,上海站的特工們發展了一套四步驟的綁架法。他們總是先對目標進行跟蹤,一直到掌握其日常行動規律為止。然後他們在附近停一輛車。等他們的「肉票」走在馬路上時,一個特工從後面上來,同時另一個特工從正面向這個倒霉的人走去。當兩個特工碰到一塊兒時,一輛車同時從一邊開來;司機把車停下,讓引擎空轉,後座上的特工打開邊門;同時,在後面跟蹤的特工拔槍頂住受害者的後背,正面的特工衝上來對準他的小腹猛擊。後面的特工趁「肉票」低下身喘不過氣時,用一隻手壓住他的背,不讓他直起身來。車裡的特工隨即伸手把他們的獵物拽上車的後座。僅僅片刻,這輛汽車便又平靜地穿行在車流裡,而車兩邊的特工隨即融進了人流中,似乎什麼也沒有發生。

  他們也發明了一些「軟」辦法,那是為了讓戴笠滿意。因為戴笠既要他的特工們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擁擠馬路上抓人,卻又不要引起太大的注意。為了避免亮出武器,上海站的外勤特工們學會了如何用撳捺穴位來使受害者暫時癱軟。靠人行道一邊的兩個秘密警察牞會假裝對受害者開個朋友之間的玩笑,好像他們是熟人一樣:一個特工從後面用雙手蒙住受害者的眼睛,再用大拇指用力掐耳根下的「命門」穴道使之無力喊叫。另一個特工便走上來用力抓住「肉票」說:「這一下你猜不到是誰了!」於是這兩個特工就連拉帶推地把這個暈頭轉向的受害者拽進車裡,讓旁人以為是看見了舊友重逢呢。

  還有一種方法對闊氣而講排場的人特別有效:使用美人計,讓旁人以為這是個風月案。一個女特工衣著風騷地扮成情婦樣,從人群中向目標靠攏後,大哭大喊地說他為另一個女人而把她甩了。當這個受害者無一例外地堅持說她是看錯人了的時候,另一個女特工從一旁的車裡出來,裝作是這個被甩了的女人的朋友,勸他同她們一起回去談談。受害人有口難辯,另外兩個特工———這次是男的了,從一邊的人群裡出來說:「怎麼?你們又吵起來!你們在街上吵太不雅觀,還是大家回去好好商量吧!」顯然,受害者會以為最簡單的辦法是到車裡去解釋這個誤會。一旦進了車,這不幸的「肉票」便永遠地消失了。

  有時需要當機立斷。例如,在上海地區負責桂系派的陳六安被列在上海站綁架名單上。沈醉在對陳的住宅進行監視時,見他攜一箱子從前門出來,顯然是在找一輛出租車去火車站。沈醉立刻奔出弄堂,裝作陳家傭人的樣子叫了一輛車來。當車在陳家門口停下時,他又趕快跳下,裝作司機助手,幫著打開車門請陳上車在後座坐下。車一離開陳家,開到其他兩個特工的守候點時,沈醉就叫司機停車。這些秘密特工便上車,掏出手槍,威逼司機把車開到警備司令部。陳驚恐的抗拒毫無用處,司機不敢抵抗武裝偵探,只得服從他們把車開向他們指定的地點。

  這些精心設計的綁架不在上海的中國區施行,在那裡抓人是通過秘密警察通常的逮捕方法,而且往往是在夜間。但在法租界和英租界則通常如此。雖然持有公安局或警備司令部正規偵探身份的特工,可以要求並且得到租界或中國區的警察的幫助來逮捕人,但戴笠不願通過他們運作。

  受害者

  戴笠不願在上海向外國警察求助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數逮捕是在傍晚進行的,被捕人被拘留到次日,然後才能遞送引渡要求。這使記者有時間來調查案件,並在戴笠無法控制的地方報紙上刊登出來。於是,上海站行動組的特工們得到執行「秘密逮捕」的命令,實際上也就是政治綁架。這使外國警察對犯人毫無掌握權,而關於這些犯人被捕的事件也完全對地方報紙封鎖起來。

  戴笠對媒介報道的厭惡不無道理:它們把他的秘密王國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從而捆住了他的手腳。其中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1933年5月14日作家丁玲的消失:那天警察突然襲擊了她在昆山路的寓所,在眾目睽睽之下逮走了她和她的丈夫馮達及他們的一個共產黨朋友。這種半公開的綁架受到人權保護聯盟秘書長楊杏佛(即楊詮)的抗議,但對抗議的答覆是官方的沉默,而楊本人不久卻遭到殺害。

  另一個也許更有名的例子是1936年發生的劉蘆隱案件。劉蘆隱被認為是王亞樵的人,那年冬天他來上海,作為陳濟棠、胡漢民和其他「廣東系」成員的代表。劉像蔣介石所有的敵人一樣知道他可能上了黑名單,為了安全,他選擇在法租界住下。於是從戴笠那兒傳來命令,要上海站執行綁架,並把他帶到南京秘密審訊後槍決。


  第一個任務是找到劉的蹤跡。沈醉的特工瞭解到劉的一個姓華的姨太太住在貝當路附近,劉大多數晚上都在她那兒過。沈醉帶著手下的特工們上了站裡的司蒂倍克車,朝著法租界貝當路開去,突然他發現劉蘆隱和他的女人正坐在一輛嶄新的綠色福特轎車裡從對面開來。特工們立刻來了個急轉彎。但福特車加快了速度,他們的舊法國車趕不上,讓目標在上海的馬路上消失了。但沈醉記住了車牌號,便帶領人馬在全城找起來。他們在國際租界福州路附近的三馬路揚子飯店門口發現了這輛福特車。沈醉帶人包圍了飯店,當這對男女在半夜出來時,特工們擁上來,把劉和他的女人強押進了他們的司蒂倍克車裡。

  他倆拚命抵抗。姓華的女人尖叫救命,劉在車裡撲向前座正要開車的司機,和他搏鬥起來。結果在汽車開走以前,一個英國警察趕到,把他們全部抓起來帶到市政警察總部老閘捕房關起來。當然,特務處的特工自有警察證件來對付,並在短時間內將劉蘆隱引渡到武漢,把刺殺楊永泰的罪名加在他頭上。

  除了著名案件以外,戴笠刺殺隊的受害者們大都為無名的學生和工人。工人往往在工廠外被逮捕,特工們不敢進去捉人,因為怕遇到他的同志們的抵抗。為了方便,秘密逮捕總是在一個工廠的領導或黃色工會的幹部協助下進行,他們讓這些人提供受害者的照片。逮捕學生也使用相同的手法,先將其騙出校園(否則他們的同學會阻攔逮捕),說有家屬或朋友的電話。只要可能,劫持就在晚上進行,這樣在受害者的失蹤被發現之前,他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逼供。一旦到了特務處手裡,工人和學生就消失了,他們在刑訊者手中秘密地受折磨,而刑訊者一般不知道他們獵物的真正身份。

  刑訊

  在上海,刑訊室是在長滿虱子的犯人棚子後面。除了一小部分當場向軍統投降的被捕者以外,其他所有人都受到酷刑折磨。用刑的是在一個部門頭目(監察員或副隊長之類)監督下的一隊特別警衛,而沒有合法的「審訊員」在場。換句話說,沒有人阻止刑訊成為一種對受刑者的殘害。就像被囚禁者們說的:「只有好好走進去的,難得有好好走出來的。」

  受刑是必然的程序,上刑是審訊過程中永遠存在的威脅,就像小說《紅巖》裡特務頭子徐鵬飛審問共產黨員許雲峰時那樣。在審訊中,當共產黨人表現出明顯的高傲時,徐鵬飛忽然讓牆上的一扇鐵門打開,從裡面的拷打室射出一陣耀眼的亮光和一陣血腥氣,那是被打得奄奄一息的許雲峰的助手,他也被特工抓進來了。

  冰冷的水泥地面上,橫躺著一具血肉模糊的軀體,腳上還釘著一副沉重的鐵鐐。鮮紅的血水,正從那一動不動的肉體上往水泥地面滴落……

  幾個胸前露出黑毛的人影,提著帶血的皮鞭,把一件黃皮夾克擲向那毫無知覺的軀體,突然發出一陣令人心悸的獰笑。

  施刑過程中各種殘酷的細節在小說裡得到反覆描寫。它給秘密世界的主子———戴笠和他的幹將們,最終帶來一種內心深處的變態的權力感。

  鞭子在空中呼嘯,落在肉體上發出低鈍的響音……從轉椅上欠起身來,點燃一支香煙,慢慢吐出一口煙圈,他傾聽著這陣慘叫,像傾聽一曲美妙的音樂。他的臉上,浮現出一絲幾乎看不見的冰涼的冷笑。若干年來,他習慣了這樣的生活。如果任何時候,聽不見拷打的嚎叫,他會感到空虛和恐怖。只有不斷的刑訊,才能使他感覺自己的存在和力量。


  這個坐在轉椅裡的人就是略為改頭換面的徐遠舉少將,軍統的「噬血魔鬼」之一,他在 1948年任軍統西南局二處處長兼軍統保衛處處長。

  反覆談論軍統行刑隊的這種恐怖性並非是件愉快的事,但我們如果不簡要地審視一下作為戴笠領導的國民黨秘密特務常規程序一部分的刑訊和施刑人,便永遠無法理解受害者的經歷是如何的可怕,他們的消失是如何的令人恐怖。

  當然,不能僅從心理變態上來分析刑訊者,儘管典型的刑訊者往往是虐待狂。有些刑訊者也許心理變態,但研究結果表明「大多數並非心理學意義上的虐待狂,也就是說,他們從殘酷的折磨中並不獲取性興奮」。而是環境使一些人變成刑訊者,它包括「一種狂熱的意識形態上的偏執,它把極度的邪惡歸罪於其他一些團體,而把這種意識形態的信徒當作社會正義的衛士;一種對權威毫不置疑地服從的態度;以及刑訊者從他同夥那兒得到的公開和無言的支持。」

  上海站牢房的審訊室被很厚的柵欄隔開。很粗的麻繩懸吊在木樑上。麻繩的一端用來拴住囚犯被捆綁在背後的雙手拇指。只要一聲「吊!」麻繩就被拉起,這個人就被吊離地面。一開始受害者的腳尖可以著地,麻繩被固定在鉤子上,審訊繼續進行。幾分鐘後受刑者便滿頭大汗。假如這時還沒有供詞,刑訊者就會叫一聲———就像古代的衙役宣佈下一道刑罰那樣:「扯!」受刑者的身體便懸空吊起,整個身體的重量於是便落到了兩個拇指上。在受殘害者大汗淋漓時,刑訊者卻在一邊輕鬆地坐著抽煙,看著受害者在痛苦中掙扎。要是受刑者還不招供,通常疼痛會讓他失去知覺;然後身體被放下來,澆上一盆冷水。直到受刑者醒過來再次被吊起。通常,吊一次就足以讓犯人把所知道的吐露出來。

  特工們使用這些內部人的行話(殘忍的黑話)非常說明問題。要是「吊」還不夠的話,那麼軍統的刑訊者們會挪向下一步———「炒排骨」。受害者依然被吊在大樑上,腳尖著地,雙腿被綁在一起,以防他踢人。他的衣服被扒光後,背脊貼在牆上。一個刑訊者會戴上粗厚的皮手套,然後慢慢地用力按壓受刑者的肋骨,一方面製造摩擦,同時擠壓內臟。這種酷刑的倖存者不僅以後會長時間地胸內疼痛,而且當時的疼痛並不會使其昏厥,所以特務處的審訊者好用此刑,直到以後他們學會了用電刑為止。

  滅絕人性

  用刑的基本心理方法是把世界分成「我們」和「他們」。找替罪羊和貶低他人是達到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刑訊者們必須相信他們的世界是正義的,才能對受害者瘋狂地施暴。這種信念的結果之一是,審訊者把受害者視為自找苦吃,這些受害者的受刑實際上是罪有應得。在刑訊者看來,受刑者越是痛苦,就越有理由上刑。這種思維方法並不罕見,一般並不會引起人的殘忍。然而這種精神狀態是虐待他人的前提,於是,對那些會把受害者當作對社會秩序的威脅或導致種族污染不純的人來說,它成為滅絕人性的心理條件。

  刑訊者大多數是被製造出來的,而非天生如此。他們被逐漸地推向這種變態的精神狀況之中。大赦國際的報告說,由看守變成施刑人,往往開始於在審訊室外面當警衛,聽到裡面傳來的毒打聲。他們被調到關押室後,目睹了受害者如何遭到污辱。終於,如果他們稱職,便會「突然積極地參與」,自己毒打犯人。

  正像刑訊者「失去了人性」那樣,他們會讓受刑者感到自己失去了精神力量,感到他正在失去他身體的完整性。戴笠使用兩種刑罰達到這個目的:「老虎凳」和「踩槓子」,兩種刑法都會使受害者殘廢。軍統的審訊者們專門這樣來對付共產黨嫌疑分子,讓他們終身致殘。「特工們為了強迫革命人士招供出新的線索,總是想盡辦法折磨革命人士的身體。」他們既有著踐踏和摧殘人體的慾望,又追求科學效率。像沈醉這類向新手教授「行動技術」的秘密警察,總是熱衷於發展更有效的刑罰。新的刑具發明後一兩天之內,他們便在上海站牢房裡的犯人身上進行試驗,以完善他們的技術,然後將其加進軍統訓練項目裡去。


  從心理學看,這種對「從事刑罰業務」的「專業」和似乎「超脫」的興趣,便是羅伯特列夫頓稱為「兩面性」的一部分:這些人「形成了一整套感情和習慣」,既與其邪惡角色相適應,又使其能夠在下班以後回到日常的自我。兩面性是終日作惡的關鍵,它可以解釋人們如何能陷入那種與其生活中的其他部分如此背道而馳的活動中去。

  但兩面性並不是一個完全神秘的過程。隨著刑訊室內一個個禁區的打破,刑訊者變得日益殘忍,獸性大發。例如,軍統的刑訊者還吃人肉。戴笠的特工們會以某些人「膽小」為借口,把受害者的心和肝挖出來炒了吃,說:「吃了人心可以壯膽。」

  在戴笠的縱容下,他們還經常強姦年輕婦女,尤其是共產黨嫌疑分子。戴笠認為這是對特工們好好幹的一種獎賞或鼓勵。軍統特工們把最為瘋狂殘酷的行為用在他們看守的女犯人身上:用針刺入她們的奶頭,竹籤插入她們的指甲,用籐條抽打她們的陰部。這些酷刑最終都得到戴笠准許,他自己正是如此採用了相同的殘酷手段來對待崔正瑤的(她丈夫在 1935年 11月企圖刺殺蔣介石,結果卻傷了汪精衛)。

  性羞辱幾乎是家常便飯。年輕的良家女子被強迫扒光衣服,特工們則圍觀取樂。不過,在極其罕見的情況下,一個女子偶爾也能反過來羞辱對她施刑的人。沈醉講起過一個關於徐遠舉在重慶審訊女共產黨員江竹筠的故事。在她輕蔑地拒絕回答徐的問題後,他便採用了慣用的手段(他宣稱女犯人十有九個會在此法下招供):他命令手下的人扒去江的衣服,但她並沒被嚇倒,而是大聲斥責:

  你們以為用這種卑劣的手段扒光我的衣服羞辱我就能使我害怕嗎?讓我告訴你們,別忘了你們是女人生下來的。你們的媽媽,你們的妻子,你們的女兒和姐妹難道不是女人嗎?你們如此羞辱我,也就是羞辱了地球上所有的女人,羞辱了你們自己的母親!要是你們連自己的母親姐妹都不顧,那就讓人扒光我吧!

  這時,在一旁觀察的沈醉輕輕地碰了一下徐的腳,「你能不能用其他方法來對付她?」這時徐才住手,下令使用在她指甲裡釘竹籤的屢試不爽的刑罰,但即使是那種劇烈的疼痛,最終也沒能讓江招供。

  毀屍滅跡

  受害者經常被折磨而死。南京方面一貫的命令是,要是被綁架來的嫌疑分子在審訊中拒絕招供的話,那就將其殺害,然後將屍體埋掉或毀掉。無數人落到了行刑隊的手中後便永遠地消失了,以至於 1949年後,有許多人聲稱軍統的行刑隊曾使用鏹水池來融化屍體。其實,在 1945至 1949年秘密特工在重慶的鼎盛時期,並無這個必要,因為屍體乾脆被整個埋掉(而且常常是活埋),只是偶爾會把屍體肢解或燒了以防死者被辨認出來。

  不過,在抗戰前的上海,戴笠的人不願讓租界的警察發現死者的屍體,從而向外國當局揭露刺殺隊的罪行,於是便對鏹水池進行了「試驗」。但他們發現這種方法太費時間,而且比預想的要麻煩。

  所以他們好用一種廉價簡單的處理法:「移屍嫁禍」。軍統殺了人以後,屍體被肢解,然後裝入一個箱子裡。特工們用汽車把箱子拋到一個荒蕪的地方,或在馬路上雇一輛人力車把箱子拉到火車站或旅館之類的地方。送車子的特工先跟上一段路,然後溜掉。車伕到了指定地點見物主沒來,以為發了洋財,有的就會把箱子拉回家裡。等到打開一看,才發現其中慘不忍睹。

  刺殺隊還使用其他方法來處理受害者的屍體。有時,他們製造出情殺或姦殺的錯覺:特工們會把男性死者的生殖器割下來塞入他的嘴裡。還有時,他們乾脆把屍體裝入麻袋扔進黃浦江。戴笠更喜歡「移屍嫁禍」的處理,他認為,對於1928~1936年間100萬個以上、成為秘密警察恐怖活動的獵物,這是最簡單乾脆的處理方法。


標籤:



給我留言